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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日休《诗经》阐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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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代最后数十年,宦官、藩镇交相作恶,时局动荡,兵连祸结,所谓“虎狼放纵,百姓手足无措,上下所行,皆大乱之道” 。在思想学术领域,朝廷也失去了其固有的统治力。儒学尽管仍以《五经正义》为绳墨,但中唐时期开始出现的经学变古思潮仍在继续。身处这一潮涌中的皮日休,一方面以孔、孟、王通、韩愈之后自居,努力维护前贤开创的道统理念,致力于儒学复兴;一方面“上剥远非,下补近失” ,对经典阐释的准确性作出更为强烈的置疑。这在他引论《诗经》的相关文章中清晰可见。皮日休的这一特点,既与他所处的时代相关联,又与其自身性格相印证。

《皮子文薮》是皮日休的诗文结集,其中不止一次论及儒家经典,如“圣人之化,出于三皇,成于五帝,定于周孔。其质也,道德仁义;其文也,《诗》、《书》、《礼》、《乐》” ,又如“夫仲尼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 ;再如论及诸经注解时说:“《诗》得毛公,《书》得伏生,《易》得杨、何,《礼》得二戴,《周官》得郑康成,摫其微言,釽其大义,幽者明于日月,奥者廓于天地。” 这些论述中,《诗经》总被置于群经之首。
然而,查《文薮》和《全唐文》中皮日休作品,涉及《诗经》的却只有聊聊数篇,而这两部书极可能已经囊括了他的所有著作。我们认为,这一情况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皮日休论及群经,只是依照传统置《诗经》于首位,并不表明他多么热衷于《诗经》;二、尽管如此,但他仍有专文讨论《诗经》,说明《诗经》在晚唐仍是一个广泛的、无法回避的儒学课题。既然引用,则应有其独特之处,我们试图通过现存数篇言及《诗经》的文章,分析皮日休的思想特征,甚至晚唐《诗经》阐释的某些特点。
《<松陵集>序》说:“《汉书》曰:‘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也。’余之与生,道义志气,穷达是非,莫不见于是。” 这是皮日休为陆龟蒙诗集所作的序,可以看出,他无尽倾慕三代风习。皮日休由此出发,对群经文本毫不怀疑,倍加称赞,称“《诗》云:‘觏闵既多,受侮不少。’其对也工矣” ,《正沈约评<诗>论》直引《诗经》原文以证文王贤能。《读<韩诗外传>》引“《传》曰:‘贤者子孙必有土。’又曰:‘公侯之子必复其始。’”也颇能反映问题:前一句出自《孟子》赵岐注 ,后一句出自《左传•闵公元年》 。这说明:一、他尊崇孟子,以致连赵注也信为圭臬,引之以驳《韩诗外传》;二、啖助、赵匡、陆质等于中唐开创的《春秋》学派影响至深,他深受影响,熟谙《左传》。概括而言,皮日休对群经原典始终保持崇敬心态。
皮日休也尊崇《毛序》,《移成均博士书》所言“招诗人《伐檀》之刺”即可说明。成均为国子监别名,唐中宗嗣圣元年(684)改为成均监。此文所说成均博士究为何人,有待进一步考查。皮日休意在劝勉国学博士要“日诫其属,月励其徒,年持六籍,日决百氏。俾诸生於盛典也,洞知大晓”,否则,便可能要“招诗人《伐檀》之刺”。关于《伐檀》,《毛诗》小序说:“《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正义》又说:“在位贪鄙者,经三章皆次四句是也。君子不得进仕者,首章三句是也。经、序倒者,序见由在位贪鄙,令君子不得仕,如其次以述之;经先言君子不仕,乃责在位之贪鄙,故章卒二句皆言君子不素飧,以责小人之贪,是终始相结也。此言在位,则刺臣。明是君贪而臣效之,虽责臣,亦所以刺君也。” 《正义》认为《伐檀》旨在刺君,而皮日休则用之于国学博士。能够看出,他用《毛诗》小序意,而不用孔疏意。因为孔疏过于杂芜,有附会之嫌。
总之,从引论《诗经》情况看,皮日休尊崇《诗经》本文,并能认识到《毛序》的贡献及其价值。他对其它诸经的态度也基本如此。

上文分析了皮日休尊经重道、不反《毛序》的态度,其中言及《正沈约评<诗>论》直引《诗经》原文以证文王贤能。需要指出,此文的主体是批评《毛诗》的。《毛诗》解释“驷騵彭彭”时以马色寓“上周下殷”,《正沈约评<诗>论》则从天时、人事需相合的角度批评这一观点。该文认为以文王之能,取而代殷,易如反掌。但文王不取殷,乃因天时未到,这时殷的贤人仍然很多,他们都还希望助纣复兴。因此该文指出,圣人乃以德仁立业,以马的颜色喻周、殷相代,实属荒谬。皮又指出,《毛诗》中以马色寓“上周下殷”者,乃为“议者”,也就是说,他已经明白,此本非毛公之言。但又认为,毛公引用了别人的话,也就说明他也赞成这一观点。因此所有罪名均可归其一身,故文章最后掷地有声说“毛公误笺”。
令人疑惑之处乃在,皮日休既然要攻击《毛诗》,为何不以最有代表性的《毛诗正义》为箭靶,而却选择这一领域不那么引人注目的沈约来批判,并且通文不提《正义》一字?我们看《正义》对“驷騵彭彭”的注解:

“駵马白腹曰騵”,《释畜》文。郭璞曰:“骝,赤色黑鬛也。”《檀弓》说“三代乘马,各从正色”,而周不纯赤,明其有义,故知白腹为“上周下殷”。战为二代革易,故见此义。《檀弓》亦言“戎事乘騵”,明非戎事不然。因此武王所乘,遂为一代常法。夏殷不下其先代之色,时主之意异。

从《正义》看,《毛诗》所说“駵马白腹曰騵”也不是毛公之言,而是出于《尔雅•释畜》。同时,“三代乘马,各从正色”乃为当时定规,武王之马颜色不纯,必有其独特用意。因此,议者说“上周下殷”,实不为过。《檀弓》说:“戎事乘騵”,该诗所述又恰为战事,因此武王之马确有“上周下殷”之意。
从礼制角度看,《毛诗》的解释没有任何问题。这正是皮日休不以《正义》为批评对象的主要原因。事实上,直到宋代,朱熹《诗集传》也仍然采用《毛诗》的这一训意。 那么,皮日休为何要刻意要用这种方式指责《毛诗》?原因似不外有二:一、唐末政局动荡,统治阶级对意识形态控制有所松动,知识分子可以有自己的思考。二、皮日休为表达其儒学思想,强调君主要有德有仁。这是唐末乱世中统治者最缺乏的品德,理所当然成为有识之士大声疾呼的内容,也是皮日休通经致用的一个具体表现。
此文还有数点需要说明。第一,言《诗》为“《周诗》”。这一现象前代亦曾出现,如高祖时人许敬宗《竹赋》言:“览山经而逖听,咏周诗而遐想。” 但我们认为,皮日休刻意标出,乃在表明他将《诗经》文本与《毛诗》区别对待。他批评《毛诗》,但仍尊重《诗经》文本。第二,言《毛诗》为“注”。这说明《毛诗》在当时是通行的学《诗》用本,不必特意标出,众人皆知其为《毛诗》。第三,文中“谓尧之运为火欤?则车服一当从其色,则尧不当乘白马,冠黄收,衣纯衣也”句,此乃意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已完全不是经学的章句模式,而颇具宋儒思辨学风。
《内辩》篇引《诗》说:“《诗》曰:‘谗言罔极,交乱四国。’夫四国且乱,况一士哉!” 所引乃《小雅•青蝇》诗句。从文中可以看出,写作此文时,皮的声名已经广为人知,所谓“其誉与名,晔晔于京师矣” ,但他仍然不愿出道为官。所引《诗》句意在表明他不愿为官,乃因担心谗言。《青蝇》一诗原意,确如皮氏所用。《毛诗正义》全诗最后注解说:

构者,构合两端,令二人彼此相嫌,交更惑乱……。上言“四国”,此云“二人”者,二人谓人君与见谗之人也。谗者,每人谗之,常构二人,构之不已,至交乱四国。先多而后少,故先四国也。

孔疏将“谗言罔极,交乱四国”与最后两句“谗人罔极,构我二人”合并注解。可以看出,皮日休所引之句,意不出孔疏,但其“况一士哉”却又与之不同。这说明皮不尊孔疏,意在模仿先秦引用《诗经》时断章取义的做法。
《<松陵集>序》中,皮日休不用孔疏的表现更为明显:

在《诗》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九言之作。三言者,曰“振振鹭,鹭于飞”是也。五言者,曰“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是也。六言者,“我姑酌彼金罍”是也。七言者,“交交黄鸟止於桑”是也。九言者,曰“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是也。

极为有趣的是,关于《诗经》每句字数问题,《毛诗正义》也有一个详细例证:

句者联字以为言,则一字不制也。以诗者申志,一字则言蹇而不会,故《诗》之见句,少不减二,即“祈父”、“肇禋”之类也。三字者,“绥万邦”、“娄丰年”之类也。四字者,“关关雎鸠”、“窈窕淑女”之类也。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六字者,“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之类也。七字者,“如彼筑室於道谋”、“尚之以琼华乎而”之类也。八字者,“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是也。其外更不见九字、十字者。挚虞《流别论》云《诗》有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是也。遍检诸本,皆云《泂酌》三章,章五句,则以为二句也。

对照二者可以看出,皮日休除五言之例与孔疏一样外,其他概不相同。更为甚者,孔疏已经指出挚虞《文章流别论》所说《诗》有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当为两句,皮日休却仍固执地用其为例,此足见其反孔疏之坚决。
《读<韩诗外传>》一文意在批评《韩诗外传》用后世礼制审视前贤,乃皮日休主张君王应有德仁、崇尚三代思想的又一表现。蒋方说:“在《毛诗》一家独秀的时代,皮日休的《读<韩诗外传>》,显然也是不满《毛诗正义》之笺疏,故而泛览典籍,以求新义。” 皮日休读《韩诗外传》的动机,我们不得而知。从上文所述他宁愿错误也坚决反对孔疏的态度看,蒋方所言似有一定道理。但有唐一代,读《毛诗》外《诗经》者,绝不至皮日休一人。韦叔夏、徐安贞等均曾言及过《韩诗》。因此,我们更倾向于相信独特的时代特征使皮日休的思想不同于前代,其《读<韩诗外传>》为“求新义”的观点,有刻意拔高之嫌。
皮日休不满孔疏,但某些时候却又不能随心所欲。《<松陵集>序》“昔周公为诗,以遗成王;吉甫作诵,以赠申伯” ,就意不出孔疏意。或许我们可以说《诗经》本意就是如此,孔疏理解正确,皮日休也不错。但某些方面皮日休无法回避孔疏所具有的正确性却是事实。
训诂方面,皮日休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续<酒具诗序>》说:“夫圣人之诫酒祸也深矣。……在《诗》为‘童羖’……。” 童羖语出《小雅•宾之初筵》,《毛诗》只注其本意:“羖,羊不童也。”但笺、疏均已指出,《诗》意乃在劝勉戒酒。他的理解仍不出孔疏意。
然而,皮日休的某些注解仍能有新意出现。同是《续<酒具诗序>》,他说:

韩奕诗云:“显父饯之,清酒百壶。”壶便提挈,故陶令挂之于车上,吕公负之于仗头,遇兴则倾之,鸱夷之异名者耳。《诗》云:“兕觥其觩,旨酒思柔。”觥为爵罚,而于定国饮至一石不乱。刘伯伦既醉,以五斗解酲。快饮痛嚼则用之,盖觚角之出类者耳。注云:“觚受二升,觯三升,角四升,散五升,而觥七升。”又兕角为之形器,特异於是。

觥,《郑笺》云:“兕觥,罚爵也。”皮日休却言为“爵罚”。其是否故意异于《郑笺》,我们不敢随意言之。此外,“兕角为之形器,特异於是”也不出《郑笺》意。《郑笺》云:“觥,以兕角为之。”其意实为强调觥的材料、形状。但皮言“觥七升”,《毛诗》传疏未注,只有《释文》云:“《韩诗》云容五升,《礼图》云容七升。”确为另解了。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皮日休对待《毛诗》具有明显的矛盾性特征。这种特征既与时代风气有关,又与皮日休自身性格有关。时代特征较易理解,下面重点分析皮日休的性格特点,以证推论。

皮日休出身寒门,有过务农经历。编定《文薮》前,他不止一次参加过科举考试,但均未中第。唐懿宗咸通七年(866),皮日休编成《文薮》,第二年遂中进士。据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版《<皮子文薮>前言》分析,《文薮》作为“行卷”,可能对皮日休中进士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一分析颇有说服力。
考中进士后,本应跨马扬鞭、意气风发,然而皮日休却未能如此。《唐语林》载:

(皮日休)榜末及第,礼部侍郎郑愚以其貌不扬,戏之曰:“子之才学甚富,如一日何?”皮对曰:“侍郎不可以一日废二日。”谓不以人废言也。

本条原出《北梦琐言》卷二《皮日休献书》。《太平广记》卷四九九《北梦琐言》题作《皮日休》。据周勋初核对,《太平广记》所引与《唐语林》相同,但《北梦琐言》郑愚言作“目”,皮日休言作“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北梦琐言》却全改之为“目”。看来是“目”还是“日”,争议已经很多。周勋初说:“日休虽貌陋,然未闻有一目之事”,故其不取《北梦琐言》的说法。又说:“‘一日’之说亦费解,姑存疑。” 我们只取大意,细节也暂存疑。
《玉泉子》又载:

皮日休,南海郑愚门生。春关内,尝宴于曲江,醉寢于别榻,衣囊、书笥罗列旁侧,率皆新饰。同年崔昭符,镣之子,固蔑视之,亦醉更衣。见日休,谓其素所狎者,即固问,且欲戏之。日休童仆劇前呼之,昭符知日休也,曰:“勿呼之,渠方宗会亦。”以其槖笥皆皮。时人传之,以为口实。

唐代制度,应举者考中进士后,需要经过“关试”才能授予官职。因关试时间通常在春天,故又称“春关”。关试的内容为“身、言、书、判”,也就是考查应举者的体貌、言辞、书法、批审公文四项内容。关试由吏部主持,郑愚是礼部侍郎,其言自在关试之前。关试尚未进行,皮日休的第一个条件——体貌就被否定,可以想见对其打击之大。尽管以“不以人废言”据理力争,但他应该很清楚,现行制度不是一个士子的一次争辩能够改变的。不仅如此,因出身不贵、相貌不佳,常受人蔑视,纵使进士及第,还免不了被崔昭符戏弄。这些因素对其心理造成的影响自是甚大。崔昭符蔑视皮日休,除了上述所论外,可能还有如下原因。《南部新书》说:“大中以来,礼部放榜,岁取三二人姓氏稀僻者,谓之色目人,亦谓曰榜花。” 大中是唐宣宗年号,时间为847—860年。如此看来,皮日休能够榜末及第,很大程度上可能得益于他的僻姓。崔昭符“以其槖笥皆皮”之言似乎也恰针对于此。
皮日休及第有相当的偶然性,自然不为其他名正言顺者尊重。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些讥讽和嘲弄都是外部的琐碎之事,无关紧要。无论别人如何鄙视,进士毕竟考中了,而且他后来还作了太常博士。我们认为,皮日休更为痛苦的则是其理想无法实现。他的理想就是复兴儒学。但他知道一己之力必定无法胜任,只有通过官方才能扩大影响,但这更为不易。《唐会要》载:

咸通四年二月,进士皮日休上疏,请以孟子为学科。曰:“臣闻圣人之道,不过乎经。经之降者,不过乎史。史之降者,不过乎子。子不异乎道者,孟子也。今国家有业庄、列之书者,亦登于科。其诱善也虽深,而悬科也未正。伏望命有司去庄列之书,以孟子为主。有能精通其义者,其科选视明经同。”疏奏,不答。

皮日休的奏疏未能得到官方的回应,可能并不是因为这时候他没有官阶,甚至连进士也未能及第这个原因,而是因为晚唐官方儒学仍是《五经正义》的天下,《孟子》还没资格与其并肩。这也昭示皮日休的理想无法通过官方得以推广。
皮日休后来参加了黄巢起义军。以进士身份参加义军,颇令人费解。但从另一角度考虑,个人无法得到上层社会的认可,理想也被否定之后,这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皮日休最终被杀而亡,但究竟是被黄巢所杀,还是被朝廷所杀,论者所持观点迥异,此不作赘述。
皮日休始终处于弱者地位,因此他具有严重的弱者文化心理——叛逆性。当他以这种心理审视官方的儒学经典时,他看到的是已经被规范化、教条化,不能有效应对现实社会各种问题的所谓经典。于是,他以反传统的姿态奋起呐喊,给予孟子、韩愈极高评价,在《诗经》学领域也表现出许多极有新意的思考。然而,他的时代却使他无法像后世宋人一样离经叛道,而是在怀疑经典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正确之处,从而表现为既疑《序》逆《疏》,又尊经重道。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讨论皮日休的人生特点与其《诗经》阐释的关系,并以此透视晚唐《诗经》阐释的特点了。
皮日休出身底层,后来考中进士。皮日休已经实现了一个士子孜孜追求的人生目标,可以入朝做官。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方面。他需要迎合统治者的执政方针,以尊儒重道为基本态度。因此,熊礼汇才认为:“由于皮子古文可视为处士之文,多数文章偏于从理论(或理性)层面论析古今事理,用儒家政治理念、道德标准、价值取向衡量现实政治、规范自己和他人的现实人生。即使抨击时政、时俗之弊,总是超越众多具体现象,从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特征。” 熊文意在指出《文薮》是皮日休的“行卷”之作,不免有刻意迎合统治思想的趋向。但我们查阅皮日休《文薮》之外的著作,发现他仍有尊奉儒道的思想体现,如《襄州孔子庙学记》、《<松陵集>序》等。因此,我们认为尊儒重道是皮日休思想的本质,而非仅为迎合科举的无奈之举。《四库总目》也说他“多能原本经术”。皮日休这一思想在《诗经》领域的表现,就是完全尊重《诗经》本文的同时,也不无视《毛诗》的合理成分,前文已详析。
另一方面,皮日休的出身卑微、相貌不佳、因僻姓及第等因素掩盖了他的才华,成为别人嘲讽的对象。加上奏疏不被认可,思想主张无法得以实现,种种因素使他自认为处于潮流之外,成为弱者。因此,他又以叛逆的心理表现自己。在运用《诗经》方面,明言批评《毛诗》,极力违逆孔疏,在某些时候甚至出现偏执倾向。
但我们又必须看到,他反对《毛诗》、孔疏在很多时候并不得力,不似宋代诸儒“自欧阳修开始怀疑《诗序》,苏辙仅取《诗序》首句、不用其下续申之词,其后郑樵、朱熹力指《诗序》之妄,王质废《序》不用,于是,多数《诗》家相率弃《序》言《诗》,惟本文是求” 那么彻底。很多时候,他原本要反对《毛诗》、孔疏,但最后却又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正确性。我们认为,这充分反映了学术的延续性特征。在整个学术和思想氛围没有改变的前体下,皮日休的反叛无法像宋人那样干净利落,只能与依附并存。 但无论如何,皮日休毕竟对《诗经》作了重新思考,表达不同于《传》、《笺》、《正义》的声音。江藩认为:“自汉及五代,未有不本毛公而别为之说者。” 《四库总目》评价《毛诗正义》说:“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惟王谠《唐语林》记刘禹锡听施士匄讲《毛诗》所说‘维鹈在梁’、‘陟彼岵兮’、‘勿翦勿拜’、‘维北有斗’四义,称毛未注,然未尝有所诋排也。” 皮锡瑞说:“自《正义》、《定本》颁之国胄,用以取士,天下奉为圭臬。唐至宋初数百年,士子皆谨守官书,莫敢异议矣。” 这些观点都但凭想象、率意而为了。
从分析皮日休对《诗经》态度可以得知,晚唐《诗经》的阐释处于完全遵从《诗经》本文,部分肯定《毛诗》,从释意到训诂都激烈反对《孔疏》,但又无法彻底否定《孔疏》这一矛盾状态中。这是因为社会现实使这一时代的知识分子的人生所呈现的矛盾性在学术领域的具体反映。《诗经》在晚唐的解读方式已不同于前代,从中已经可以看出宋代《诗经》学的某些特点。蒋方认为:“中唐以后兴起的《诗经》讨论,着重于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小序的作者,二是诗的编纂意义,三是字句的疏通理解。这些讨论虽然尚未深入,却已经显现出从训诂向经义转变的趋向,开启了宋人变革《诗经》之学的路径。” 从上文的分析看,这一概括颇有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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