爱如生国学
登录 | 注册
查看: 1930|回复: 2

评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9 22: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承优秀传统,探索新的天地

——评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


敦煌文书的发现、经济史研究的起步、“唐宋变革论”的提出,都是发生在20世纪初的事情,三者在推动历史研究进步上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敦煌文书为历史研究提供了新材料,经济史研究起步为历史研究开辟了新方向,“唐宋变革论”的提出为历史研究开启了新视角。一个世纪以来,在对三者的相关研究上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就目前史学研究现状看,必须承认不少研究成果存在“吃老本”的嫌疑,不是表现在研究的重复上,就是表现在只是对旧有成果的修修补补上,缺乏实质的创新性研究。近读刘进宝教授《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下简称《经济史研究》)一书,感觉颇有新意,最直接感觉是他将敦煌文书的材料性、经济史(或称区域经济史更恰当)的方向性和唐宋变革的视角性紧密结合起来。
具体归纳起来该书有以下突出的优点:
1、将选题范围限定在熟悉的领域。史学研究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是对史料的解读。在此方面,可能传统的理解是强调对史料解读的正确性。窃以为除此外,研究者的生活体验对正确把握历史的真实十分重要。只有有相关生活体验的人,才能真正读懂其中的文献。笔者注意到进宝教授本人是在甘肃农村出生,且出生地距敦煌不远,一定是非常熟悉敦煌地区的生活。有这样的生活背景,来研究历史上敦煌地区的经济状况,无疑有驾轻就熟的一面。在《经济史》中,有几处对文书中的文字解读就用到了作者的体验知识。比如在第二章《赋税》的“附录”《唐五代“税草”所用量词考释》一文中,对“围”、“束”、“捆”的解读,除了引用相关文献外,还特别提到:“我国西北地区,长期以来,在夏收时,就将小麦捆为一捆一捆,每10捆再拢为一拢,即8捆以金字塔型立起,两捆作为盖子盖在上面,这样既可防雨,又可防潮,待晒干农闲时,将其拉到场上碾草打粮。”[]又如在第四章第二节《唐五代敦煌种植“红蓝”研究》一文中对“粟田蓝”、和“瓜田蓝”的解读上,也用到了自己熟悉的知识。“从粟田蓝和瓜田蓝的名称推测,这些种蓝人并不是完全种蓝,而只是在粟田或瓜田的地边上或空隙中种植,这种插种方式在西北农村是比较常见的,由于瓜的栽种比较稀,在地边或空隙中都可以种蓝,而粟的耕种都是一块一块比较稠密,只能在地边上种蓝,再加上粟比瓜高,更影响蓝的生长,所以瓜田蓝就比粟田蓝高出许多。”[]结合体验性知识来解读历史文献,会对文献的理解更接近实际。
2、突出“问题式”研究。《经济史》除“引言”外,共分四章,每章名称,虽冠之于很大的标题,如第一章《土地制度及有关问题》,第二章《赋税》,第三章《徭役》,第三章《敦煌的种植业》;但作者研究对象都十分具体,并且只研究哪些能成为问题的方面。诚如作者所言:“我们的原则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一些学术界已取得一致意见的地方,本书略作介绍后一笔带过;笔者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则给予辨析讨论。”[]实际上《经济史》一书形成的基础,是系列专题论文。这些论文写作的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并且大多发表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文史》等这些权威期刊上。因此进宝教授的研究成果的水平和价值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如果从敦煌文书与经济史研究的角度看,本书的“问题式”立论的特点还表现在:逐渐突破以往研究敦煌文书常带有与传统文献对各项制度记载比较、对照的范式,或证实,或证伪。这种制度性的范式研究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成为热点,经过20多年来学者们的努力,解决了不少难题,在推动史学研究进步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毋庸讳言,就制度论制度研究的方法论本身有其局限性。因为制度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是有不小的距离的。与其研究经济体制,不如研究其实际运作的机制,当然这是在前辈们对制度研究已基本明了的前提下而言的。《经济史》研究的内容,绝大部分是运用敦煌文书对归义军时期的经济运行机制,或者更具体的说,是对制度规定的实际操作的研究。比如对“地子”的研究。作者通过翔实的资料和缜密的论证,对当下流行的“地子”就是地税的说法进行了矫正,指出地子只是地税的一部分。“地税的范围广,除土地上收获物地子(斛斗)外,还有草,另外还有附着于土地上的官布、柴、烽子等。”[]此外,在具体论述“官布”、“税草”、“税柴”等内容时,都是讲这些地税对象的实际操作过程,以至具体到了税收原则、征收机构和税率等细节上。其他各章也都如此。实际上,这种研究理路代表着进宝教授的研究风格:尽量研究那些具体而微的细节,这样的研究成果是实打实的。从表面上这种研究方式有些小气,显得很“抠”,但这样的成果却是的的确确的“干货”,经得住时间检验。
3、立论于深厚的文献功底之上。《经济史》信实的结论,除了作者缜密的论证过程外,最令人赞叹的是其深厚的文献功底。从此论著中可以观察到作者不仅熟稔于敦煌吐鲁番文书,更将中古时期的基本文献深植于胸。最能体现其文献功力的是《唐五代敦煌棉花种植说质疑》一文,该文为了论证“”是毛织品,并非是棉花或棉布,从字源学上对“”字从字体的演变,到字义的衍生方面做了全面而周密的分析,有力地支持了文章的结论。
4、抓住了唐宋变迁的时代特征。《经济史》研究的时空范围是敦煌的归义军时期。归义军政权起始于公元848年,终了于1036年,经历了晚唐的张氏归义军时期和五代宋初的曹氏时期。至于归义军的性质,归义军的研究专家荣新江先生认为“归义军建立的初期,唐朝方面所留下来的史料记载大多数都着力渲染张义潮的归降和献款,唐朝对归义军如何如何优待等等。但是,我们通过敦煌文书,可以清楚地看出张义潮乃至张淮深统治时期的归义军政权,与唐朝有着明争暗斗的情形,从而使我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归义军作为晚唐的一个藩镇,与中央朝廷之间若即若离的真实关系。……五代宋初则成为实际上的外邦。”[]由此出发,我们可认为敦煌地区在摆脱吐蕃的统治,而为名义上中央政权的一个藩镇后,在制度建设方面既有恢复国家统一制度的方面,也会有旧有吐蕃制度的遗留,当然也会有归义军政权因地制宜地对国家制度的改造,这些方面都在《经济史》一书中得到了体现。作者在研究具体问题的结论中,或认为与中央政权的政令一致,或认为是归义军政权因地制宜的变通。这充分证明作者相当全面地考虑到了归义军政权性质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就归义军政权性质的一般性而言,中原王朝在此时期所产生的社会变迁,对归义军政权而言也有可能存在。《敦煌文献中的“大户”与“小户”》一文就体现着这种变迁的时代特征,当然尽管其结论还有商榷的余地。
上述几点是笔者粗读了《经济史》后的最直观感受。此外由于笔者和进宝教授专业相近,近两年也重点关注唐宋之际乡村社会的变迁问题,因此在对《经济史》个别问题的结论上还存在一些疑问。比如在《敦煌文献中的“大户”与“小户”》一文中,作者先对基本史籍中的“大户”与“小户”的含义做了梳理:“‘大户’是指地方的豪强或大族人户,他们一般聚居合户,人多势众。与其相对的‘小户’也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他们一般人口较少,比较贫穷。”[]笔者注意到作者对“大户”与“小户”的梳理中突出了势力、身份和家庭人口多少的异同。但窃以为在对“大户”与“小户”的历史考察时,对所引用的文献应注意区分官方的正式文件,如制敕令、官员的正式奏折与普通文集中词义的差别。特别是在魏晋隋唐五代宋初时期,社会变革明显,其中反映社会变革的用语会突出表现在正式文件中,比如唐代的“官户”、“主户”、“客户”等含义与宋时期有了根本的不同。此外,对“大户”、“小户”这类与赋役和户口控制紧密相关的词汇,还应该考虑到户等制度的因素。如果联系到唐五代宋的户等制度的话,《敦煌文献中“大户”与“小户”》内涵,恐怕最有可能与户等制中的上下等级相关系。在此文的最后,作者将“大户”与宋代“官户”联系起来:“因此笔者推测,宋朝的‘大户’与‘官户’有可能相同或相似,而归义军时期的‘大户’或有较高的官职,或是占有土地较多的大族之家。也有可能是两者合一,即他们既有较高的官职,又占有较多的土地。但不管如何,他们有可能已逐渐向宋初的‘官户’演变。”[]这样的提法或许还值得商榷。唐宋时期“衣冠户”的称呼和宋代“官户”指官员势力之家的新内涵,反映着皇帝和中央政权对官员和选官途径的绝对掌控。它从一个侧面体现着科举制度作为选官方式的全面扩大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从此角度言,“官户”不是由旧势力向新势力的转变,而是一种政治和社会变革的产物。
笔者读《经济史》后产生的另一个疑问是,关于归义军时期“乡”的性质问题。进宝教授认为唐前期不存在乡一级的政权,在此点上他认同孔祥星先生的观点。[]但同时认为归义军时期的“乡”是一级政权:“唐后期五代归义军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权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和唐前期恰恰相反,里仍然存在,但基本成了虚设,乡成了名副期实的基层政权机构,乡官也取代了里正,负起了真正的责任。”[]其实关于“乡”的性质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争论的对象,不惟唐,而且一直到宋都是如此。[]笔者近年也探讨过唐代的县、乡、村,以至乡长(正)与里正(长)、村正的关系。这其中也就必然涉及到如何理解“乡”的性质问题。乡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最典型的是在秦汉时期。而其中的吏员像“有秩”等,甚至还是正式的政府官员,不像游徼、啬夫等还带有役的性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士族势力对土地和人口的部分掌控,乡里组织受到弱化。北魏孝文帝以来出于对宗主督护制度的打击,建立了“三长制”,之后北周的苏绰将之改造为“二长”制。隋建立后,隋文帝一度听从苏威的建议,在县以下设乡长、里正,称之为乡官,并赋予检理民间的“辞讼权”。但实行一年后,因不便废止了乡长、里正的“辞讼权”,但保留其其他的行政权。[11]唐代隋后,太宗于贞观九年(635)在乡加强了行政设置,把乡作为一个次县级行政单位,设乡长一名,乡佐二名,但只实行了7年,到贞观十五年(641)便废除了。其原因是村乡正长和县令经常联合起来欺骗朝廷。太宗设乡长、佐的作法,不仅没有加强对乡村的控制,还直接导致了乡村控制的混乱。此后直到唐亡,“乡”再也没有以一级行政区的形式存在。它的存在更多的是以户籍管辖区的形式,如果从赋役的角度也可称之为财政供役区,“里”的性质也是如此。[12]唐中叶之前,乡里行政人员的“官”的性质明显,不仅表现在朝廷对乡长、里正的选拔突出其德行优先的标准,而且当选者大都乐意为之,以此为荣,这在隋及唐初的墓志中有所体现。唐中期以后,乡里行政人员呈现由乡官向职役转化的趋势,乡役人员的选择渐变为以财产的多少为标准,那些财产多、户等高的富户成为乡役的主要负担者。
归义军时期处在唐宣宗大中以后至宋前期这段时间。在张氏归义军时期恢复了唐代乡里制的设置。先做一推测,此时的中原的“乡”已不再是一级政权,归义军所恢复的“乡”大概不会跟大唐的乡有所不同。作者在《经济史》中把乡作为一级政权的依据之一是“乡官”名称在文书中不断出现,但从文书中所反映的情况看,或是以“某姓+乡官”的形式出现,联系其他文书比较,“某乡官”和其他文书中“某头”一样,是书写者对公务人员的一种习惯称呼,这并不能反应公务人员的“官”或“职役”的性质。在实行乡官制的时期,乡官是对乡长和里正的总称;在归义军时期,是否乡官和里正严格分开,还值得再探讨。
综上所述,进宝教授的《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是一部高水平的研究力作。其特色可借用荣新江教授在该书“序”中所言“继承优秀传统,探索新的天地”。







[] 见《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第148页。

[] 同前揭书,第273页。

[] 见前揭书,第6页。

[] 见前揭书,第97页。

[] 荣新江:《敦煌学十八讲》,“绪论”第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 《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第86页。

[] 《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第90页。

[] 《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第182页。

[] 《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第184页。

[] 有关宋代“乡”的性质的争议,可参见郑世刚:《宋代的乡和管》,载邓广铭、漆侠主编《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从乡司地位变化看宋代乡村管理体制的转变》,载《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夏维中:《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与〈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一文商榷》,载《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1] 参见拙著:《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上篇二《隋唐五代宋初由乡官到户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 参加拙著,第108页。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3-27 09: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读史方舆纪要》中看陕西地名命名规律

《读史方舆纪要》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祖禹撰写的一部规模宏大的历史地理著作。作者参考了二十四史和一百多部地方志,内容丰富。其中,在第二部分“分省方舆纪要”中记载了许多的地名。从地名的来历、含义和演变看,都是名之有因。或记其物,或定其位,或描其形貌,或喻其意等。这都与陕西的地理、历史、政治、军事、经济、交通等密切相关,体现出陕西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对我们更好的研究陕西的地名提供了方便。在探讨的时候,为了便于研究,我以现代陕西的范围为研究对象,通过《读史方舆纪要》,对县、城的命名的由来和含义作一下探讨。

    一 明代陕西的行政区划
    陕西作为西部一个重要的省,历来倍受人们的重视。在《读史方舆纪要》中, 顾祖禹对其做了细致的描述。现从《读史方舆纪要·陕西方舆纪要》中得出,在陕西布政史司统辖中共有领府八、属州二十一、县九十五,而卫所参列其间。除去现代不归陕西所管府县和卫所外,在陕西境内共有府四、州十二、县六十八。
    1. 西安府:《禹贡》雍州地。周为王畿,东迁后属秦。始皇置内史郡。汉初为渭南郡,寻复为内史。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此为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改京兆尹,与左冯翊、右扶风为三辅。后汉因之。三国魏改尹为守。晋为京兆郡,后即沦没。刘曜及苻健、姚苌相继都之。后魏亦曰京兆郡。西魏亦都于此。后周复为京兆尹。隋初置雍州。大业三年,改为京兆郡。唐初复曰雍州。天授初,亦曰京兆郡,是年复故。开元三年,改曰京兆府。至德二载,改为中京。上元二年,复曰西京。广德初,亦曰上郡。天佑初,废为佑国军。五代梁改为大安府,又改军为永平军。后唐复为京兆府。晋曰晋昌军。汉曰永兴军。宋复为京兆府,亦曰永兴军。金亦曰京兆府。元曰安西路。皇庆初,又改为奉元路。明初改为西安府,领州六,县三十一。今仍曰西安府(1)。
    2. 凤翔府:《禹贡》雍州地。周曰岐周。春秋时为秦地。始皇并天下,为内史地。汉初为雍国。二年,更名中地郡。九年,复为内史。景帝二年,分为主爵中尉。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改为右扶风。后汉因之。三国魏为扶风郡。晋因之。惠帝初,改曰秦国。后魏置平秦郡,寻又置岐州。西魏改郡曰岐阳,而州如故。隋开皇三年,郡废。大业初,改州为扶风郡。唐仍曰岐州。天宝初,亦曰扶风郡。至德初,改为凤翔郡。明年,又升为府,寻复为凤翔节度使。五代因之。宋仍曰凤翔府亦曰扶风郡凤翔军节度。金皇统二年,改军名曰天兴,寻复故。元曰凤翔路。明初,复为凤翔府,领州一,县七。今仍曰凤翔府。(2)
   3. 汉中府:《禹贡》梁州之地。春秋时为蜀地。战国初属秦,后为楚地。楚衰,又属于秦。秦置汉中郡。汉因之。后汉初,入于公孙述。寻讨平之,仍为汉中郡。后汉末,张鲁据其地,改汉中曰汉宁。魏武征汉中,走张鲁,复为汉中郡。旋入于蜀汉,分置梁州治焉。魏末平蜀,亦曰汉中郡,仍置梁州。晋因之。后没于李蜀。桓温平蜀,复置梁州。旋陷于苻秦,其后复得之。历宋、齐至梁,皆为重镇。梁天监三年,没于后魏。大同初,复得其地。及元帝末,又陷于西魏,亦置梁州及汉中郡。后周改曰汉川郡。隋初郡废,而州如故。炀帝废州,复为汉川郡。唐初亦曰梁州。开元十三年,改为褒州。二十年,复故。天宝初,亦曰汉中郡。乾元初,复为梁州。兴元初,德宗以朱泚之乱,狩于梁、洋,升为兴元府。唐末,没于王建。建改山南西道曰天义军。寻复故。后唐同光中收复。清泰初,没于孟知祥。宋平蜀,升为兴元府。元为兴元路。元末为明玉珍所据。明朝洪武三年,定梁、益,为汉中府,领州二,县十四。今仍曰汉中府,升兴安州直隶,领县六(3)。
    4. 延安府:《禹贡》雍州地。春秋时白翟所居。秦属上郡。汉初属翟国,寻属上郡。后汉亦为上郡地。晋为雍州塞外地。后魏延昌二年,置东夏州。西魏改为延州(取延水为名)。隋初因之。大业初,改为延安郡。唐复为延州。天宝初,亦曰延安郡。乾元初,复为延州。中和三年,置保塞军节度。光化初,改曰宁塞军。朱梁改为忠义军。后唐曰彰武军。宋仍曰延州。元四年,升为延安府。金因之。元改延安路。明初复曰延安府,领州三,县十六。今仍曰延安府(4)。
    现在我们就以上述四府中的县、城的地名来进行探讨。

    二、与水有关的地名
    水是生命之源,任何生物都离不开水,所以许多的城市都建在河水边。在陕西有二十一县、城分布在水边,其规律有:  
    1.以县、城与水的相对位置,根据“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的原则命名的有:咸阳县,县在九 诸山之南,渭水之北,山水皆阳,故曰咸阳(1)。渭南县,因在渭水之南而名(1)。频阳城,以在频水南而名(1)。池阳城,在池水之北(1)。沈阳城,旧在沈水北,因名(1)。敷西城,以在敷水之西而名(1)。洛南县,以在洛水之南而名(1)。郃阳县,古莘国地。洽,水名也。故《诗》曰:在洽之阳。其后流绝,故去水加邑。战国时,魏文侯筑合阳城。后复置郃阳县,属左冯翊,以在郃水之阳而名(1)。汉中城,因在汉江中部筑城而名(3)。汉阳城,属汉中郡。因在汉水之北也(3)。洵阳(旬阳),以在旬水之北(3)。汉阴县,以在汉水之南为名(3)。定阳城,在定水之阳,因名(4)。圜阴城,颜师古曰:圜,本作┯,以在┯水阴而名。圜阳县,以在┯水之阳而名(4)。
      2.以河流流经县或城来命名的。例如,白水县,因白水流经此县而得名(1)。米脂县:因境内有米脂水而得名(4)。三水县,因三水河(玉泉、稍泉、白马泉合流为一河,故曰三水河)流经县地而得名(1)。三交城,城在三水之会,一水北出长安,一水西北出仇池,一水东北出太白山,是城取名焉(3)。沔县,有沔水流经此县(3)。白河县,白石河从此县流经(3)。延水城,因有延水流经此城而得名(4)。姜水城,在县南七里。城南有姜水。洛交废县,因有洛交水(即三川水)流经此废县(1)。麟游县,有麟游水从这里经过(2)。谷口城,当九山东、仲山之西、泾水出山之处,故谓之谷口(3)。洋县,因洋水流经而得名(3)。甘泉县,因城南神林山麓美水泉而得名(8)。

    三.与山有关的地名
    以县、城与山的相对位置,根据“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的原则命名的有:华阴县,以在华山之北而名(1)。商南县,因在商洛山之南而名(1)。玉女堡,其地有玉女山,因名。岐山县,隋移县治岐山南,改为岐山县(2)。岐阳废县,以其地在岐山南。周太王居岐之阳,即此处也2。益门城,城西据益门山,因名(2)。龙亭废县,以近龙亭山而名(3)。三泉城,以界内三泉山为名(3)。西县城,亦曰白马城,以旁有白马山,山石如马,望之逼真也。《郡国县道记》:西县本名白马城。雕阴县,《汉书·地理志·注》应劭说:“雕阴,雕山在西南。”

    四.与一些古国、古人的封地有关的地名
    1.在古代,存在着一些由君主分封的一些属国,虽然到后来这些国家都消亡了,但人们对这些国家的纪念,所以有许多地方都以这些国家的国名来命名。如,骊戎城,故骊戎国。春秋,晋献公伐骊戎,灭骊子,即此地也。鄠县,《史记,夏本纪》注释:“鄠县本夏之扈国也。”解放后,雩简化为户,称户县。彤城,在州西南周彤伯国。贾城,古贾国也。《左传》桓九年,芮伯、梁伯、贾伯伐曲沃。此即贾伯城矣。临晋城,秦取其地,尝筑高垒以临晋国,因名。莘城,古莘国。韩城县,古韩国。晋为少梁邑。秦更名夏阳。汉为夏阳县,属左冯翊。后汉因之(1)。少梁城,周梁国也。褒城县,古褒国,周幽王得褒姒于此(3)。
    2. 另外,除了这些古国,古代还有一些人得到君主的宠幸,获得了封邑和封号,而他们的封号也成了命名的一种方式。比如,长安县,始皇封其弟成乔为长安君。楚怀王亦封项羽为长安候。汉初,以封卢绾。高帝五年,置长安县(1)。泾阳县,本秦邑。昭王弟悝封此,号泾阳君(1)。商洛废县,古商邑,契所封也。战国时为商于地。盖近南阳之界,秦商君封此(1)。虢城,亦曰虢国城。周文王弟虢仲初封此,是为西虢。平王东迁,始徙于上阳,为北虢(2)。召城,孔颖达曰:西周时,召公采邑也(2)。郑城在州城北,即郑桓公所封邑(3)。高陵县,本秦县,《括地志》:秦昭王封同母弟显为高陵君。

    五.其它的命名方式
    1.古代君王死后,在所埋葬的地方都会有人打扫、照顾陵寝,所以就在埋葬地修城,称之为陵邑,即在皇陵附近设置的县,与县同级。例如,霸陵城,秦襄王葬于芷阳,谓之霸上。其后汉文帝起陵邑于此,因更名霸陵。(1)南陵城,薄太后葬于此。《庙记》云:在霸陵南十里,因曰南陵(1)。杜陵城,汉宣帝元康元年,葬于杜东原上,曰杜陵(1)。此外,还有长陵城,汉高帝陵也。安陵城,汉惠帝葬此。平陵城,汉昭帝陵邑也(1)。这些都是以陵寝为名的城。
    2. 在历史上,有许多的名人,人们修筑城时,就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了。如,萧城,在咸阳县北,世传萧何所筑,以守长陵,因名(1)。樊哙城,相传是樊哙围章邯时所筑的(3)。马嵬城,孙景安《征涂记》:马嵬所筑,不知何代人。扁鹊城,相传扁鹊在这里生活过(3)。
    3.以反义词来表明其相对位置,来进行区分。比如,新丰城,因置此以象丰邑,兼徙丰人及榆旧社于此,故曰新丰(1)。下邽城,陇西有上邽,故此为下(10)。
    4.既因古国,又因山而为名的。如,歧山县,府东五十里。东北至西安府邠州百二十里。古岐周地。汉为雍县地。后周置三龙县,属岐州。隋移县治岐山南,改为岐山县(2)。
    4. 因原为名的地名有很多。原是高而平的地方,原上土地也多肥沃,所以人口较多,设县和城也就不少。例如,白鹿城,因在白鹿原上得名(1)。三原县,苻秦置三原护军,以其地在清酆原、孟侯原、白鹿原间,故名(1)。
    5. 因川为名的也有不少。就像,同官县,苻秦置铜官护军,以川为名(1)。黄花城,唐武德四年,分梁泉县置,以黄花川为名(2)。丹阳城,西魏大统三年,割、延二州地置汾州,理三堡镇。废帝改为丹州,因丹阳川为名(2)。延川县,隋开皇初,郡废,改县为延川,取界内吐延川为名(4)。宜君县,本汉左冯翊礻殳礻羽县地,有宜君川(4)。真乡废县,有真乡川在此地(4)。
    6.因历史事件为名。有,奉天废县,文明元年,因析醴泉、好等地,置县曰奉天。美阳城,《括地志》:美阳城,亦曰太王城,亦曰周城,太王避狄时所居也。南郑县,周衰,郑桓公殁于犬戎,其民南奔居此,因曰南郑(3)。温秀城,汉温宿国人内附,田牧于此,因名(3)。
    7. 因美好愿望和吉祥为原因命名的。有,好祐废县,自古以雍州为神明之奥,故立祐以郊上帝,诸神祠皆聚焉。真符废县,天宝八年,以凿山得玉册,改曰真符。(1)普润城,隋于细川谷置普润县。盖以杜、漆、岐三水灌溉民田,为利甚普,因为县名也。(1)礻殳礻羽废县在州治东北一里。汉景帝二年置县,属左冯翊。颜师古曰:礻殳,音丁活反,又丁外反。礻羽,音诩,盖兵祷之名(1)。此外,还有克戎城、威戎城、静边城等都表示希望国家安定,不在有战乱。富平县,其含义是希望这里“富庶太平”。宝鸡县,秦时因其境内有陈仓山,故而设置陈仓县。唐至德二年(757年),以“昔有陈仓宝鸡鸣之瑞”而改陈仓为宝鸡。(9)
    8. 因植物、物产、地形、官职为名的。例如,柳城,旁边多有柳树,因名柳城。神木县:因县西十五里杨家城内有神松三株,枝柯相连,故曰神木。(6)蓝田县,玉之次美者曰蓝。县之山出玉,因名。盩厔县:《长安志》载:“山曲曰盩,水曲曰厔,因以名之。”解放后,改盩厔县为周至县。冯翊废县,以官职冯翊为名命名的城。船司空城,汉置县,属京兆,本主船之官也(1)。扶风县,以官职扶风为名命名的城(1)。
    9.最后,还有一些特殊的命名方式:因读错而流传下来的地名。如,澄城县,汉置徵县,属左冯翊。徵,读惩,后误为澄(1);因年号来命名的方式。如,永安城,《寰宇记》:后魏永安元年,于此置北雍州,因名为永安城。淳化县,宋淳化四年,始析县之黎园镇,置淳化县,属耀州;因宫殿为名的也有二个,就是阿城,《黄图》:秦作宫阿基旁,天下谓之阿房。孔颖达曰:宫在今上林苑中,雍州郭城西南面,即阿房宫城东南面也(1)。凤泉城,隋义宁二年,析郿县地置,属郿城郡。唐武德元年,属郇州。三年,改属稷州。贞观八年,县废。旧有凤泉宫在城内,亦隋开皇中置(2);因谷为名的有,保安县府西北百八十里。本名栲栳城,以旁有栲栳谷而名(4)。此外,还有府谷县,唐为岚州之府谷镇。五代晋王存勖天佑七年,升为府谷县。由此可知,当此为府谷镇时,旁边应该有一条谷存在`。(5) 斜城,在县西渭水南,以南当斜谷而名。还有人们以自己的认识来命名的地方。如,略阳县,在宋开禧三年(1206年)改为略阳,“以其用武之地曰略,治在象山之南曰阳”而得名。(7) 兴平县: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这里驻扎了兴平军,因以县名。(1)还有因土语来命名的,例如,银州城,相传其旁有谷,尝牧骢马于此。土语谓骢马为乞银,州因以名(4)。
    综上所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陕西地名的出现、发展、演变和消亡。虽然,有些地名已经变化了,甚至消亡了。但是每个地名都代表一个时代的情况,它能充分的反映当时人们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里面也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的向往。不管时代怎样变,旧的地名被淘汰,必然会有新的地名出现,但不管怎样去命名,都会遵循上述的原则,因为这是我们几千年的发展所总结出的。更是我们的宝贵的文化遗产。

参考数目:
(1) 《读史方舆纪要·陕西方舆纪要》卷五十三、五十四,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
(2) 《读史方舆纪要·陕西方舆纪要》卷五十五,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
《读史方舆纪要·陕西方舆纪要》卷五十六,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
《读史方舆纪要·陕西方舆纪要》卷五十七,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
《嘉庆重修一统志》二三九《凤翔府》
《关中胜迹图志》二十四《榆林府》,三秦出版社1994年出版。
        (7) 《略阳县志》,陕西省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撰,1997出版。
         (8) 《关中胜迹图志》二十四《延安府》,三秦出版社1994年出版。
《关中胜迹图志》二十四《凤翔府》,三秦出版社1994年出版
(10) 《汉书》二十八《地理志·注》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6-14 09: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书评啊,但是与本人心目中的书评精神不太一样,难见其神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爱如生国学 ( 京ICP备12023608号 )

GMT+8, 2024-5-3 06:29 , Processed in 0.085172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