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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蚊帐挂钩价值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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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8 2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信不信?一对蚊帐挂钩价值竟达50万元。当然,这可是一对来头不小蚊帐挂钩,与皇室和抗日战争都有密切的关系。这是成都市民陈先生的“传家宝”,因投资项目急需资金,陈先生想忍痛割爱转让这对挂钩,遭到家人强烈反对。几经协商,陈先生的家人昨日终于同意有条件地转让传家宝。但相关部门却表示,祖传文物也是文物,不能擅自出售。     传奇经历     皇室用品这对蚊帐挂钩“史上最贵”     昨日(16日)下午,茶店子某小区,陈先生从卧室中取出一个黄颜色的方型盒子,盒子里面就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珍贵“传家宝”。陈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一对翠绿的翡翠蚊帐挂钩映入记者眼帘。这对呈对称弯月状的挂钩上方分别是一个龙头和一个凤头,下方为弯钩。由于年代久远,几个穿线圆环与挂钩接触处已有磨损。     “这足以称得上‘史上最贵’的蚊帐挂钩了!”《西部珍藏》鉴宝专家组看了此物后说,这对挂钩来自清朝中晚期,是当时皇室用来挂蚊帐的奢侈品,因其身份特殊,价值高达50万元。     挂钩传奇抗日战士相赠礼品     据陈先生介绍,这件宝贝不但出自皇室,而且还有一段传奇故事。陈先生祖籍辽宁兴城,姥爷王永洲年轻时是商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兴城一个叫关耀洲的大富人家变卖家产,自己组建军队走上抗日救国之路。关耀洲手下有一名战士因英勇善战人送外号“王疯子”,在一次搜集情报的途中,“王疯子”遇到了日本军队设置的关卡,在关卡附近做生意的王永洲给让“王疯子”伪装成生意人,推着一辆手推车以运送货物为名过了关卡,两人因此结拜为兄弟。此后,“王疯子”将王永洲带回部队,关耀洲任命其为后勤长官。1932年,王永洲结婚时,“王疯子”为感恩于王永洲的帮助,将其从日军手中缴获的这对蚊帐挂钩赠给王永洲作为贺喜礼品。     成“传家宝”哈尔滨老人送宝入川     上世纪50年代初,陈先生的父亲从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来成都工作,母亲也跟随而来。上世纪70年代初,年过七旬的王永洲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为了在弥留之际能再看女儿一眼,他带着一个木制箱子千里迢迢来到成都,返回辽宁不久后去世。     陈先生说,姥爷从辽宁来成都时携带的木箱子当时他们都见过,但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姥爷离开成都后家人将这个箱子藏了起来。1996年母亲临去世前才告诉他木箱子里面有几件姥爷留下来的宝物。陈先生回家打开木箱,在一堆旧棉絮中找到一个旧得发黑的方形雕龙木盒,里面装着一对清代挂钩及一个龙形古玉制品。清代挂钩留给陈先生传承,其余古玉则留给了陈先生的哥哥。     宝物转让     急需资金持宝人要转让“传家宝”     陈先生说,最近他要投资一个项目,所需资金高达百万元,然而倾其所有仍然差30多万元。走投无路时,他想起了转让这件宝物,但此决定一出,马上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最先站出来的是陈先生的父亲,他说,上辈将传家宝传给下一代,只是固定了这件宝物的保管人,持有人无权出售。陈先生转让“传家宝”的事情因此搁浅。然而,看到小儿子终日为筹借资金奔忙却无果,陈父深感心痛并最终动摇。家人昨日下午再次协商后决定,可以有条件地将传家宝转让给一个专业的收藏爱好者妥善珍藏,但陈先生必须在五年之内投资赢利后,将这件“传家宝”重新买回来。     部门说法     祖传文物擅自出售是违法     此类“传家宝”算不算文物?到底可否自由转卖?昨日下午,成都市文化局文物处的一名负责人说,按相关法律规定,文物的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上了等级的祖传文物同样不能擅自出售,具体的定级需经所在省文化厅的鉴定。     同时,为民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王律师说,不能将祖传文物随意卖给他人,只能由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若擅自将祖传文物买给外国人,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彭博喜)
发表于 2008-2-29 22: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以后真是眼界大开.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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