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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中期松江府农民的生产成本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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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2: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清代中期松江府农民的生产成本和收益


——以19世纪20华、娄地区为例




【摘要】  明清以降,江南地区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代表了当时全国经济发展最高水平。农民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也是最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在这样一个江南繁荣的大背景之下,江南地区的农民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在自然经济的作用下,农民以田为生,因而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成本和收益直接决定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本文以19世纪20年代松江府西乡的华亭—娄县地区为例,总结归纳了当时农民的主要生产成本和收益,以助于们进一步认识清代中期农民的生活与生产水平的一般状况从整个时间和空间上来说,虽然不能代表整个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情况,但也足以说明一些问题。

【关键词】 农民; 生产成本; 收益
(一)

农民是组织生产和消费中一个重要的基本单位,日常的生产和消费从一方面也表现了农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水平。明清以来,江南地区已经成为了全国经济最为繁荣的地区,这在学界已经得到公认。目前学者的研究已经明清时期江南经济的繁荣,但是在这繁荣背后,农民的生活水平又是怎么样的,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我们从研究当时松江西乡地区农民主要的生产成本和收益入手,进而来说明当时他们的生活状况。清代中期前后,整个江南地区一般农户主要从事着“男耕女织”的生产活动。华亭、娄县地处松江西部,地低且土质疏松,农户除了种植水稻外,还主要种植棉花,家庭妇女则主要从事棉纺织业。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家庭,由于是小块土地经营,通常有家庭成员四五人组成,大部分有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当然也有父母及其子媳的复试家庭江南地区的农民都大体如此。这里我们就以一个五口之家为例,拥有十亩耕地其中主要劳动力是丈夫和妻子,其他家庭成员从事辅助作用,很多历史文献都有这样的记载,“一夫耕”、“夫妻二人极力耕种”、“匹夫匹妇五口之家”。
在江南,人耕十亩的经营模式最早出现于明代后期,清代前中期得到了普及,主要原因是这种以一年二制为基础的人耕十亩经营模式与其他经营模式相比,劳动生产率更高。张履祥说:“吾里地田,上农夫一人止能治十亩,故田多者辄佃人耕种而收其租”、“且如匹夫匹妇,男治田地可十亩”。那么这十亩地又是如何搭配种植的呢各地的情况实际又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根据家庭劳动力的情况分配的,即“计人力以举事,而不出于力所不及之外”,同时又由于各地的种植情况不同而具有差异性。浙西地区多山,所以以种植桑为主,他们通常实行“田七地三”的比例,即田七亩以种稻,地三亩以栽桑,如张履祥为友人邬某的遗嘱设计生产时,即对“遗田十亩”安排“止种桑三亩”
元明之际,松江府即已兴起植棉,到了明代中叶成为了全国最重要的棉花种植区,清代以来,种植棉花的面积不断扩大,而种稻的面积减少。隆年间,两江总督高晋说,“松江府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道光年间,江苏巡抚林则徐也说,“太仓州及所属之镇洋、嘉定、宝山等县,种稻之处十仅二三,而木棉居其七八”。对此我们不能就简单的认为当时种植棉花“十之七八”,我们还要注意到松江府东、西乡地区的差异性。何良俊曾在《四友斋丛书》中道,“盖各处之田虽有肥脊不同,然未有如松江之高下悬绝者。西乡田低水平,易于东乡田高岸陡,车皆直竖,无异于汲水”。李伯重在研究中也说,“关于明清江南农户的棉田数量的记载极少,我所见者仅有两例,都是松江地区的,一是18世纪末的记载,说男女各种棉2亩;一是1839年的记载一户下农种木棉三五亩。”,方行在他的研究中也说,“这里纺棉织户的农户,大致以种五亩者为多”。参照这些资料,高晋、林则徐所说有十之七八”极有可能是松江府东乡的情况,因为松江东乡地区田高不利于汲水,每亩水稻的收入只有西乡的一半,所以农户种棉超过了种稻。华、娄地区属于西乡当时农户种植棉大约也就5亩,并没有像东乡那样高这也跟现实相似,户一般不会种太多棉花(遇到荒年,布遂贱),他们必须留足稻田种植口粮,以满足一家基本的食物需求。
农民的收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田种植作物的收获(包括春熟和秋熟)一是农妇在家纺纱织布所获得的收入。清代中前期,华、娄地区几乎家家都纺织,很多文献都有记载,“吾乡以纺织为计”,“织机日夜不停”。当然除了这两种最主要的收入,还有别的一些收入,例如农夫趁闲余时间外出做短工收取的收入,但是由于田间管理所需的工作日,让农夫有很少时间外出做短工,即使有也是很少的一部分收入。为了方便计算,我们不把这些收入算入其中。因此农户所需要的成本就是从事这些经济活动所付出的成本。
(二)

清代中期,江南地区已经普遍采用了水稻与麦、豆、油菜等春花作物的一年二熟制,二熟就是秋熟和春熟。秋熟主要是收获稻米,春熟收获的作物品种多,但主要是麦、豆和油菜。下面我们将分别述说种植水稻和春花所需要的成本以及收益。
要想了解水稻种植所需要的成本,首先必须对它的种植到收获的过程有一个大体的了解。水稻的种植主要包括了育苗、栽秧、田间管理(灌溉、施肥、除草)到最后的收获上场(脱粒)四个重要环节。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当时农民种植水稻所需要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种子的费用、置办农具的费用、田间劳作所需劳动力的费用。这里主要依据清代中期桐乡人姜皋所著的《浦泖农咨》,本书较为详细地记载了道光前半期(1823~1829)华娄地区几乎所有最主要的生产与生活资料的市场价格。
购买种子的费用,据他“今年稻种亩斗三百文”,五亩田约需1500文。
农具最重要的是水车,“水车有牛打、人踏两种,然惟上车异,而下车同也,上车用车盘用车棚用眠轴,其价至少十余千,小者曰荷叶车不过五千而已”。于水车之外耙最贵,其价须三四千文,犁价一千文,铁撘三四百文置之。除此之外,还有蓑衣、粪箕、扁担、镰刀、风车等之类的,“备之亦须多钱”。以上农具总需15000文。
清代前中期江南,肥料使用有了重大的进步,堪称“肥料革命”。肥料的使用,有“底肥”、“追肥”两种。肥料的种类主要包括野草、绿肥作物、人畜粪便、以及河塘污泥四种。该地区所使用的肥料主要是绿肥、粪肥和饼肥三大类。绿肥基本上是草子(紫云英),“草子价每斗六七百文至三四百文不等,每亩撒子四五升”。五亩地大约需要草子钱1300文。
使用的各种粪肥中,使用量最大的是猪粪,“猪践于夏月尤贵,十担须洋钱一元”,一般农户家中都会养猪,正如姜皋在《浦泖农咨》中说,“种田不养猪秀才不读书,又云棚中猪多中未多,是养猪乃种田之要务也”。这样农户使用粪肥的成本就不计算在内。
饼肥(豆、油菜籽、棉花籽榨油之后的油渣做成的饼)作为一种新型的肥力,在清前中期已经普遍使用,表1记录了明末、清中期,各种作物所需要的用肥量。
1:江南各种农作物施肥量单位(折饼肥):斤/亩

作物

明末  

清中

水稻

80  

150

桑树

500

500

棉花   

130

170

麦   

10

20

油菜  

20

20

豆   

10

10







资料来源:李伯重:《明清江南肥料需求的数量分析——明清江南肥料间题探讨之一》,载于《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
:100斤=1担。
根据100斤为一担,一亩稻地需要1.5担饼肥,姜皋说“饼总以二千钱一担为率,甲午年二千四百文一担”,“工食二千文,再加膏壅必得二千文”。我们取常数2000文/担这样五亩地需要饼肥15000文。加上草子钱,总计16300文。
关于水稻的种植、田间管理和最终收获,在五亩水田的情况,完全可以在不需要外来劳动力的情况下独立完成。清代前中期,虽然越来越多的农妇因专于棉纺织业而不再下田,但是在最繁忙缺少人手的时候家庭妇女常牵犊荷锄,与男子杂作
稻田的耕犁一般有牛耕和人耕两种方式,这主要是根据田地多寡来选择。一般超过十亩上,农户会选择使用牛耕,这是农户的耕作效率决定的,人耕的工效通常是“每人日可一亩,率十人当一牛”,若深耕,则只能垦0.5亩;同牛的价格又是农户考虑的因素,当时“耕牛用水牛黄牛二种,亦不甚悬殊,其最上者须四十余于递减至七八千于而止,现通用者大率二千左右而已”在当时的情况下,五亩稻田一般农夫一人足以完成。
栽秧包括拔秧、挑秧、分秧以及插秧,“每亩须人一工插秧,每日人种一亩五六分”,五亩水田夫妇两人两天就能完成,家庭的其他成员从事拔秧、挑秧、分秧这些辅助性的工作。栽完秧,农妇就脱离田间耕作,而专于纺织,田间管理就交给农夫。到了最后的收获,农妇会到田间一起劳作,最后上场完成脱粒。
根据以上可以得出结论,一户农户种植五亩水稻,主要成本包括:种子肥1500文,购置农具费用1500文,肥料费16300文,总计19300文。
关于清代中期水稻的亩产量,张履祥在《补农书》中记载明代“田极熟,米亩三石,春花(麦)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三石为常耳”。到了清代中期,何亮俊记载当时松江西乡地区“且土肥获多,每亩收三石者不论,只说收二石五斗,每岁可得米七八十石矣”同时期,姜皋记载浙江桐乡地区“上丰之岁,富农之田近来每亩不过二石有零”。但这时由于刚经历过荒灾,记录可能稍偏低。所以这里我们采用二石五斗,比较接近当时的情况。
关于米价的价格,历史上直接记载不多,而且含糊不清。这里主要使用王业键整理的1638——1935年间江南米价作为参照。

2:1823—1834年江南的米价

年份     

银 (两/石)

钱 (文/石)

1823            

2.50

  3123

1824           

2.50

  3173

1825  

2.50

  3133   

1826           

2.28

  2898

1827         

2.17

  2910

1828         

2.18

  2919

1829      

2.22   

  3060

1834            

2.95

  4000








资料来源:史志宏:王业键《1638—1935年江南米价变动趋势》述要,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1834年数字来自姜皋的《浦泖农咨》。

以钱计之价,据林满红《嘉道钱贱现象产生原因——“钱多钱少”论之商榷》(收于张彬村与刘石吉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5辑)中的银钱比价折算而得。


:由于当时松江地区米价无法考证,选用的1823—1829年的数据为苏州府资料,并不是松江府的直接数据,据王业键所说在长江三角洲及大部分地区其他地区,价格变动通常是同步发生的,因此我们直接引用苏州府的资料。

由表可以看出,1823—1829年米价平均2.33两/石。此时期的银钱比价为1∶1 300,因此米价合3030文/石。兹以3000文/石计。总计收入为37500文。除了了稻米的收获之外,还有稻草,农户一般将稻草当作日常的燃料,这里不算在收益之内。

春熟的种植主要以豆、麦和油菜为主。五亩田,这几种作物品种间而种之,这主要是有农户的生活需求所决定的。种植豆和油菜是为了提供农民日常食用油,麦子可以作为农民的副食。关于春花的亩产量,没有单独的记载,常与稻谷的产量作比较。“田极熟,米亩三石,春花(麦)石有半”,关于此处的春花亩产量,陈恒力的解释是,无论是小麦还是油菜籽,平年亩产均为1石上下根据上面我们分析的当时一亩米的产量为2.5石,那么春花的产量一般在1石到1.25石之间。

这里为了方便,我们用小麦代替其他一些种植物来计算。关于麦的亩产量,19世纪初期,包世臣云,苏州丰年收米3石,麦1.2石,平年米2石,麦0,7石这跟上面春花的产量基本符合。这里我们才用平年的亩产量1.2石。

种麦需要的肥料由表1可知,每亩需饼肥20斤(0.2担),饼肥价格为2000文/担,五亩总计需要2000文。

麦的价格,姜皋在《浦泖农咨》中说:“收成至好之年,不过一石有余,其价千文而已”。因此种植5亩小麦的收益为6000文。

(三)

在明代后期,大多数棉田都实行一年二作制,但是从主茬作物来看,既有连作制,又有翻田制。连作制就是指在同一块田地里连续数年种植棉花。翻田制是以棉花与水稻轮流作为主茬作物常常种棉两年之后改种稻一年。到了清代中期,翻田制已经很普遍,即使在以连作制而闻名的嘉定,这时候也实行了“三年中一年种稻,二年种棉”的翻田制。这时候的副茬多以稻、豆和麦为主,其中以麦为最根据表1,我们可以知道,当时松江地区种植棉花亩需要饼肥为170斤(1.7担),根据每担饼肥2000文,种植五亩棉花总计需要17000文。

关于棉花亩产量的记载,清初姚廷遴在《历年记》中记载上海棉花亩产量,大约为80斤籽棉。到了18世纪,棉花的亩产量有了提高,“盛者亩收干花二石”。松江棉田,“嘉道前,每亩得收一二百斤”。据张春华说1830年上海种棉,“一亩之人有百斤者为满担,倍者为双担。双担是年之极丰者,不恒有”。因此,这一时期棉花亩产量(常量)应当在100斤上下,五亩的总计产量在500斤上下。根据100斤籽棉可出33斤净棉,3斤籽棉可出1匹棉布计算,500斤籽棉可纺织匹166.5布。

19世纪20年代华娄地区布价在文献中没有记载,因此只能借鉴这一期前后华娄或者邻近地区的布价。如嘉庆间纂、道光间增补的《寒圩小志》记:“其女勤纺织,匹布可售六七百文,不特贫者借以糊口,即稍有家者,亦资以利用焉”。据此,则嘉道时华亭县寒字圩镇一带,布价为600—700文/匹,中数650文,合银0.6两。张忠民估计嘉道时上海地区棉布市价,为上等布每匹0.3—0.4两;中等布0.2—0.25两;下等粗布0.1—0.15/两。李伯重利用1867—1895年上海出口土布的价格计算出当时华娄地区的每匹布的价格为480文。按当时的价格来计算10匹布的价格相当于一石米的价格,当时织布可图之利已经很少了,据姜皋在《浦泖农咨》中说“自近十数年,标布不消,布价遂贱,加以棉花地荒歉者及四年矣,棉本既贵,纺织无赢只好坐食,故今岁之荒,竟无生路”。因此这种计算还是比较可信的,据此五亩棉花织成布的收入约为90000文。当然这其中还需去掉织布过程需要的成本,家庭妇女的劳动力成本。

关于棉田的后茬作物,李伯重说:“清代中期棉田多以麦为后茬,而麦耗地力较为严重,必须多施肥料才能恢复地力”同时为了方便,我们将棉田的副茬种麦计算根据上面的计算我们已经得知,种植麦的成本主要成本就是肥料2000文,收益为6000文。

以上我们已经将农民一年中主要种植的作物的成本和收益做了一个大体的估计,其中没有计算雇佣劳动力需要的成本,这跟实际可能处在一些出入。下面将所得结果列成一张表3:


成本(文)

收益(文)

水稻

19300(种子肥+农具肥+肥料肥)

37500

春熟(麦)

2000(肥料)

6000

棉花

17000(肥料)

90000


2000(肥料)

6000

总计

40300

139500

(四)

清代在通常的情况下,地租数量为其所租种土地上种植的主茬作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为水稻)产量的一半,春花作物不必交租。这一点,姜皋也说:“近来每亩不过二石有零,则一石还租,一石去工本,所余无几”。据李伯重研究说明,“在清代的苏州和松江两府,实际地租通常只是名义地租的80%或者80%以下”。尽管如此,“田所获,输赋偿租外,未卒岁,室已罄,其衣食全恃此”。根据我们上面的计算,农户种植五亩水稻的收益基本上都作为田赋而上交,所剩下的只够二三个月的口粮,还吃不到年底
农户主要的口粮主要以杂粮为主,特别是在清后期尤其明显。春熟是不用交租的,因此农户一般多以种植麦和豆为主,而且进行精作,获得高产,来弥补口粮的不足。有的农户甚至将细粮(大米)出售,以易杂粮,据记载时米价涌甚,民以半易菽杂食”
在以上情况下,农妇纺棉织布所获得的收入成为了整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农家的口粮和日用因此全要依赖它,正如文献记载“室已罄,其衣食全赖红女”。农户纺织全年收入约为90000文,除去了成本40300文,剩下不足50000文,加上麦的收入总计为62000文,用于一年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所需要的费用,可想而知这完全是不够的。因此在江南地区,除了农妇在家纺织外,农夫在忙完农活后,一般外出做一些短工来补贴家用,或者“于耕隙则男女纺绩农户一家纺织“篝灯燎火至达旦不休”,以致才足以生计。如果遇到荒年,布价遂贱,纺织无利可图,农户没有失去了维持生计的办法。
根据放行研究,清代末期,江南温饱型的农民食物消费占总消费的83%,其他衣、住、行以及文化、娱乐的消费仅仅占了27%,可想而知,当时的农民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一家的口粮,去掉平时的日常开始,花在一些文化和娱乐等方面的消费的甚少,一般农户都过着基本能达到温饱的生活。
这一时期,江南经济异常繁荣,江南社会也出现了奢侈之风,并且愈演愈烈,难以遏制。主导这种风气主要是一些地主豪商,以及部分市镇的居民,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一年所获得的收入只足够维持一家的基本生活需求,甚至还不足以生计,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仅仅是处于基本维持温饱的状态之下,也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样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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