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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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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21: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在20世纪20年代,冯至便以其《昨日之歌》等诗作而被鲁迅誉为“中国最杰出的抒情诗人”。然而,冯至并没有沉浸在青年时期浪漫唯美的旖旎梦乡里,1930年他赴德国求学,几乎终止了创作,但是德国的留学生涯对于他日后的创作影响深远。首先他遭遇了其时正大行其道的存在主义哲学,并听过雅思贝斯这样的大师授课;再者,他从20世纪最伟大的德语诗人里尔克那里得到了深在的滋养;同时,在德国厚重的文化氛围中,他重读歌德,尤其是其后期的作品。正是在这些文学资源的启发下,40年代的冯至在昆明完成了被并称为“三绝”的《十四行集》《山水》和《伍子胥》,成为战时文学乃至整个新文学中最美的收获。诗集《十四行集》和散文集《山水》重点关注了生命的绵延与存在,冯至特别强调人类应该用一种承担与“关情”的态度来克服生命本体性的孤单。而《伍子胥》关注的则是生命中决断的意义。
《伍子胥》的构思经历了十多年,早在1926年冯至21岁时首次读到《军旗手里尔克的爱与死之歌》被那“幽郁而神秘的情调”所吸引,便激起了创作《伍子胥》的冲动;1932年在柏林,他接到了友人散文家梁遇春夭亡的噩耗,这伤逝又触动了他的人生感喟;1942年,冯至终于把伍子胥的故事落成文字。
伍子胥一夜白头、伐楚灭越、掘墓鞭尸的复仇故事历来是史家和民间说唱者津津乐道的,但是冯至的《伍子胥》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伍子胥为报父仇的卧薪尝胆,而是用诗化的语言叙写他在逃离楚国向吴国而去的路途中的心理波动。小说一开始,就略去了楚王无道,夺子媳、逐太子建、听谗言、囚忠臣这样戏剧化的前奏,而从伍子胥和他的兄长伍尚的决断开始,兄弟俩面临的是人生中一道难以取舍的关口——或者随楚王派来的人回到郢城,这样可以见到父亲,维护声誉,但结果是中了楚王圈套,全家被一网打尽;或者离开楚国,踏上前程未知的逃亡之旅,但要担负叛国的罪名,恰给了楚王杀父的借口。经过彻夜思索,兄弟二人做出选择:“一个要回到生他的地方去,一个要走到远方;一个去寻找死,一个去求生。”伍子胥从这个选择开始成长为一个歌德意义上的“断念者”。
“断念”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断了对一个事物、一桩事业、一个人的念想,这是冯至从德语里转译而来的概念。在冯至看来,歌德风光一生的背后“随时都隐伏着不得已的割舍和情心愿意的断念”。与断念相伴的另一个概念“脱皮”同样是冯至从歌德那里翻译而来,指的是如蝉之蜕皮一样,生命中同样需要割舍一些东西来换取新生。只有懂得断念,经历脱皮,人生才真正可能完成。歌德和里尔克都是伟大的“断念者”,所以一成生就斐然,而诺瓦利斯和荷尔德林却“在无穷的音乐与永久的感情泛滥中已经演了一番无可奈何的悲剧”,“他们只有青春,并没有成年,更不用说白发的完成了。”
伍子胥漫漫的流亡之路也是他不断断念的成长过程,他的痛苦在于,无论多么美好的东西,他都必须割舍:楚狂夫妇宁静自由的生活、江上渔夫的友善、溧水女子的美与爱、季札人品的高洁……因为既然做出了决断,人就必须要承负决断的后果。伍子胥并不是一个被情仇障蔽了心神的盲目报复者,他内心对良善平和的钦慕从未止歇,如在遇到楚狂夫妇时,他们淡泊自适的人生态度让伍子胥怦然心动,小说写到:“这对青年夫妇的生活,他心里有些羡慕,但还是爱惜他自己艰苦的命运。”断念就意味着内心的坚持,意味着对命运的承诺,所以他还是选择继续痛苦地前行。最难的是昭关一夜。昭关是吴楚边界,躲在树林里的伍子胥已经身心俱疲,本欲投奔的太子建不值信赖,在失却托付中,他忽然听到追捕他的士兵口里的楚音,听到招魂的神曲,念土之情如蛇般缠绕,就要逃离的故土成了无法抵挡的召唤,他几乎无法克服对故乡的割舍,在潜意识里甚至祈求死亡来临,以平息他内心被巨大情感撕扯的苦痛。可死去不也和他的父兄殊途同归么?伍子胥内心如此辩诘了一夜,以至须发全白。第二天早晨,他“这条因为脱皮困难几乎要丧掉性命的蚕觉得旧皮忽然脱开了”,“经过一夜对恐惧、绝望、厌倦”的断念,他获得了最深刻的一次新生。
与开头类似,冯至让小说结尾于伍子胥被送入吴国王宫,而未写他如何励精图治、强大吴国、回楚复仇,这充分说明了冯至的关注点不在“复仇”(复仇本身也是不义的!),而是写人心灵的成长。在小说的后记里,他说:“我们常常看见有人拾起一个有分量的东西,一块石片或是一个球,无所谓地向远方一抛,那东西从抛出到落下,在空中便画出一个美丽的弧。这弧形一瞬间就不见了,但是这中间却有无数的刹那,每一刹那都有停留,每一刹那都有陨落……一段美的生活,不管是为了爱或是为了恨,不管为了生或是为了死,都无异于这样的一个抛掷:在停留中有坚持,在陨落中有克服。我这里写的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为了父兄的仇恨,不得不离开熟识的家乡,投入一个辽远的、生疏的国土,从城父到吴市,中间有许多意外的遭逢,有的使他坚持,有的使他克服,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段。”
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生命决断的时刻,这每每构成对人心智的考验。冯至通过伍子胥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选择哪一个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担当起这个决断,承负起自己对生命的许诺。
发表于 2009-12-24 19: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伍子胥的时代,国家就是个公司,老板对我不好就可以走人,甚至可以回来干掉老板。这形成了老板之间的竞争:争当明君。
2)冯志的《伍子胥》发表在一个还算恰当的年代。如果发错了年代的话,很可能丢掉性命的。
3)历史对于今人来说,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了战略战术的数据库,其它都是次要的。
4)提一点反对意见,复仇不是不义的,虽然你可以说它无所谓义不义。没有复仇,弱者只会恒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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