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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四次西部开发(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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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14: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翻开历史,中国汉、唐、元、清几朝政府,均对西部尤其是现在的新疆、西藏地区进行过大规模的开发活动。追踪先辈开拓者的足迹作一番历史的巡游,将给我们今天的西部开发带来一些启示。
  西汉时期,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它是中西交通开拓的标志,建立了汉朝与西域诸国的直接联系,也揭开了中国政府开发和治理新疆地区的序幕。公元前60年,西汉王朝的西域设置“都护”,完成了对西域的统一。在此前后,西汉王朝为开发和治理新疆地区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屯恳戍边。组织汉族军民进入西域地区实施屯垦、守卫边疆,是汉代经营西域的一项基本政策。据史料记载,在西汉开发西域地区的100多年时间里,屯田军民共开荒50余万亩,不但解决了军粮问题,而且引入了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驻扎军队,修建国防及交通设施。为保证西部边境的安全和“丝绸之路”的畅通,西汉政府在西域各商道上修筑了许多城堡和连绵不断的烽隧亭障,并部署军队戍守,兼管西域的交通。
  因俗而治,实施宽松的民族政策。与匈奴奴隶主对西域各国横征暴敛相比,西汉朝廷实施了宽抚政策,基本上不向当地各族人民征收赋税。
  西汉王朝对西域地区的开发治理,为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新疆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代西部开发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范围上看,以往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南疆地区,而唐代在西域共建立了11个大的屯垦区,几乎遍布今天新疆的各个地区。从时间上看,唐朝在新疆的开发延续了161年,为以往任何朝代所不及。从人数上看,西汉时期新疆地区屯田军队约2万人,此后历朝都只有数千人,而唐代新疆的屯田官兵达到5万余人。唐朝开发新疆地区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是建立了十分完善的军政管理机构。这不仅保证了中央政令的贯彻实施,也有利于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着眼于综合开发,使各方面建设相辅相成。因地制宜,既然推行屯田制,又对招募的屯民实行租佃制和分成制。军事上推行兵农合一的府兵制,使驻军很好地担负起屯垦戍边的双重职责;三是尊重各民族的权益,不搞民族歧视。正是以上这些措施和政策,使新疆地区的开发在唐代形成了第二次高潮。
  元朝统治者对西部的开发和治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西域实施全方位的经济开发。在农业方面,实行军屯、民屯,开垦荒地达150万亩;手工业方面,设立了行业管理机构,促进了冶炼业、织染业的发展;交通方面,先后设立驿站60多所,保证了中央号令的畅通无阻和西域军情的快速传递;金融方面,统一了西域货币,促进了当地商品经济的发展;赋税方面,实行薄赋政策,限制官吏的盘剥,减轻人民的负担;重用少数民族人才。西部人才得到元朝中央政府的重视和重用,这一时期畏兀尔族(今维吾尔族)中出现了一大批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
  清朝统治者,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几代皇帝,均将维系和开发西部提到攸关社稷安危的高度加以重视,从而迎来了历史上西部开发的又一个高潮。
  在国防建设方面,清朝于重要战略方向和地域设立城堡,沿边关隘、山口设置卡伦(哨所),在交通要道建立驿站、军台、西部形成较完善的防御和通讯系统。
  在经济方面,清政府将开发的重点放在新疆地区,以军屯、民屯、犯屯等形式大规模开发荒地,发展农业经济。据统计,从1716年至1911年,清朝官方在新疆建立的垦区达24个,投入劳力12.67万人,开垦荒地301.9万亩,无论从时间还是规模、效益来讲,均为历朝历代之最。清朝还十分重视在新疆地区发展商业,重点发展官方商业,同时积极发展民间商业,以低关税政策吸引外商到新疆从事贸易,并撤除传统关卡,鼓励新疆商人到内地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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