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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桂林特察里(谢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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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6 15: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社会上除了有大量秘密卖淫的私娼之外,还公开设卖淫的妓馆。这种妓馆是向国民党地方税局缴纳“花捐税”,获得合法营业,并受到保护的。廣西桂系当局为了收入这批数目不少的“花捐”,也同样允许公开设立妓馆。但是以妓馆的名称太令人刺目,所以称为“特察里”。并由广西省政府颁布“特察里管理条例”,规定在桂柳邕梧四个城市和较大的县城,可以设立特察里,但必须划出一个地区作为特察里的范围,和人民群众住宅区分开,使那些寻花问柳者易于识别。特察里所在地区,专门设立一个警察所来管理这个特察里的治安工作。桂林的特察里,最初设在文昌门城墙外,后来在1938年被日机轰炸焚烧殆尽,搬迁至东江下关文家园,并建了四排新妓馆和一间大酒家取名“合记”。可是到了1944年9月,桂林沦陷前,又被国民党军队以拆除障碍物为名,先洗劫一番,然后全部烧光。抗战胜利后,虽重在原地建立妓馆、酒家,但已大不如前,非常简陋。柳州的特察里则设在柳荫路,南宁的特察里,最先设在西关路铁桥对面,后来遭敌机轰炸焚毁,被迫改设在水上的花艇。梧州则一贯设在水面上的花排。另有平乐、全州、百色、宜山、贺县、八步等十多个较大的县城,也设有特察里。笔者长期在桂林工作,故对桂林市的特察里情况略为清楚,现将实况分述如下:

一、        特察里的设立和妓馆的情况

桂林自成立特察里以来,由于这种出卖肉体的丑业,最有利可图,因此为桂系白崇禧的胞兄白崇勋(又名佐庭人称白大老爷)所垂涎,出面组织了一间花捐公司(名称已记不起),向伪市府申请承包特察里的花捐。当然任何一位市长都不敢得罪于赫赫有名的白崇禧胞兄,否则,乌纱帽就难以保住,何况白大老爷还肯先拿出一点钱来承包,所以批准由他组织的公司出面承包。故多年来,桂林的花捐都由白崇勋所包揽,谁也不敢和他争夺这块肥肉。这位白大老爷只知道有利可图和贪杯、玩乐,公司的一切大权都交由佳林市著名的花棍王益之、卢子久等来管理。这批家伙,平日就狐假虎威,恃势凌人,甚至帮助那些鴇公鴇婆来欺压妓女,无恶不作。当时特察里的妓女分为两种,一为堂班(内区分南词班)、一为窑班。他们虽然都是被迫出卖肉体,但其中还有很大区别。特察里内有四条街,靠东两条是堂班,靠西的两条的窑班。所谓窑班,就是最低等的妓女,不管任何人,都可以去打茶围,看中了那个妓女,马上就可以到花捐公司购买宿票,便可同这个妓女过夜。一般到窑班寻乐的,大多数是平民和士兵、店员等人。堂班也同样可以打茶围,但你不可能像窑班那样立刻购买宿票过夜,必须在妓馆内先花一笔钱请客做“花头”,摆设酒席宴请一批朋友来助庆,每个陪饮的人都要在这间妓馆内叫“条子”,所谓“条子”就是叫妓女来陪饮和敲锣打鼓的唱曲,热闹一番(当时每张条子约要法币十元)。假如这个做“花头”请来的朋友不叫“条子”,那就由这个做“花头”的出钱全部包下来。经过一番手续后,妓馆老板才同意这个“花头”和他所看中的这个妓女同宿过夜,这样一来最少得花上法币百元以上,这就叫做“铺堂”,经过“铺堂”之后,再到这个妓馆来,就受到欢迎,妓女就会热情的接待你了。当时到堂班寻乐的,一般普通人不敢问津,即使过其门也不敢入,只有那些富豪的资本家、大老板、豪绅、大地主和国民党的中、上层军政人员,才有钱去堂班买醉和“铺堂”。还有一种是要用很昂贵的代价才能达到目的,堂班里养有一些雏妓,到了16岁,身体发育差不多成熟,鴇婆们就把她们当作摇钱树,替她寻找“大老爷”。这种大老爷,不是做官的那种大老爷,而是将这雏妓的处女之身出卖给出得起高价的嫖客,享受头三晚的初度权利,因而在花丛中称这种人为“大老爷”,往往要花上几两黄金和大摆酒席,才能享受头三晚的权利,如发现这个雏妓已不是处女之身,则需要退还原身价,并由妓馆请酒陪礼。所以鴇婆们平时对这些雏妓管得十分严,稍为动一动,就会遭到辱骂和鞭笞,并且随时都有人监视这些雏妓的行动,因为鴇婆想在她们处女之身上,先捞回一大笔钱,然后再公开接客,继续替她们赚钱。在桂林特察里的妓女,不論堂班和窑班,百分之九十五是湖南人,而以宝庆、邵阳一带的居多。南词班则以江西籍的较多,桂林籍的寥寥几个,如较有名的歌妓“小燕红”就是其中的一个。南京籍的歌女也有一个,叫“雪艳”,她不是卖身的,抗战时间逃到了桂林,因生活无着只得到特察里“钟记”妓馆搭班,后来从良嫁给桂林中国国货公司的一个职员。桂林特察里最盛旺的时候是1940年至1944年,可以说是黄金时代,那时是在东江下关文家园(又名臭水塘)。窑班约有60家左右,堂班约有30家左右,妓女总数约1500人左右。在窑班与堂班的分界线中,由商人投资兴建了座“合记酒楼”专供客人呼叫歌妓陪酒、唱曲,生意十分兴旺。堂班以“钟记”、“合记”、“春记”等最出名,拥有名歌妓“燕燕”、“小艳紅”、“花寶”、“小燕”、“青山"、“佩青”、“宝钗”、“雪艳”、“小玉”等30多人。故每晚都灯红酒绿,不少花花公子、阔商、国民党军政人员,流连於这些烟花场中,乐而忘返。桂林代理美商美孚石油公司的经理陈洁泰就在妓馆纳了个妓女为妾。代理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的桂昌行经理陈秀民和桂林中国银行营业主任曹尔龙等,每晚都必到他们所热恋的妓女家,狂欢尽兴,他们挥金如土,故鴇母和妓女都把他们视如财神,尽情献媚,生怕得罪了这些财神爷。在1939年至1942年间,特察里出现了一位“花花太岁”,此人当时官职虽不高,但权力可不小,加之他又是“洪帮大爷”,听以谁都怕他几分,让他几分,他就是桂林行营主任白崇禧的副官主任陈寿筠(桂林人,抗战胜利后,任桂林市银行经理),他仗着是白崇禧的亲信,有恃无恐,手上既有武力,又有金钱,因而每晚必至特察里寻欢。我记得有一次,一名歌妓因冒犯了这位“陈大人”的尊严,陈大发雷霆,把驻在东江区独二团的一个连调来,把整个特察里包围得水泄不通,吓得那些妓馆馆主纷纷前来叩头赔罪,重责这个妓女,让陈消气息怒。当时警察局得知陈调兵包围特察里,这明明是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举动,但由于畏惧陈的势力,怕得罪他,所以不敢出面干涉,只由我和特察里警所所长赵虎城出来劝解,我又以朋友的资格相劝于他,我说:“你现在的威风已出够了,面子也有了,就应当适可而止收手了,继续这样做下去,万一被省主席黄旭初知道,恐怕对你也不利,特别是你的爱人知道,更会和你大吵大闹,人面不好。”我这番话很有作用,于是陈在发泄了一顿威风之后,便看风驶舵,把这连兵撤走了,才算平息这件事。这种欺压妓女之事,在当时是家常便饭,不过程度上有大小不同而已。

二、        娼妓检治所之设立

特察里是一个性病繁殖、传染的场所,特别是窑班有些妓女,每晚接客高达七八个之多,因此,性病的传播是很快的。广西省政府鉴于这种情况,在1939年即成立娼妓检治所。所里设有主任、医师、護士等人,负责检查和治疗患有性病的妓女,规定每星期轮流检查各妓女,如发现患有性病,立即勒令停止接客,给予治疗。从表面上看,好像对那些妓女还有点人道主义,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而是给那些娼妓检治所的官老爷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他们利用这种检验的特权,一方面可以收入一批检验费和医疗费,更重要是可以利用职权限制妓女接客,向妓女进行敲榨。特察里的妓馆老板对检治所的老爷们视如太上皇,因为窑班的妓女l00%都患有程度不同的性病,堂班的妓女虽然不是l00%,但最低限度也有70%患有不同程度的性病。按条例规定,凡检验患有性病的妓女,一律禁止接客,勒令治疗,治愈后才准复业。因而妓馆的老板们,不得不向检治所的人行贿、送礼,以使患有性病的妓女能继续接客。这种检治所不仅未防止性病传染,相反欺骗了人们,使人误信那些妓女是经过政府检验、治疗,比较可靠,从而更加麻痹大意,致造成不少漂客染上各种不同的性病。可以说到过“大鸡笼”(人们称特察里为大鸡笼)特别是到窑班寻花问柳的,无一幸免。由于这种检治所徒有虚名,反而害人不浅,所以到1945年抗战胜利后,特察里恢复时,在人们的反对下,广西省政府已不敢再恢复这种误人的检治所了。

三、        特察里内的烟、赌活动情况

俗话说“烟、赌、娼是三位一体”有密切联系的,虽然解放前国民党新桂系当局也曾一度制定和颁发了“禁烟惩治条例”、“禁赌治罪条例”,但这仅是表面的工作,阳奉阴违的大有其人。特别是那些有权有势的国民党部分军政人员,更加猖獗。特察里是公开卖淫的场所,自然免不了还要秘密设有鸦片烟局,尤其是“花捐公司”的几个著名花棍王益之、卢子久等都是些烟瘾很大的烟客,所以妓馆也暗中设有烟局,并且用妓女代为陪伴和打荷,以广招徕。记得在1939年初,我当时是警总局的一个外事科员,和一个杨督察员到特察里内巡视,经过堂班“合记”妓馆时,闻到有鸦片烟气,当时我们都是年轻人,没有经验,更不懂得要有局长的手令,才能执行逮捕工作,凭着一时的勇气,拔出手枪,冲上楼去,把在场吸毒的烟犯和妓女与烟具全部捉获。当时特察里警所所长赵虎城也闻声赶来,看见我们两个冒失鬼,感觉头痛,因为这些秘密烟窟都是在他们的包庇收了保护费之下开设的。因为我们两个是警总局的警官,又不好把我们捉到的烟犯立刻释放。他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首先板起面孔,威吓的问我们,“有没有局长的手令?为什么不通知警察所就擅自逮捕?”由于我们是初生之犊,缺少经验,被他一吓,反而内心有点惊慌起来,还误认我们这样做,太过鲁莽,违犯了纪律,因而不敢坚持要把这些烟犯带回警局处理,相反还央求他就地解决。他便假惺惺的叫人把几个烟犯带回警所写了悔过书了事(按当时广西的禁烟治罪条例,是要解送法院法办的)。赵虎城心里也害怕我们回去向局长汇报。于是请我们在特察里妓馆内吃了一顿花酒,算是皆大欢喜。至于赌博方面,虽然没有直接在特察里妓馆内公开赌博,但在特察里旁的文家园附近则设有秘密的大赌窟,专供一些国民党军政人员和引诱一些有钱的嫖客到那里赌博。这就是过去桂林(1940年)一度闻名的“亚庐”(亚庐是国民党广西省党部秘书邓亚雄的住宅,他利用他的职务和与当时的市长兼警局长陈恩元有同乡、亲戚关系来掩护,开设这间大型赌窟,牟取暴利)。这座赌窟内,设有各种赌具和高级酒席,还可叫妓女来陪伴取乐,虽然秘密开设,但由于有市府和警局的包庇,他们还是明目张胆,大干起来,赌场生意十分旺盛,每天赌徒达七八十人之多。抽头的收入极其可观,获利不少。当时,有些群众对这个罪恶地方,极为痛恨,纷纷向市长兼警局长陈恩元检举揭发,而陈并不命令破获。只叫人通知邓亚雄收敛一些。可是邓亚雄由于财迷了心,不肯收手,还是照样干下去。结果,群众忍无可忍,向省府民政厅长邱昌渭(邱是广西禁赌最坚决的一个,曾亲自主持破获白崇禧堂弟白老九在临桂县会仙圩的大赌窟)揭发。邱接到密报后,知道如果把这些密报发交市府、警局去办理,就等于让他们去通风报信,毫无作用,于是他秘密派民厅三科科长余立铭主持破案工作,事前派民厅科员吴掀化装,扮作嫖客混入赌场内,侦查全部情况,并绘就地形的详图,以便围捕。在一切准备就绪后,由邱昌渭亲自主持布置破案行动,在执行破获的当天上午11时,由邱昌渭直接命令我(当时我是警局警探长)和东江分局长苏乐民,调动大批便衣警察和省府卫士队的武装士兵100多人到七星岩前集合候令。当时我接到命令,也不敢向局长报告(因规定不准向局长汇报,以免走漏风声),也不知究竟执行什么任务。等到各部分队伍都齐集后,民厅科长余立铭才宣读省主席黄旭初的密令,要我们立刻去破获“亚庐”这个大赌窟,并且由民厅三科全体人员随同监视我们队伍出发,以防走漏消息,经过悄悄的绕道到龙隐岩附近,首先突袭了这个赌窟派出的两个瞭望哨,然后迅速将“亚庐”全部包围得水泄不通;破门而入,当场将全部赌徒68人捕获,并收缴了大批赌具和赌资。所捕获的赌徒当中,有广西绥署少将、上校等高级军官刘煦台等多人,大部分是有钱的商人和妓女,于是连窝主邓亚雄一起解送到东江分局扣押,连夜由省府派李咨汉前来拍照。当时这间大赌窟被破获轰动了全市,大快人心。而市长兼局长陈恩元知道后,很不高兴,认为邱昌渭太丢他的面子。不通过他,而直接命令执行;也责备我和苏乐民不该不向他报告,而直接听从邱昌渭的指挥,目无直接的领导长官,使我颇感为难。最后这件大赌窟案,分两部分处理:所有现职军官,均由绥署命令撤职,并各罚款500元(禁赌条例罚金最高的数目);至于文职人员则由省府命令撤职,也各罚款400至500元不等。商人、妓女则由东江分局处理,以各罚款300至500元。窝主邓亚雄也由省党部命令撤职,并加倍从重罚款1000元。这个特察里地区的警察所长赵虎城,有包庇嫌疑,由省府明令撤职查办,至这件赌窟案破获后,特察里内虽然暗中有小赌博,但已不敢像“亚庐”那样猖獗了。

四、        警察局怎样控制特察里

    特察里是一个藏垢纳污的场所,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买醉寻欢,这是一个最复杂、问题也最多的地方,特别到窑班去寻乐的,更为复杂,有士兵、伤兵、苦力工人、店员、小偷、盗匪、帮会分子、地痞流氓等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每天发生的案件为数不少。尤以争风吃醋、斗殴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地方治安当局必须严密控制这个地区,除了专门设有警察所(1947年改为下关分局)专责管理外,还由刑警队派有一个组,长驻在内,负责侦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所派去的侦缉员如刘坤庭、罗辉、黎锦辉、骆庆德(兼街长)、文武斌等多人,都是最熟悉各妓馆情况的,这些侦缉员为了能够对特察里的情况了如指掌,还利用一些妓馆老板〔包括鸨公、鸨婆)做“驳脚”,提供情报,他们互相勾结,互相利用,订有默契,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①凡在妓馆内发现有来历不明、可疑的人,妓馆负责向他们汇报。②凡是警局有通知给妓馆嘱咐注意的案件,妓馆负责向所有妓女传达,协助侦查。③凡有妓女私逃,这些侦缉员负责代为迫截回来。由于有了这种默契,警察局是收到一点效果的,例如,1941年间发生省主席黄旭初木龙洞公馆旁的防空洞内,被盗去贵重衣物的惊人案件,就是在特察里妓女(已忘记名字)的帮助和提供线索下破案起赃的(这件案的真相,另专文写出)。此外,警局每年都召集所有妓女训一二次话,勉励她们要注意了解那些可疑的嫖客,提供线索,这种做法,往往也收到一点效用。在1947年,由于特察里发生了一件爆炸事件,死伤多人(内
容下面续写),为了加强防范起见,在特察里周围,用木柱建造了一排围墙,把整个特察里妓馆都围在内,不通过有警察把守的两道木栅,就无法进入,到了晚上11时在特察里玩的游人,如果不买宿票留宿,则一律驱走,由值班警察把木栅锁上。禁止出入,严若“鸡笼”一样,所以人称特察里为“大鸡笼”。

五、        特察里内发生过的几件重大事件

1、1942年间,省府主席办公室(特务组织)也常派特务梁定远(又名梁琼,当时是科员,后升参
议)混入特察里内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而梁则利用职务的方便,经常出入特察里各妓馆,横行霸道。有一天,梁定远侦知窑班一间妓馆内开设有鸦片烟局,认为这是一次发财的机会,于是不通知当地的警察所,单人匹马闯入,拔枪捉拿吸烟的人,乘机敲诈500元巨款。当时这间妓馆的老板曾某〔已忘记名字)不认识梁是省府的特务,误认是一般流氓借机来敲诈勒索的,竟反扑过去,企图夺去梁手上的手枪。梁见势不佳,竟开枪将曾某的左腿击伤倒地,梁见枪伤了人,也慌张起来,急欲夺门逃走,但由于枪声一响,群众和警察已赶来阻拦,缴去梁的手枪,把梁拘回警所。梁到了警所,见到秦所长就暴跳如雷,把身上的省府“密查证”掏出来,威吓所长防碍他的公务。他还含血喷人,说他追捕一名共党嫌疑犯进入妓馆,被曾某拦阻,放跑了,为了自卫起见,他不得不开枪将曾某击伤。由于梁是省府的特务,警察所长害怕起来,马上打电话向警局长马启邦请示办理,而马也不敢得罪省府主席办公室的特务,立刻打电话给主席办公室负责人梁学基(特务头子)汇报这件事,洽商处理办法。而梁学基为了包庇他的部下违法行为,硬说是他派梁定远到特察里去追捕一名共党嫌疑犯,曾某阻拦梁定远执行任务,被击伤是罪有应得,与梁定远无关,并要警局立即把梁定远释放,发还所缴去的手枪。马启邦也只得照办,命令警所放梁定远回去。当时特察里的群众都替伤者鸣不平,纷纷指责警察所,不应释放凶手,要依法送到法院审判。但是警察局也只听从特务组织的指示,而压制群众,反而警告伤者家属不要闹事,以免特务组织追究曾某掩护纵放共党嫌疑犯的罪名。在扣上这个重大罪名的威吓下,伤者也只能自认倒霉,不敢再吭声。这就是当时特务借机勒索、枪伤的重大事件真相。
    2、1941年间,由于国民党中央银行总行从重庆雇用了一架飞机,满载当时流通使用的“关金券”到长沙经过湖南道县附近,因天气关系,机毁人亡,(飞机没有焚烧),所运载的全部“关金券”被当地群众拿去,于是重庆中央银行通报各地分行注意查访飞机失事所遗失的关金券的钞面号码,各地警局也接到通知查访这些钞票。有一天,警局司法科长郭凤玉(吉林省人,当时的警局长马启邦的结拜兄弟)接到特察里的一个妓馆(堂班钟记)的报告,发现有两位新从湖南来的不速之客,到妓馆寻欢,在妓女面前拿出一叠一叠的新“关金券”炫耀自己的阔绰。这两个人来历不明,十分可疑,并把这两位嫖客拿出来用的一张“关金券”交给郭凤玉。郭马上把这张钞票送到桂林中央银行查验,核对正是飞机失事所丢失的关金券的号码中的一张钞票。郭获得了银行鉴定结果后,便立即和局长马启邦、主任秘书林庠密商,认为正是他们发一笔大横财的机会到来了,切不可放过这个大好时机,但考虑到突然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是会打草惊蛇的,决定设下一个圈套,使这两个人堕入其中。由郭凤玉乔装改扮为商人,混到妓馆内和这两位嫖客相熟,然后借机邀他们赌博,趁赌钱的时候由我率领便衣警察,以他们犯有赌博的罪名逮捕回来。在一切布局就绪以后,这两个嫖客果然上钩,正在郭和这两个人及几个妓女赌扑克的时候,我奉局长命令把他们全部逮捕回来(包括郭凤玉在内),但妓女则暗中释放了。这两位嫖客被逮捕回来,还满以为犯一点赌博,了不起罚几个钱,满不在乎,怎知道不一会,郭凤玉穿起全副警官衣服,坐在法庭上提审,这两个人见郭是堂堂的法官,吓了一跳,知道事情不简单。郭便追问他们的关金券是从哪里得来的,迫他们供认,使他们供出收藏关金券的秘密地点,从而全部起赃回来和局长马启邦等私自吞没、分肥。但这两个人只供认是湖南道县附近,以低价向当地农民购买了少量关金券,坚不承认是他们直接在失事飞机上掳得的。当时郭还不相信这两个家伙的供认,马上采取“吊飞机”的肉刑,强迫他们供出从飞机残骸所掳得的关金券隐藏在什么地方。可是肉刑用过,他们还是供不出收藏地点,几经对他们施用肉刑,还是没有结果,最后,只得放弃这个发一大笔横财的机会。这两个倒霉鬼,因误买了几叠关金券,却遭来了一场横祸,差不多连性命都丢了。以后这件事盛传于桂林,最后省府民政厅长朱朝森知道郭凤玉身为司法科长,为了想发横财,设下陷井陷害无辜百姓,下令把郭免职,以平舆论。
    3、国民党的伤兵,大多数是目无法纪,横行霸道,特别是强买强卖,更是他们本色,到妓馆寻乐、打茶围,也常常不付钱,因而妓馆老板和妓女都讨厌这些跛手跛脚的家伙,鄙视他们,不愿接待他们。但又怕他们无理取闹,寻机挑衅报复,不敢当面得罪他们,地方当局对这些伤兵也感觉头痛,无可奈何,这样更加助长了这些伤兵的嚣张气焰,不断闹事,扰乱治安。1947年初桂林特察里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市的爆炸案件,地点就在窑班妓馆的街上,这天下午8时许,一群第九十三伤兵医院的伤兵到妓馆寻乐,由于这个妓女已接有客人,而这些伤兵硬迫这个妓女接待他们,因而引起争吵,发生斗殴。其中一个姓王的伤兵(已记不起名字)竟暗中将其挟带的一枚手榴弹拉燃丢向人丛中,致当场炸死2人,炸伤3人。这是桂林市从来未有过的重大事件。我当时是警局长,闻讯后赶到现场,并立即封锁了整个特察里,进行搜捕,可是凶犯已逃跑。由于这件爆炸事件十分严重。影响治安很大,省府下令限期破案,群众亦纷纷要求破案。在刑警队的努力下,终于把在逃的伤兵王某(主犯)从丽泽门外第九十三伤兵医院附近捉回来,经特察里的妓女指认,确系其投掷手榴弹,造成惨案,马上由警局解送到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审判,过了三天,省保部即将这位主凶王某提解到特察里,在造成血案的地方,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枪决,以儆效尤。经这次镇压,杀了这个伤兵后,特察里才安然无事,人心才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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