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生国学
登录 | 注册
查看: 2488|回复: 5

国人皆欲杀的叶德辉(谭伯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23 08: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德辉因何而死?一说,他在北伐战争期间写对联辱骂湖南农民协会为“六畜满堂”、“一班杂种”,触彼之怒,自取灭亡。一说,他奸污乡间少女,后来,此女参加革命,当了“干部”,遂将叶氏“劣迹”报告省党部,由组织出面,处死叶氏,为她讨回“公道”。二说俱属奇谈,并无确证,然而,一直以来流传甚广,读者信之不疑。在对迄今所见相关史料详加考辨的基础上,谭伯牛撰成此文,以澄清叶德辉之死的真相。同时,此文参考了当代学者对叶氏之学行与思想的研究成果,尝试为叶德辉画一幅不同以往的历史肖像。

60岁生日将至,叶德辉写了一篇自叙,文章的开头是这样的:“数十年轰轰烈烈,天子不得臣、国人皆欲杀、海内诵其著述、遐荒识其姓名之叶德辉,至是而年始六十。”这个长句很有意思,一边是悼怀伤往,牢愁郁怒,一边又孤傲自矜,老健自喜;既是性情的写真,也是生涯的总结。更有趣的是,若将“天子不得臣”以下4句作为提纲,稍加说明,恰可为叶氏写一篇小传。

叶德辉其人

叶德辉(1864—1927),字焕彬,号直山,又号絤园。他的祖籍是苏州吴县,因幼年随父至湖南,遂注籍为长沙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他考中二甲第九十五名进士,旋授吏部主事;同榜进士中有不少近代名人,如蔡元培、张元济、赵熙、赵启霖、蒋廷黻等。在吏部供职不过两年,他便告假归里,自此不再出仕。自叙所谓“天子不得臣”,说的就是这段故事。

然不作官好办,事亲养家,日常经济问题如何解决呢?德辉早有盘算。其父本是商人,在当时长沙的黄金地段———坡子街,拥有一间旺铺,叫做“叶公和”酱园,一向生意兴隆。及至德辉衣锦回乡,且不说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做官商勾结、牟取暴利的事,至少,能避开一般商人经常遇到的无妄之灾,以保证家族生意的“可持续性发展”。当然,德辉之弃官从商,即在西风渐染的清末,也是一桩“另类”的事情。传统中国士大夫或不讳言利,其上者讲经世济民之学,为国谋利;其下者,则不免营私舞弊,追逐一己之利。但是,不论上等下等,一般而言,都耻言商业,更不必说亲自参与商业经营。这自然是受了重农贱商传统影响的结果。德辉则不信这一套。据其弟子的记叙,他非但不耻言商业,甚至“耻言高尚,以为高尚乃无用之别名”。在那个时代,什么是“高尚”呢?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才是“高尚”;书读得好,能中进士入翰林,居恒一卷在手,暇则弄月吟风,不亲俗务,口不言钱,这才是“高尚”。德辉竟以此为耻,可见他的特立独行,可见他的思想开放。但是,德辉并不以商业盈利为人生目标。对他来说,拥有丰厚收入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专心治学、不为他累。以学术为志业,聊适我心;不以学术为职业,借敷我口。德辉于此,庶几近之。

那么,德辉的学术水平又如何呢?传统学问以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评价学人,大皆看他的经学造诣如何。然而清代学风不同于前代,学者喜治小学(音韵、训诂、文字之学),于是,评价某人的学术,多看他在小学上的成就。德辉在小学方面的著作,有《说文读若字考》、《六书古微》等书。近代学者杨树达是德辉的弟子,评价乃师著述,仅许以“编摩之久,用力之勤”8个字,赞扬他的勤奋,却避而不谈他的成就;另一位学者张舜徽(是德辉的同乡后进),不必为尊者讳,遂直言德辉“于群经、小学所造均浅,虽有述造,未足名家”。杨、张是近代以来屈指可数的小学大师,评价如此,德辉的正统学问水平可想而知,不算高明。然而,话又说回来,毕竟清代经学、小学的成就太大,任何人要出类拔萃,绝非易易。德辉不能在这个领域出人头地,实在不必遗憾。何况,他自有一门学问,惊世骇俗,堪称一代之冠。这就是他的版本目录之学。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逐渐完善,国力大张,汲汲于崛起,国学风行,念念乎复兴,遂有一桩事体随之发达,这就是藏书。今日,神州各省各市各县乃至一些居民小区都举办评选藏书家的活动,可见藏书之风的兴起。然藏书而能名家,亦有流别。有的人将藏书等同于集邮、集火花、集小人书、集九九金条,束书不观,株守以待升值;有的人附庸风雅,书名记得一堆,大字不识几个,相君之背,不过书店店员,相君之面,确系发行科科员;有的人夸夸其谈,颇有章学诚所谓“横通”的风味,实则道听途说,鲁莽灭裂,书之于彼,不过是拙劣的妆饰。此外,则有二三志士,好学深思,博观约取,勤于比勘,精于鉴别。他们的兴趣,始于册籍而终于学问;他们的收藏,量于财力而乐于分享。他们或非学术的原创者,但必是学术的识途老马,凡有志于学的人皆不能忽视他们的研究。叶德辉,就是这种藏书家的前辈。他的《书林清话》、《书林馀话》、《观古堂书目》及《絤园读书志》,在当时是版本目录之学的名著,在今日则已成为学林的经典。除了总结经验供后人借鉴,他还乐于刻书,善于刻书,这在书籍流通远不如今日方便的传统中国,更是一桩大功德。以此,他自赞“海内诵其著述”,不是虚言。

至于“遐荒识其姓名”,说的是德辉与日本学者的交往。清末,日本人来华访学之风甚盛,到了湖南,非见不可的人有3位——王栽恕跸惹及叶德辉。三人中,德辉年最少,风头最劲,试看他与诸桥辙次的笔谈,可见一斑。诸桥氏恭维他,说:“湖南是清末学者之渊丛,若曾文正公、王栽恕跸惹诸先生,概观之于历代儒林传中,不易多得。而今皆凋谢(按,时为1920年,曾与二王皆已死)。此间独有先生之学深识高,固是湖南学界之幸,抑亦中国学界之幸也。”对此,德辉欣然领受,且作补充说明,云:“敝人承贵国学士、商家相知二十馀年,平时与贵国人交情亦更亲切,故贵国现时无不知有鄙人者,惜不能人人握手也”;俨然把自己当作价重鸡林、名播东海的白居易。然白居易犹有不及德辉之处,那就是德辉不仅有在外的名声,还有异国的徒弟。

他比较欣赏的日本弟子有两个。一是得了他“曲学”真传的盐谷温,其人在中国著名,最通俗的事迹就是陈西滢指控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整大本地剽窃”了盐谷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当然,据学者考证,这并非事实。另一位,是得了他“小学”真传的松崎鹤雄,其人在日军侵华时参与保护江南“嘉业堂”藏书,有功于华夏。此外,他主办《辽东诗坛》,刊载德辉之死的真相,澄清流俗谣传,亦可谓有功于师门。其他与德辉交往频繁的学者,则有永井久一郎、白岩龙平、竹添光鸿、盐谷时敏(盐谷温之父)、岛田瀚、后藤朝太郎等人。

德辉既有这么多的日籍友人,可想而知,他对日本这个国家极有好感。然而,终身没去过日本的他,对这个国家的想象、理解乃至同情,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也许,从德辉写于民国3年(1914)的一句诗,能探得一些消息。诗赠日本人山田饮江,云:“南苑风光皆逆旅,东京物望若神仙。”“南苑”,指民国首都北京,在德辉的笔下,首都竟是“逆旅”(旅舍),那么,套句俗词儿,他的“精神家园”又在何处?对句即是答案———日本。他何以对日本推崇若是呢?妄作解人,尝试替他作答。首先,日本于甲午(1894)一役战胜清国,国人对这个“蕞尔小邦”不得不刮目相看,德辉不能例外。10年后,日本又战胜俄国,这对叶德辉来说,更是一个震撼。原来,辛亥革命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帝制与现代化并非格格不入。第三,他在国内接触的日本人及日租界景物,无不令他触景生情,恍然亲接萦怀绕梦的古典中国。日本来华的学者,其真实目的或有非德辉所能知者(如间谍),但是,他们爱慕华夏文物,言动举止追求“唐风汉韵”,则系实情。德辉尝下榻于汉口日租界的松乃旅舍,看到日本人“皆席地而坐。卧则以屏掩之,屏皆六曲”,“皆唐制也”;日本女子高髻如云,腰缠锦带,俨然是晋、唐画像中的人物。由此,德辉不禁啧啧称奇,以为彼邦士人尽皆“东方古君子”也。最后,清末民初之际,学风大变,人皆趋新,犹自“抱残守缺”的德辉在国人中找不到几个“商量旧学”的同志,反而在异邦人士身上见到求知若渴的精神,更令他对日本及日本人生发好感。此外,德辉对日本的观感,还可用近代交通史、学术史的研究成果作背书。1898—1910这10年,被学者称为近代中日交往的“黄金十年”。革命党几乎以日本为反清大本营;保皇党也寄踪东瀛,受到庇护;国内新旧各派,皆能从邻邦的改革实践中获取营养。因此,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中国读书人,对当时“扮演了持久的建设性而非侵略的角色”的日本,多少都抱有好感。德辉不能超越时代,对日本人青眼有加,又何怪乎?

国人皆欲杀

但是,正因处身吊诡多变的时代,兼具天生孤往的性情,天子呼来不上船、剩有文章惊海外(德辉谓日本“无不知有鄙人者”,故略改杜诗成句)的叶德辉,才会屡屡面对“国人皆欲杀”的人生险境,以至最终丧命于“国人”之手。

德辉曾写诗自况,云:“九死关头来去惯,一生箕口是非多。”所谓“箕口”,用他弟子的话说,就是“欲言则言,欲行则行,不知趋时,亦不知避谤”;用张之洞的评语,则是“叶某不庄”———德辉对这条评语很满意,喜曰:“此一字荣褒真可谓之知己。吾非不端,又非不正,平时每与讲学论事,杂以诙谐,其为不庄甚矣,岂非吾一生定评哉。”曾经亲接德辉风采的同乡后辈胡耐安,写过一段生动的文字,有助于吾人了解德辉的“不庄”,其辞曰:“(德辉)身干修伟,满脸麻斑。语言诙谐,有些话用长沙方言说来,更足令人遐思而神往。难得的是他兴之所至,便尽量地绝不保留地无忌讳地快意地说,不拘忌于说话的场合,听话的是何许人,调门儿又高,绘影绘声,洵称大胆。”正是因为“兴之所至,便绝不保留地无忌讳地快意地说”,德辉才惹出不少“是非”,才往鬼门关上“来去”徘徊。

戊戌变法时期,湖南是全国推行制度改革最迅猛的省份,也是新、旧两派以政见相争最为激烈的省份。叶德辉作为旧派领袖,其名载诸历史教科书,即在此时。然通常所说的新旧之争,总认为旧派在地方上则官绅勾结,与朝廷则互通情报,上下并举,合力“绞杀”新兴势力。其实,若以湖南为例,平情而论,则知旧派如德辉之徒,当时实在是进退维谷,苦苦支持。

首先,旧派绝不敢公然反对改革。因为变法之诏由皇帝颁布,地方官绅俱有奉遵执行的责任与义务。紫禁城里或有表里不一的政治暗战,但是,千里之外的士绅,何能了然于心?如此,旧派若公然反对,就是欺君犯上,其罪甚大,微臣万万不敢也。其次,旧派的力量不足以阻挠改革。须知当时主持变法的是湖南巡抚,襄助变法的是名满天下的精英分子(梁启超、黄遵宪等),他们有行政权力,有舆论阵地(报纸与学堂、学会)。旧派有什么呢?几支笔,几张嘴而已。他们联名上书,巡抚置之不理;他们编写《翼教丛编》,销路与影响都不足抗衡康、梁师徒的著述;乱说乱动太招人厌,旧派还不免遭受政治上的倾轧,甚或有性命之虞———梁启超即尝试请皇帝降旨,杀了王先谦与叶德辉;事虽不行,但可想见,其时做一个旧派并非多么愉快的事。而更加深入研究当时情势,还可发现,旧派并不反对“真正的”西学,并不全盘抵制改革,他们真正反对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康(有为)学”,以及新政其名、渔利其实的资源分配方式。

经历两次鸦片战争、一次中日战争的惨败,若说传统士大夫还不懂得“船坚炮利”的好处,那是侮辱他们的智商。由此,若说当时确有一批士大夫,虽然自居保守,但亟欲探求西方列强臻于富强之奥妙,绝非信口乱道。甚至,素常认他是顽固已极反动已极,但在中西文化、政治的比较上,他的见识或还高于新派。譬如,叶德辉对“保(孔子)教”问题,发言即较康有为中肯。康氏主张变法而不忘“保教”,众所周知。德辉则说:“孔不必悲,教不必保。忠信笃敬,可以达于殊方;魑魅魍魉,可以消于白昼。汉制虽改而不改,民权不伸而得伸,由乱世而升平而太平。”不怕说改制,不讳言民权,对传统充满自信,姑不论其说之确否,至少看得出他的开通。至于具体的中外交接、工商合作,德辉所持立场简直比新派还新。譬如,以新派自居也被公认为新派的熊希龄,曾连续数年不断举报德辉串合外国人,偷卖中国矿产,意欲置之死地,其实,德辉不过应邀为一宗中奥合作开矿的合同作公证而已。此外,对于比要求变法的新派更为激进的革命党,德辉的态度更是迥异于寻常所说的保守党、顽固派。光绪二十六年(1900)七月,唐才常发动武昌起义失败,随后,湖广总督张之洞电促湖南巡抚俞廉三在本省搜捕党徒,德辉即向俞氏进言,说,“此辈书生无非受人诱惑”,“何忍出于穷搜?”并出据保释了不少党人。如此义举,简直可称之为“革命的同路人”。

如上所述,清廷未亡之时,德辉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意见,或与政府不尽一致,集中体现于戊戌前后的言行。但在他自己看来,这是谋国的孤忠,问心无愧;而自政府各级代表看来,他并未逾越效忠帝制、遵信儒家的范围,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必动用暴力解决他的问题。及至民国肇造,德辉的不合时宜、好作谠论就有点危险了。

民国元年(1912)10月,开国元勋黄兴回到故乡,湖南都督谭延晕了向他表示敬意,将长沙坡子街口的德润门更名为黄兴门,将坡子街更名为黄兴街。听到这个消息,德辉很生气。他在感情上对前朝或曰对君主制极为留恋。他无力阻止中华民国的成立,但是,“吾辈虽居草莽,岂无故国之思”?纪年不用民国年号,穿戴不用“胡服”(中山装、西装之类),交往不用新式礼节;这是他寄托“故国之思”的惟一办法。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符号体系”内,他可以维持旧日的生活方式,以“遗民”自居,聊尽馀生。他人可以尊称黄兴为开国伟人,德辉不妨认他为“乱臣贼子”,只要不以思想、言论定罪,双方尽可相安无事。如今,却要将故国旧称“以一时一人之名义,轻相改署”,无疑伤害了他的感情。更叫德辉着恼的是,他家的住宅、店铺就在坡子街上,一旦改名为黄兴街,那么,他的日常生活就不得不被“黄兴”及其代表的中华民国所侵扰,原本勉强达成的遗民与新国家之间互不干涉的微妙平衡就此被打破。是可忍,孰不可忍,德辉很生气。

但没等他发泄怒火,极有风度的黄兴在湖南政府做出更名决定后不过一个月,便致函谭延裕婉言谢绝将德润门、坡子街改称黄兴名号。谭氏对此表示理解,随后,两处地名恢复了原称。按说此事告结,不应再起波澜,谁料德辉意犹未已,于次年写了一篇《光复坡子街地名记》,沿街散发,对黄兴进行激烈的人身攻击。他在文中时而将黄兴贬为“妇人女子”,时而将黄兴拟为“鸡公鸭婆”,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惜文长不能具引,只能抄下文章结尾的一句,略明其意。他先做铺垫,说苏州城有个胥门,乃因吴人为了纪念伍子胥的冤死才如此命名,其事“不祥甚矣”。如今,“黄兴年方强仕,富贵薰蒸,善颂善祷者固当急去之(谓黄兴门之号)以助其长年,而乃不谙典故如此,馀何问焉”!这句话不啻诅咒,十分恶毒。然而,德辉并未因这分“口业”付出代价。这不是他的侥幸,而是黄兴的宽厚有以致之;或者说,这是革命成功后的一段时间内,言论自由的权利受到保障,有以致之。

不过,没多久,德辉再次攻击政府长官,差点杀身成仁,这回的苦主是湖南都督汤芗铭。汤氏继谭延晕都督,上任之后,一则大肆诛杀国民党员,前任财政司长、警察局长、会计检查院长等人,只因挂了党籍,被他一律枪决;一则紊乱财政,随意更变币制,导致商家纷纷倒闭。德辉见义勇为,为民伸冤,致函杨度,托其将汤氏劣迹转告总统袁世凯。不巧的是,《亚细亚报》主编看到这封信,欣赏“其文之峭厉”,自作主张,为之刊布。汤氏大怒,乃于民国3年春间抓捕德辉,欲行杀害。德辉的朋友易培基闻信,立即告知黎元洪,请他出面营救;随后,徐世昌、徐树铮、叶恭绰、李燮和等达官名流纷纷致电湖南,严诫汤芗铭,不要轻举妄动;甚至,前此欲对德辉下杀手的熊希龄与梁启超,也来声援他。最终,托各路贵人之福,德辉逃过一劫。

德辉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

“九死关头来去惯”的大言,就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的。然而,辛亥革命并未从本质上改换传统中国的门庭,五四运动和北伐战争才是翻天覆地的真革命。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时代,也是一个彻底的新时代,同时,也是一个试图通过摧毁一切达到创造一切的目的的狂热时代。当北伐战争的枪声打响,当北洋军阀势力即将消亡,当国共合作、团结工农的局面逐渐形成,时局的发展终于超出了德辉能够理解的程度,也超出了他的师友能够控制的程度。

北伐军进入湖南以前,国共合作下的农民运动已经迅速发动。毫无疑问,作为改造社会的重要力量,湖南农民协会在襄助革命、推行民主、改善民生等方面,贡献甚大。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历史著作对之推扬备至不足为奇,国民党方面的史学家也说:“北伐的胜利实赖革命的武力与民众运动的结合。武力握于国民党之手,民众运动大都由中共领导。”蒋介石作为北伐军总司令,于民国15年(1926)8月11日到达长沙,看到“一路民众欢迎,农民协会组织最为整齐”,不由慨叹:“将来革命成功,湖南当推第一。”北伐军控制湖南后,农民运动的发展就更令人惊叹了。但是,在追求平等、实现均权的过程中,农民协会轻于使用暴力的霹雳手段,不免令人遗憾。叶德辉之死,就是产生这份遗憾的一个因素。

民国16年(1927)4月11日,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根据《湖南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组织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第九条及《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一条暨第二条,判处叶德辉死刑,并没收其财产。吾人今天都听说过“程序正义”,也知道判罪要有“法律依据”,那么,特别法庭处死德辉,合不合乎“程序正义”,有没有“法律依据”呢?在北伐军控制的湖南境内,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当年1月4日,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授权成立特别法庭,随后,各县纷纷成立特别法庭。15日,制定《组织条例》,第九条云:“各(特别法庭)委员会之审判,第一审须委员会2人、第二审须委员4人之同意,始得判决之。”署名同意判决叶德辉死刑之委员,为吴鸿骞、冯天柱、谢觉斋(即谢觉哉)、戴述人和易礼容,符合规定。其中,吴鸿骞时任湖南省高等检察厅厅长;冯天柱时任湖南省高级军法官;戴述人、谢觉斋都是当时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监察委员;易礼容则是湖南农协负责人。分析委员之组成,可知5个委员中,两位是省政府人员,两位是省党部人员,一位是省农协人员。这正符合《组织条例》第六条对省特别法庭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规定。同时,《组织条例》第二三条规定,须先经县特别法庭一审,再经省特别法庭二审,方可定罪;德辉于4月8日经长沙县特别法庭审理,11日转交省庭二审,亦符合规定。可见,“程序正义”做到了。

再说“法律依据”。《暂行条例》于是年1月28日经省党部执委会三读通过,第一条第一至四款,谓: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者;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勾结逆军盗匪蹂躏地方者;杀害人民及纵火、决水、强奸、掳掠者,俱“依本条例惩处之”。第二条谓:犯本条例第一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罪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而据特别法庭侦讯德辉的“犯罪证据,计分五点”,分别是:一,戊戌政变,惨杀革命人物,为内幕主张之人;二,充筹安会会长(按,谓湖南分会),促成袁氏称帝;三,主张赵恒惕受北京政府任命;四,发表封建式之文字,为反动之宣传;五,为省城著名反动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五点罪证,是否一一核实,不能无疑。说德辉在戊戌政变时杀害革命人物,似无确证,判词封他一个“内幕主张”,或是弥缝之辞。第二、三、四点,皆有实事,德辉不必否认———他的朋友多系北洋中人;军阀赵恒惕在湖南对他敬礼有加,他对赵氏也有知己之感;他一贯支持帝制反对共和,言为心声,写几篇“反文”不足为怪。惟最末一条直接将他定性为“著名反动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决无确据。因为,从特别法庭成立那天起,乃至从省政府军事厅张贴《铲除土豪劣绅布告》那一日(1926年12月17日)起,对于“反动领袖”、“土豪劣绅”的概念就从来没有定义过,更不必说区分“著名”与“非著名”的等级。德辉遭此恶谥,实在不能令他心服。当然,既有第二、三、四条的证据,判他死刑,终算是有“法律依据”,不是乱来。

程序对了,依据有了,于是,4月11日下午4点,德辉被押往长沙县浏阳门外识字岭,明正典刑。据其子叶尚农报告,德辉“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

毛泽东说:那个时候把叶德辉杀掉,我看是不那么妥当

那么,前谓“德辉之死,就是产生这份遗憾的一个因素”,竟说错了?不然,因为鄙人预先打了埋伏,说,所谓“程序正义”,所谓“法律依据”,仅限“在北伐军控制的湖南境内”。吾人只要稍知何谓大革命,何谓革命的暴力,就能知道,这是特别法庭在特别时期对特别人物实行的特别处罚。特别,就是不一般,就是不合常理。在特别二字的限定下,谈什么法律,谈什么正义,那都是痴人说梦。其实,身为审判委员同时又是湖南农民运动指挥者的易礼容,早在此前就揭破了谜底,1927年3月25日,《湖南民报》刊登了他的讲稿《农民问题》,有段话是这么说的:“一般土豪劣绅,他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按为1926年12月28日)起,就宣布了死刑!‘有土皆豪,无绅不劣’;这首对联何等精当!现在农民已处罚的土豪劣绅,哪个是冤枉的?总之,革命是不能客气的,不能用请饭接客的手腕,那是与虎谋皮。所以,这时期是农民革命的时期,恐怖是意中事呵!”看到这段话,吾人不得不联想同年同月毛泽东撰写的名著《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警句:“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如此引证,是否揭示了德辉之死的真相?是否比流俗相传德辉是因为写对联讽刺农会(朱健《叶德辉之死》),或因强奸了未来的革命女干部(周作人《叶德辉案》)而被处死的谣言更接近历史的真相?是否在暗示德辉不死于法,而死于国民党,死于国民党领导的革命的恐怖?是否在为德辉鸣冤,要控诉谋杀他的人,要控诉“暴民”,要为以地主为代表的“精英”平反?窃谓非也非也,大谬不然。因为,若真如此,那这个世界的是非黑白也太容易分辨了;若真如此,吾人仍未突破胡适在民国20年(1931)写的那首打油诗所反映出来的比较低级的人生境界,他的诗是这样写的:“絤园老人不怕死,枪口指胸算什么!生平谈命三十年,总算今天轮到我。杀我者谁?共产党。我若当权还一样。当年誓要杀康梁,看来同是糊涂账。你们杀我我大笑,我认你们作同调。三十年来是与非,一样杀人来翼教。”首先,胡适犯了两个不能“小心求证”的错误,第一,杀叶德辉的不是共产党,而是国民党省党部领导下的特别法庭;第二,不是德辉能杀康、梁,而是启超要借刀杀德辉。其次,胡适犯了一个“大胆假设”的错误。“一样杀人来翼教”这句话,揆诸前述德辉对待革命党的态度,吾人有理由相信,他不大会选择以杀止杀,他是刀子嘴,豆腐心。

当然,适之先生学与年俱进,他最终如何评论叶德辉之死,鄙人无从揣知,亦不敢代言。鄙人只能再引两段闲话,冀能帮助读者从另外的角度观照德辉之死。

其一是黄兆枚《叶絤园先生传》开头的话:“笲笲盱匕,陵轹险怪,犷悍之气充弥都野之间,譬则猛虎磨牙于前,洪流滔天而至,其杀溺人亦何取择。法既无有,何冤可言?此絤园所以死也。”

其一则是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会(1968年10月)上,专就德辉之死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个保孔夫子、反对康有为的,此人叫叶德辉。后头顾孟馀问我,有这件事吗?我说有这件事,但是情况我不大清楚,因为我不在湖南。对于这种大知识分子不宜杀。那个时候把叶德辉杀掉,我看是不那么妥当。”

[ 本帖最后由 东施 于 2007-7-27 08: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3 20: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东施 的帖子

革命就如练葵花宝典啊!都不是完人了.
发表于 2007-11-24 20: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有争论的人物,功过留于历史,任后人评说.
发表于 2007-12-6 2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二三志士,好学深思,博观约取,勤于比勘,精于鉴别。他们的兴趣,始于册籍而终于学问;他们的收藏,量于财力而乐于分享。他们或非学术的原创者,但必是学术的识途老马,凡有志于学的人皆不能忽视他们的研究。叶德辉,就是这种藏书家的前辈。他的《书林清话》、《书林馀话》、《观古堂书目》及《絤园读书志》,在当时是版本目录之学的名著,在今日则已成为学林的经典。除了总结经验供后人借鉴,他还乐于刻书,善于刻书。
发表于 2009-3-23 16: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毛说"那个时候把叶德辉杀掉,我看是不那么妥当。"是因为杀叶成了马日事变的导火索.
发表于 2009-4-8 19: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以为名斋 于 2009-4-8 19:50 编辑

 叶德辉致梁鼎芬信札.


叶德辉小影


叶德辉书法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爱如生国学 ( 京ICP备12023608号 )

GMT+8, 2024-11-22 12:23 , Processed in 0.08209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