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与身
通过中日学者近一个世纪的研究,如今,学术界已经公认王昌龄是盛唐时期两大诗学理论家之一(另一位是殷璠)。王昌龄的诗学著作《诗格》的部分文字因日本僧人遍照金刚(774-835)的《文镜秘府论》而得以流传至今,其中尤以南卷“论文意”题下第一个“或曰”之后的四十余节文字最为学者们所关注,因为这四十余节文字比较集中地反映了王昌龄的诗学思想。王昌龄诗学的核心概念是“意”。学者们通过把“意”和四十余节文字中的其它重要概念(如:“体”、“格”、“调”、“景”、“境”、“兴”、“理”等)相联系,揭示出了 “意”这个概念的许多丰富的内涵。不过,我觉得,在王昌龄的诗学思想中,“身”这个概念也非常重要,“身”与“意”究竟是什么关系?对此,学界至今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本文想对这个问题作一点尝试性的阐释。
“身”这个词曾在六节文字中出现,具体情形如下:
(为了论述方便,我给每节文字编了序号,并给“身”
字及相关的字加了着重号)
(1)“夫作文章,但多立意。令左穿右穴,苦心竭智,必须忘身,不可拘束。思若不来,即须放情却宽之,令境生。然后以境照之,思则便来,来即作文。如其境思不来,不可作也。”
(2)“夫诗,一句即须见其地居处。如“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若空言物色,则虽好而无味,必须安立其身。”
(3)“凡诗人夜间床头,明置一盏灯。若睡来任睡,睡觉即起,兴发意生,精神清爽,了了明白,皆须身在意中。若诗中无身,即诗从何有?若不书身心,何以为诗?是故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气来不适,心事或不达;或以刺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皆为中心不决,众不我知。由是言之,方识古人之本也。”
(4)“凡作诗之人,皆自抄古人诗语精妙之处,名为随身卷子,以防苦思。作文兴若不来,即须看随身卷子,以发兴也。”
(5)“诗有无头尾之体。凡诗头,或以物色为头,或以身为头,或以身意为头。百般无定,任意以兴来安稳,即任为诗头也。”
(6)“诗有“明月下山头,天河横戍楼。白云千万里,沧江朝夕流。浦沙望如雪,松风听似秋。不觉烟霞曙,花鸟乱芳洲”,并是物色,无安身处,不知何事如此也。”
(4)节,“随身卷子”是指带在身边的书卷,这里的“身”自然就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身体。(1)节,谈的是诗人在构思立意阶段的心理状态,在这一阶段,诗人“须疑心”,要“安身静虑”,“苦心竭智”,以致“忘身”。这里的“身”,因该即指诗人的肉身,也应该指与“物”相对的“我”(“目击其物,便以心击之”)。(5)节,王利器先生在注释“诗头”一词时下过这样的按语:头尾,谓全诗之结构分头腹尾也。东卷《二十九种对》《赋体对》举例诗曰:“‘团团月桂丹,纳纳露沾衣。’(头)‘花承滴滴露,风垂袅袅衣。’(身)‘山风晚习习,水浪夕淫淫。’(尾)”
【注:“身意”的“意”,《眼心抄》作“心”。照王利器先生的理解,王昌龄在这一节文字里,是用动物或人的形体来喻说一首诗各个部分的组成关系,与“头”“尾”相对,“或以身为头”的“身”,就应该指身子(腹)。问题是,紧接着一句里的“身意”两字应作何解?若依《眼心抄》作“身心”,身心固然在头、尾之间,因而也可以指“腹”的那部分,这样就疏通了文字障碍。然而,这样一来,“或以身意(心)为头”就和“或以身为头”语义重复了。看来,这里的“身意”一词,在取义上应侧重“意”,与“以物色为头”的“物色”相对。“意”与“物色”对举在别的段落里也曾出现,如:“凡诗,无色兼意下为好,若有物色,无意兴,虽巧无处用之。”即是如此,“身意”的“身”还是无法落实。】
(2)节和(6)节,谈的是同一个问题,即“物色”与“身”的关系;一是正说,一是反说。为了准确地把握这两节文字的主旨,我们最好联系另一节文字的有关语句:
“诗贵销题目中意尽,然看当所见景物与意惬者相兼道。若一向言意,诗中不妙及无味;景语若多,与意相兼不紧,虽理道亦无味。···春夏秋冬气色,随时生意。取用之意,用之时,必须安神净虑。目睹其物,即入于心;心通其物,物通即言。言其状,须似其景。语须天海之内,皆入纳于方寸。”
王昌龄之所以说陶渊明“孟夏草木长”一诗写得好,是因为在他看来,诗中前三句“景语”所描写的物色,借着“吾亦爱吾庐”一句而有了“居处”,亦即“安立其身”。相反,“明月下山头”一诗,一共八句,句句是“景语”,全诗的命意却难以捉摸。因此,王昌龄就说它“并是物色,无安身处”。
可见,王昌龄所说的“必须安立其身”,指的是“景”与“意”兼,“景”与“意”惬,“心”与“物”通。因此,(2)(6)两节中的“身”指的就是统摄全诗的主旨,也就是诗人作诗的用心所在。这一思想在王昌龄自己的创作实践中也得到了明显地体现。如《宿裴氏山庄》(见《全唐诗》卷140):
苍苍竹林暮,吾亦知所投。静坐山斋月,清溪闻远流。
西峰下微雨,向晓白云收。遂解尘中组,终南春可游。
这首诗与王昌龄所否定的“明月下山头”一诗颇有可比较之处。王诗八句中有五句是“景语”,然而,因为有了“遂解尘中组,终南春可游”两句,诗中的“物色”也就有了明确的意趣。
(3)节,“身”字出现最为频繁而集中,并且,也最难以把握。这节文字突出了“身”在诗中的重要性,作者用肯定和否定的句式加以强调。这节文字里的四个“身”字显然不能解作“身子”、“身体”、“肉身”,也不指与“物”相对的“我”;在(2)(6)两节,我们用“意”或“心”阐释了“安立其身”“无安身处”的“身”,读起来大致是顺当的,而在这一节里,若用“意”或“心”去解释“身”,就会遇上难以绕开的障碍:“皆须身在意中”。“身”与“意”是明显有别的。这里的“身”其实具有佛教意味。为了把握这个“身”的含义,我觉得最好联系下面的一节文字:
“凡属文之人,常须作意。凝心天海之外,用思元气之前,巧运言词,精练意魄,所作词句,莫用古语及今烂字旧意。改他旧语,移头换尾,如此之人,终不长进。为无自性,不能专心苦思,致见不成。”
“自性”一词,毫无疑问取自佛家。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王昌龄在生活和创作上与盛唐炽热禅风的紧密关系。就是从他的诗学著作的语汇和文体特点,也可以看出与禅宗语录有明显的亲缘性。“自性”是指一切法所具备自体的性分。真谛《十八空论》云:“自性有两义:一无始,二因也。”《显识论》云:“自性有两:一、不杂义,···二、性之义,是不转不改为义。”吴汝钧先生用更现代的话解释说:“自性”是指自己的本质存在;自己决定自己的存在的那真实不变的本质。这是有自身与其他存在区别开来而不能混淆的性。佛教原本主张性空,而在大乘佛教的发展过程中,渐渐有了以自性表示吾人本来所具有的超越的真性之义,这即时佛性,是吾人成佛的根据。至禅宗,则更是全面肯定自性,以之为一切人生与宇宙的根据。再看“身”这个概念。在佛教里,身属六根之第五,即身根,是指触觉器官之皮肤及其机能。通常所说身与心并称为身心,身与语(或口)、意,并称身语意(或身口意)之‘身’则系指身体、肉体而言。然有部主张,身根乃眼所不能见之精妙物质(净色),亦即指胜义根而言。有部的主张显然为禅宗所继承,并且大力发扬。如《坛经》里有这样的话:“善知识,见自性自净,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色身是舍宅,不可言归。向者三身,自在法性,世人尽有,为迷不见。外觅三身如来,不见自色身中三身佛。善知识听,与善知识说,令善知识于自色身见自法性有三身佛。此三身,从自性上生。”[周绍良编著《敦煌本〈坛经〉原本》]可见,在禅宗看来,“色身”中原本有个“法身”,这个“法身”各有其“自性”,世人只因认识不到自身的“自性”,因而也就不能悟到自己的“法身”了。
王昌龄诗学著作中的“身”和“自性”两个概念,其内涵显然与禅宗意义上的同名概念不完全相同,不过,它们的禅宗色彩还是非常明显的。王昌龄反反复复说,作诗要有“意”,在上文所引的(3)节中,他又说:“兴发意生,精神清爽,了了明白,皆须身在意中。若诗中无身,即诗从何有?若不书身心,何以为诗?是故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这里,他实际上要强调的是,“意”中一定要有“身”,即具备鲜明的个性,也就是“凡属文之人”一节所讲的“自性”。因此,这个“身”可理解为“自身”、“自我”,其特点是要显示出与他人、古人的不同。至于“身心”一词,也不能作一般意义解。王昌龄要强调的还是那个“身”字,“身心”准确的含意应该是指“自身”的“心”,“自我”的“心”。因此,在下文列举了种种诗中可抒发之“意”的具体内容之后,他最后特别强调了“众我不知”的“愤气”。
综上所述,王昌龄诗学的核心概念“意”,除了学者们已揭示的“意兴”、“情意”等内涵之外,还应该有个性鲜明的自我之“意”这一内蕴。
[ 本帖最后由 杨更生 于 2008-1-2 03:5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