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靖)陕西通志卷之三十一,明嘉靖二十一年刊本。 第2630页“於敖”条:“州”误为“戋”。於敖系岷州卫(今岷县)人。 2、(嘉靖)宣府镇志卷二十七,误录为卷二十六,见第1203页。 3、(民国)奉天通志卷十七,《明实录》七月甲申条“令总兵张凤专督,务使坚久可恃”之“令”字,误为“信”字,见1379页。 4、(民国)奉天通志卷一百七十,第15906页,“前屯城堡墩台障塞操守”条“官军四千六百六十八员名”之“十”字,误为“址”字。 5、(民国)密云县志卷三之二,误录为卷三之一下,见第200页。 6、(乾隆)汾州府志卷五城池“孝义县城”治间知县张日升“日”字误为“曰”字。南门外有堡墙,其外自南绕西有外堡墙“墙”字误为“樯”字,见第345页。 7、(顺治)汾阳县志卷四前“於敖”条,“寇盗不敢犯”句“寇”字误为“冠”字,“不敢”误为“下战”,见第432页。 8、(万历)保定府志卷七“易州兵备道”“於敖”条,由进士十五年任句“由”字误为“山”字,见第643页。 9、(万历)山西通志卷十六“於敖”条,因创作外城及四乡堡寨句“乡”字误作“卿”字,见第813页。 10、(正德)大同府志卷七“宦绩”之“宦”字误为“官”字。见第306页。 卷十五《大同府题名记》岷山於子伯度守云中句“岷”字误为“民”字,见第785页。结尾“中顺大夫知府事关西於敖立石”句“敖”字误为“敉”字,见第788页。 卷十五《大明云中太守去思碑记》赐进士出身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莆蘗谷王大用撰并注句“蘗”字误为“蘖”字,“并”字误为“升”字,见第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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