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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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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4: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贳交
陶渊明《赠羊长史》:“驷马无贳患,贫贱有交娱。”徐复说:“贳字通赊,赊交为晋人用语,义为远近。……嵇康《答难养生论》:‘远虽大莫不忽之,近虽小莫不存之,诚以交赊相夺,识见相异也。’陶诗分用贳交二字,上句无贳患,即无远患;下句有交娱,谓有近娱也。”[1](P164)
按:之前的注释,一般认为此句意思为“驷马终究免不了祸患,贫贱的人却有很多欢乐。”徐复此说较之则通顺得多。徐复该书始稿于1932年,至1992年方成。今考近年来出版的《陶渊明集》校注一类的书,大都未注意到这一成果:
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2003年出版):“意谓富贵之人无以免其祸患,而贫贱之士有以得娱乐也。贳:《汉书•车千秋传》:‘武帝以为辱命,欲下之吏。良久,乃贳之。’师古注:‘贳,宽纵也,谓释放之也。’交:两相接触,引申为逢得,犹今言‘交上好运’之‘交’。”
郭建平《陶渊明集》(2004年出版):“贳,宽纵,免除。交娱,交相不断的欢娱。”
王叔岷《陶渊明诗笺证稿》(2007年出版):“‘无贳患,’谓其患不可避免也。史记鲁仲连列传:‘吾于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与四皓歌末二句同旨。
唯杨勇《陶渊明集校笺》(2007年出版)得之。
另,徐复《后读书杂志•陶渊明集杂志》对《陶渊明集》中诸多词句从语言文字角度进行考释,颇得其意。可是,多数文献文学研究者都忽视了语言文字的研究成果。
再如,熙仲于1950年发表了《〈孔雀东南飞〉是何时写定的》、徐复于1958年发表了《从语言上推测〈孔雀东南飞〉一诗写完的年代》,都是从语言文字的角度对文献文学研究做出了贡献,可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反而被人认为“单纯从语言中的一些词汇去考察一篇文学作品的写作年代,那是十分片面的,也是唯心的。”[2]他们说《孔雀东南飞》是写定于晋代这一说法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他们的说法至今没有被文学史教材吸收。除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认为它是齐、梁间的作品外,其余都认为是汉代的乐府民歌,对熙仲的“晋代说”和徐复的“东晋说”只字不提。
二、砍砍伐檀
《诗经•魏风•伐檀》原文: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陈子展《诗经直解》(1983年出版)、程俊英《诗经译注》(1985年出版),杨任之《诗经今译今注》(1986年出版)程俊英、蒋见元《诗经选译》(1988年出版)、《诗经译注》(1991年出版),周啸天《诗经楚辞鉴赏辞典》(1990年出版),黄典诚《诗经通译新诠》(1992年出版),梅琼林于1999年发表的论文《〈诗经•魏风•伐檀〉的再阐释》周振甫《〈诗经〉译注》(2002年出版),唐莫尧《诗经新注全译》(2004年第二版)释檀为檀树。邓荃《诗经国风译注》释檀为“树名,落叶乔木,叶互生,卵形,花单生,果实有圆形翅。木质坚硬,可以制造家具,农具和乐器。”朱瑞珠、赵祯锟《诗经菁华》(2001年出版)释檀为“木名,一名紫檀,常绿乔木,木材坚实,可用造车。”程俊英主编的《诗经赏析集》(1989年出版),谢兆龙释檀为“青檀树,质地坚实,适宜造车。”褚斌杰《诗经全注》(1999年出版)释檀为“檀树,木质坚硬,古时用以造车。”刘松来《诗经三百首详注》(2001年出版)释檀为“一种质地坚硬的树木,可制作车辆”。南山《上古诗韵双葩:诗经与楚辞》(2004年出版)释檀为“檀木,质坚硬,宜做车轴、车轮”。 聂石樵主编,雒三桂、李山注释《诗经新注》(2000年出版)未解释“檀”的意思,后面说本诗首章“前三句以伐木起兴”,盖释檀为木。李中华、杨合鸣《〈诗经〉主题辨析》(1989年出版),陈戍国《诗经校注》(2004年出版),刘道英《诗经》(2004年出版)于“檀”未注,盖亦释檀为木。等等。近来来出版的诗经译注系列的书和一些古代文学作品选教材也都释檀为檀树。
今按:各家都说此诗重章叠句,今观此诗三章结构相同,所要表达的意思也相近,语句上只是变换了“檀、辐、轮”,“干、侧、漘”,“ 廛、亿、囷”,“貆、特、鹑”,“餐、食、飧”五处。后四处三字词性相同,意义相近。唯第一处“檀”为树名,而后面的“辐、轮”则为车之部件,似有不通之处。吴小如说:“今观此诗首章举所伐之木,次章及三章乃言伐辐、伐轮,辐与轮皆车之部件,文义与首章不相比类。因疑檀车乃周时之通称,而檀又为檀车之省称,举‘檀’即指伐木为车或伐木为车之部件之意,犹下言伐辐伐轮,亦谓伐木为车之轮辐耳,檀非木名也。”“诗言‘伐檀’,谓伐木以为车箱(此车之主要部件)耳,犹之伐辐、伐轮也。则檀之解为栈,正与下文同属一类,故知训木名者为非也。”[3](此文写于1974年,1980年发表于《文史》第九辑。)
吴小如之说,甚佳,训释词语,有理有据,而且考虑到了诗歌的文学性,亦符合诗经的艺术特色。只是之后的研究者对诗经词语的训诂均未参考这一意见。
于上两例可见,文献文学的研究成果应与语言文字的研究成果相结合,文献文学研究者与语言文字研究者之间要注意互通有无,以促进汉语言文学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徐复.后读书杂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2]徐铭延,马和顺.对徐复《从语言上推测〈孔雀东南飞〉一诗写完的年代》一文的商榷[J].学术月刊.1958(12)
[3]吴小如.《诗三百篇》臆札[A].文史:第九辑[C].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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