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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理解读历史文化三证(李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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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0: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不断变迁,风物制度一变,社会心理的显示形式随之而变。但是人心,古今应是一脉相通的,求幸福、求愉快、求平安、求长寿是一样的。象征性的概括只属思辨范畴,世间的幸福与苦难从来都是具体的。因而,时代的观念幸福必须与时代的制度和时代的生活模式放在一起来讲。

关于情理解题的举证一:皇族与正黄旗双保险的纰漏

曾经有一家烤肉店开张,几个朋友一道去品尝,感觉不错,不免夸奖几句。老板闻之,过来自吹起来,没说几句,便说他是皇族。在座的几个朋友都是旧家出身饕餮之徒,听此话不禁哑然。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化大革命”结束没几年,就很难再听到谁是穷人出身,张口介绍都有些来历,有的听起来还很吓人,显然又回到昔日的社会评价系统当中,遵循原来的文化价值标准了,而且有些人丝毫没有改掉夤缘攀附自吹自擂的毛病。说来夤缘攀附,并非只是简单的虚荣心作怪,而是拓展社会关系增强信誉度的常用手段。一般而言,个人的可信度与其实力的大小是成正比的。个人实力包括许多方面,其中家世构成重要因素,尤其对年轻人更显突出。过去某位贫民创业暴发后,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续家谱。自己家不行,就通过联宗或购买实现。世事变迁,发达的家族没有一个能够经久不衰的,孟子讲“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败落家族的子弟往往靠变卖为生,卖来卖去,卖得没什么可卖了,有的就把家谱卖给了同姓的暴发之人。暴发之人认别人的祖宗做自己的祖宗,也就是避讳自己的穷命,同时也为自己进人上层社会找到了血缘根据。虽然,中国人大都明白世事变幻无常,也接受平步青云脱颖而出的布衣之士,但是血缘意识却根深蒂固,血缘伦理文化观念,血缘价值判断标准,常常让人不由自主地攀高枝。在一个事事都要问问来历的国度,一个人的出身往往就成为他社会地位的重要光环。其实,自己没本事,偏要抬出祖宗壮门面,往往是自取其辱而已。自己有本事,又何必把祖宗常挂在嘴边,惟恐他人不知?常言道英雄不问出身,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没有一个是躺在祖宗余荫中成长起来的。
那位开店的老板讲他是皇族不外两个用意。一是想证明他做的烤肉买卖可谓正宗,地道的老北京做法。二是拉出皇族,立刻表现身份与众不同,从而推销自己的产品。其实,让我们觉得好笑的是他大可不必说自己是皇族,不说倒好,说了反而可能帮倒忙。倘若他办的是文化事业,如古玩字画,珍宝奇玩,或是研习礼教、礼仪,或是声色犬马吃喝玩乐,攀上皇族或许有些帮助。因为在清朝,皇族除了近支王公有机会参与朝政外,一般王公、世职以及宗室大都无所事事。闲必生事,闲必找事,因而,凡是享受的事情无不与皇族结缘。国家财政保证了他们的衣食无忧,同时限制他们除了做官和充任军职外,决不能经商做工。皇族深谙一门手艺的寥寥无几,特别是厨行,社会地位底下,皇族即使落魄了,想学一门谋生技能,厨行也难人视线之内。
烤肉是很平民化的食品,非把大众化的东西和皇族搭上关系,碰上真正的吃主就要产生疑问了。其实烤肉起初不过是街头摊贩的营生,与现在满大街屡禁不止的烧烤摊强不了多少。昔日京城的传统烤肉,就是街边的一个摊位,炭火上支起炙子,羊肉也好,牛肉也好,切成柳叶片先用酱油和佐料煨上。吃法分文吃、武吃两种。露天经营时代流行武吃,筷子一尺八,客人有座不坐,站在炉旁一脚踏在条凳上,自己翻烤,沽酒一喝;文吃是由摊主烤制,不必客人自己动手。北京现在有两家经营烤肉的名店,烤肉宛与烤肉季,起初都是街头摊贩,烤肉宛以烤牛肉见长,烤肉季以烤羊肉为主。
烤肉进入店堂经营以后,武吃就逐渐消亡了。武吃其实是一种迫不得已中形成的习惯,类似现在的自助餐,只不过种类单一。过去烤肉生意的旺季在秋冬,尤其冬天气候寒冷,坐在露天之中,更觉寒气袭人,而且穿着臃肿坐食不便。武吃形式体现了个体经营的智慧,既减轻了摊主的劳动强度,节省了人力投资成本,又使食客遂了肉片老嫩的心愿。武吃的特点就是站着,失去了环境,就不可能继续下去。谈话之间,饭店的老板似乎看出我们对于他的皇族出身不以为然,因而又添上一句我家是正黄旗。不说倒好,此前还只是认为他大可不必搬出皇族出身来宣传他的烤肉生意,不很怀疑其皇族出身的真实性,说了倒引出一连串疑问。张口自称是皇族,又加上正黄旗,似乎是双保险,其意不外使我们相信。其实问题恰恰出在将皇族与正黄旗扯在一起上。
自从清装剧如雨后春笋充斥银屏以来,人们对清朝流行的制度名词大都耳熟能详,然实质内容,多不甚了了。八旗制度是清朝独创的兵民合一的政治行政与军事组织,始自清太祖努尔哈赤,完备于清太宗皇太极。包括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共二十四旗。人关以后,八旗制度没有推广,只是在人关之初,把一部分明朝高级降将和旧朝勋戚编入八旗汉军。有清一代,在行政组织层级上,始终贯彻以八旗制度管理旗民,以郡县制度管理汉人。汉人兵民分治,军队通过招募组成,号称“绿营”,就是军旗是绿色的。
说起八旗,现在人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误区,以为正黄旗最地道,凡是皇族都属于正黄旗。正黄旗亦称“整”黄旗,就是旗帜通体都是黄的。
其实,八旗本无高下之分。清朝人关以前,宗室亦分八旗。惟镶黄旗只属于皇帝一人。所以,如果非要从政治亲疏上分出高下,那么排在第一位的也是镶黄旗,而不是正黄旗。镶黄旗内除了皇帝之外,没有其他宗室。稍后,皇权进一步加强,正黄旗与正白旗又归皇帝统属,正黄与正白两旗,原本皇族甚少,且都为远支宗室。人关以后,宗室王公皆分隶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等五旗,皇子分府全部拨人这五旗,再无人正黄与正白旗的人。如此始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实际上,上三旗与下五旗只是相对于包衣佐领而言的,而与皇族和普通旗人无关。皇室管家内务府三旗和包衣佐领,主要服务于宫廷,也分满洲、蒙古、汉军。下五旗亦设包衣佐领,皆为王府所属,各随其主之旗。
包衣是满语音译,即奴仆之谓。同样是做奴仆,伺候的主人等级之间的区别,当然可以成为一种身份等级的标志,靠近皇上的人获得升迁与利益的机会肯定要远远优于下五旗的包衣。奴仆争攀高门的心态也许比常人更为炽烈。清代内务府旗籍,跻身庙堂高位者多矣。常有人说,在清朝,八旗官员对皇上称奴才,汉人官员对皇上称臣。实际上,这种说法不十分准确,扩大了自称奴才的范围。非内务府旗籍的八旗官员也不称奴才。有的八旗官员为了向皇上邀宠,召对或上折时,自称奴才,曾经受到皇帝严厉的斥责。至于八旗组织的旗民,分京师八旗、外火器营即京西蓝靛厂八旗、健锐营即香山八旗、圆明园八旗、守护宫城的护军八旗。驻于京外要冲之地的称驻防八旗,如江宁(南京)、荆州、福州、广州、杭州、成都、西安、宁夏设将军管理,稍次之地设副都统管理。
作为组织形式,八旗之间并无寻常理解的有高低之分。入关之后,八旗皆统属于皇帝,各旗事务不再由本旗所谓旗主王公做主,而由朝廷委任都统负责,直接通向皇上。同样都在旗人社会中生活,正身旗人的地位高于包衣,并不因为旗分不同而带来权利的差异。
皇族分宗室与觉罗,显祖(清太祖之父)以下称宗室,以上称觉罗。由于觉罗的支派较远,虽记入玉牒,但他们的仕途科举与满洲没有太大差别。宗室之内等级森严,存在着支派远近与爵位高低。历史迁移,皇帝更迭,总以在位皇帝的皇子为近支。对于任何一朝的皇子来说,如果本人不能挣得世袭罔替的王爵,那么他的嫡长子孙就要降袭,其余子孙的后代变成闲散宗室的速度就会更快。在清朝,宗室内各等级的生活状况千差万别,不要以为生在皇族,就都能过上肥马轻裘,饮甘厌饫的生活。随着时光转移,皇族人口逐渐膨胀,越到后来,低级爵位与闲散宗室的生活状况越差。国家的宗禄开支日渐沉重,道光朝不得不提高了领取年龄,再到光绪朝又不得不减半发放。晚清甚至出现宗室之人为人送水的现象。当然,皇族整体的生活水准仍远远高于同期的北京居民的平均值。
通过上述简单介绍,大家可以看到,皇族是京城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凡是人关后诸帝的子孙,都生活在所谓的下五旗之中,宗室的身份与旗分毫无关系。因此,那位店主把皇族和正黄旗扯在一起,原来是想以此让人相信,不想画蛇添足,反而让人起疑。这是典型的不明制度渊源而胡乱引证自吹自擂的事例。按照炫耀的一般心理,总是拣大的高的说,殊不知碰上稍懂的人,难免露出马脚。时下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家族背景是一大套东西的组合,不可能切下一块单独地表述。家族文化信息的传递,需要连续性,如果中间断了两代,甚至哪怕一代,都会损失绝大部分。平心而论,人们很难拒绝利益与声誉的诱惑,总希望好事缠身不厌其多,不然,怎么能在社会流行什么就会冒出什么。假如真想这样做,也不是不可以,总得预先找一位高手结合个人真实家世做一番设计,求其上线,别出太大的纰漏。
追求幸福是人类亘古不变的心理,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富人拉扯穷人关系如“文革”时某些出身昔日妻妾成群的大户人家的年轻子女,常把“我舅舅是贫穷,我姥爷是贫农”挂在嘴边,这种借穷亲戚的关系逃避自己被社会抛弃的做法,和常人非要攀龙附风壮大门面的心态,两者其理虽异,其情一也。

关于情理解题的举证二:曹雪芹笔下“茄鲞”的玩笑

《红楼梦》中有一道菜叫“茄鲞”。现在商业开发的“红楼宴”里就烹制这道菜,并且成为重点推介的招牌菜。也许人们借重品牌效应的心态过于急迫,乃至未经详察,就仓促上马了,多少给人留下一些遗憾。《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怡红院劫遇母蝗虫”中这样说茄鲞的制作:
……凤姐笑道:“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剥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蕈、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道:“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一面说笑,一面慢慢的吃完了酒。诸位司•千万别忘了,这道“茄鲞”是出自王熙凤之口,特地向刘姥姥介绍的。王熙凤不但精明强干心黑手辣,而且极好开玩笑;刘姥姥则是一位饱经风霜老干世故的农村老妪,攀上荣国府来作客时,一直是被捉弄与调侃的对象。本回的前一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驾鸯三宣牙牌令”已清楚交代,王熙风与贾母大丫鬟鸳鸯定计,要拿刘姥姥当“女篾片”,“拿他取个笑儿。”刘姥姥机敏而老道,明白来贾府求助道路的艰难,如果不能得到主人的欢心,就要空跑一趟。所以装疯卖傻甘愿充当众人的笑料。对这样一位平日里粗茶淡饭的乡间老妇,偏偏介绍这样一道复杂的菜肴,不是调侃又是什么。
欺骗一位没有什么美食机会也缺少美食经验的人是很容易的。由于缺乏美食经历,感官也就难以积累视觉与味觉记忆,难免唯耳是用,听别人信口胡说而信以为真。在大观园的家宴上,王熙风这个自纂的故事,是故意给贾母与众人说的笑话哄弄刘姥姥,引着她摇头吐舌,而取悦贾母。实际上,关于这道菜是曹雪芹跟世人开的一个玩笑,俞平伯先生早有评论。我这里再给俞平伯先生的评论加上些注解。
首先,为什么这道菜沉寂了二百余年。如果从脂砚斋评抄本行世开始算起到现在,至少也有250年了,如果以程高本印行来看,也210年了。何以二百多年,有这么多的红学迷恋者,这么多美食家,这么多文人雅客饕餮之徒,这么多达官显贵都没有如法炮制将这道菜送上餐桌,成为争先一尝的美食,而在经历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几近二十年社会普遍拒绝美食批判美食的时代刚刚过去之际,这道菜竟然就能堂而皇之的出现,真是一桩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事。中国人一向都不会放过制造美食的机会。难道昔日有钱有闲追逐美食几尽病态的食客和挖空心思投其所好的厨师,就没有一位有把现成的菜谱搬上筵席的智慧。
其次。茄鲞一菜的命名蕴涵着调侃。只要不陷于“耳餐”的唯美想象当中,就上不了当,茄鲞按照词义应是茄干制品,可是书中用的偏偏是鲜嫩茄子钉。鲞本指干鱼、腊鱼,泛指成片的腌腊食品,而茄鲞既非腌制,又非干制,也非片形。以曹雪芹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老道,断不会出此纰漏,一定是故意卖个破绽,就看你上不上当了。这个破绽就是名称与制法之间的冲突。
第三,本菜集中大量制作,分期食用,明显存在着食品保质问题。过去很少有反季节蔬菜,鲜嫩茄子上市在五六月份,天气已热,再用瓷罐封严保存,恐不能长久,况且不是一次吃完,而是随吃随取出一些与炒鸡瓜相拌。其中干果倒还罢了,香干与鸡脯肉无论如何也难保不坏。追溯先民传统饮食习惯,受保鲜保质技术的制约极大,只在冬季过年前夕才集中制作大量的熟食,比如老北京过年预备的豆酱、山鸡炒酱瓜钉、鸡鱼冻等,是大量制作,放人坛内,随吃随拿,长者可以吃一个正月。而其余三季,鲜见集中制作熟食。以冬季的饮食习惯,移植于初夏,在说得热闹之余,没有忘记留给读者破解迷雾的空间。
第四,中国的饮食之道,历来讲究一菜一味。茄鲞用料过于复杂,以至分不清什么是主料什么是配料,不符合中国人的美食追求与美食品尝习惯。袁枚《随园食单》讲:“一物有一物之味,不可混而同之。犹如圣人设教,因才乐育,不拘一律。所谓君子成人之美也。今见俗厨,动以鸡、鸭、猪、鹅,一汤同滚,遂令千手雷同,味同嚼蜡。吾恐鸡、猪、鹅、鸭有灵,必到枉死城中告状矣。善治菜者,须多设锅、灶、盂、钵之类,使一物各献一性,一碗各成一味。嗜者舌本应接不暇,自觉心花顿开。”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鸡脯肉等配料与茄子的口感与硬度相差甚远。炸制食品,除非为了追求嫩白效果,一定要用植物油。用动物油炸出的食品颜色永远是淡白的,而且表皮不如植物油炸的那样焦脆。碎茄钉经鸡油一炸,时间一长萎缩,时间短则表皮不牢,经鸡汤长时间煨干,再用香油、糟油搅拌收汤,估计早已成茄泥了。茄子的特性如此,不熟不烂,不熟有形吃起来涩,熟了经不住反复翻炒,入口即化。凡是名菜,主料配料搭配分明,菜之上品讲究选料精、投料狠、火候准。什么菜就得是什么味道。菜名基本决定了莱的主要内容,既谓之茄鲞,而茄子并未当家,倒变成了大杂烩中的一味辅料。从口感上讲,茄子像这种做法,人口之前基本上变成茄泥了,再加上干果,就像吃比较硬的东西,外面包了糨糊一样。俞平伯先生就是看出了菜品本身的冲突,说这是给世人开的一个玩笑。

关于情理解题的举证三:硬扯关系——秦可卿搭上废太子允扔私生女

这几年有位作家热衷起《红楼梦》里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问题。众所周知,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特殊关系,是红学家的研究结果,《红楼梦》本身并没有明写两者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只不过在字里行间闪烁其词,不由得让人怀疑猜测。《红楼梦》的抄本流行远早于程高本,但是近代红学研究看到抄本要比程高本晚许多。在见到脂评抄本之前,人们虽然怀疑贾珍与秦可卿翁媳之间存在不正常关系,却不能实证,只是根据小说情节叙述推断猜测而已。自从脂砚斋评阅本陆续出现后,脂砚斋的评语才为学者的推断提供了证据,方知第十三回回目应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王熙风协理宁国府”,而非“秦可卿
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解决了龙禁尉与宁国府之间对应的不工整问题,概因龙禁尉是官名,宁国府是地名。
乾隆甲戌(1754年)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后面总批言:“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曹雪芹奉命修改了之后,假如没有看过脂批本子,就不可能完全实证红学家的推测。
中国人讲究从蛛丝马迹中求证出新的东西已成习惯,求证来求证去就求得越来越离奇。不再尊重作者本来的创作宗旨与创作意图,不再尊重作者与诠释者之间的时空距离,不再尊重两者之间文化背景与价值标准的差异,只是一味地把时空距离带来的解释空间,任由个人意趣演绎。这似乎不像是在进行红学研究,倒像是从《红楼梦》中引出一个枝杈,重新创作的故事新编。不可否认,文学体验这类纯属个人认知体验而无逻辑最终判定是非的特性,支撑起类似自由创意驰骋空间。
这位作家在谈论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时,认为贾珍是位奇男子,他与秦可卿之间的关系缘于政治冒险与仗义救孤。竟把秦可卿与康熙朝废太子允祁扯到一起,求证得出秦可卿的真实身份是允(示乃)的私生女。正是这一特殊身份,被贾珍视为奇货可居的政治赌注,冒着杀头的危险,把秦可卿接到家中,作为一种政治投资,押在废太子可能东山再起上。将小说与清史人物一一对号入座,乃是红学研究发轫之初的索引派的发明,现在只不过从清初史事往后稍移,变成康熙雍正朝的宫廷斗争。似乎人们很难从影射之学的情结中彻底解脱出来,愿意用政治斗争解释所遇到的各种性质的人间困惑,虽然世间绝大部分人并不从政也无政界经历,却对政治权术津津乐道。把《红楼梦》视为政治小说由来已久,曾经风靡一时。作为读者怎样看待一部小说的立意,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不存在应该怎样理解的问题,尽可按照个人心思浮想联翩,想象创造自行其乐,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然而,企图把个人的理解外化于世,就不是这样简单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的同时,也要尊重历史,尊重作者的本意。所谓本意就是曹雪芹留下的文字,在文字之间发明实证,而不能求诸其心。因为历史已丧失由作者出面证实的机会,所以对于任何一部历史小说的演绎,哪怕荒唐无稽,也仅能存疑而已。求诸其心的可能性是无限的。
秦可卿悬念可谓是世俗政治投机心理的外化,在没有搞清时代的价值观念与文化背景的情况下,全凭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既然把小说当成政治历史看待,而且已经将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对号入座,就必须深入研究一番清朝政治史、宫廷史、政治制度和宗室王公制度。小说离不开时代的制度文化环境,现实中人的生活离不开制度的约束。
秦可卿悬念的基础全部建筑在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上:1、废太子一定有私生女遗留在民间;2、皇子、五公犯下政治重罪,一定株连家属乃至满门抄斩;3、废太子获罪拘禁后,一定子孙连坐,必然导致家庭离散。私生女是允(示乃)唯一没有被牵连的亲人,将成为他的唯一后代。如此突显保护的风险价值与特殊的政治意义;4、私生女始终存在回归宗室的可能性,特别是有朝一日,废太子东山再起,将会风光无限;5、太子私生女的特殊身份构成风险投资的价值焦点,一定成为政治冒险者关注的对象。高官显爵拥有保护宗室罪犯的能力。其实问题的重点,并不在于后续情节的展开,而在于对上述基础的论证,最需要在历史与小说之间构建互证通道。
以皇太子允(示乃)而论,他在康熙朝两度立废,康熙十四年十二月立为太子,四十七年九月被废,四十八年三月复立,五十一年十月再废。第二次废黜后,禁锢咸安宫,过着软禁生活直到康熙皇帝逝世。世宗即位,雍正元年,诏于昌平郑家庄修盖房屋,驻剖兵丁,将允祁移往其地继续软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去世,享年51岁。追赠理密亲王。“密”是谥号,《清谥法考》讲“追补前过谓之密”。可见这一盖棺论定的评价,仍然充满着对废太子的批判。
废太子一生娶了15位女人,嫡妃1人,侧妃5人,庶妃2人,妾媵7人,生育子女众多。在男性为主的时代,无论福祸,家庭安危都需要男性直接面对,男安则女必安,自不待言,男危则女未必随其危。因此,抛开女儿不谈,只要把允(示乃)诸子的真实生活情况略加介绍,疑问便迎刃而解。允(示乃)一生共养育了12个儿子,在软禁期间家庭也未像猜测的那样分崩离析,其中至少有七位出生在第一次被废之后。最小的一位出生于雍正二年九月,三个月后,允(示乃)离开人世。允(示乃)获罪以后并没有妨碍他的子女过正常的宗室生活,只不过政治待遇降低,而不是丧失宗室身份乃至有生命危险。假如他没有被废黜,顺利接替康熙,成为清人关的第三代皇帝,那么所有子女,只要长大成人,男的至少要封成奉恩镇国公,大部分要成为亲王、郡王;女的则要封成固伦公主或和硕公主。不错,允(示乃)的一生是个政治悲剧,然而这一悲剧并没有惨到子孙离散,彻底丧失作为皇子延续本支的基本权利。如果允(示乃)没有儿子或被满门抄斩,或许他可能存在的私生女,在民间需要藏匿,需要有人保护,可以成为政治投机的奇货。
事实上,允(示乃)所有的儿子,成年的都按照相关的宗室封爵制度,给予了相应爵位或官职。二子弘皙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封理郡王,雍正六年晋理亲王,先住北新桥王大人胡同,后住郑家庄。三子弘晋康熙五十六年卒,照辅国公品级殡葬。其子永墩时年六岁,乾隆元年封辅国公,住德胜门内兴化寺街(今兴华胡同)。六子弘曣雍正六年封辅国公,住德胜门内蒋家房(今新街口东街)。七子弘眺雍正十二年封辅国公,住西四南大街丰盛胡同。九子弘暚乾隆元年封三等侍卫,住址不详。十子弘(日为)乾隆元年封辅国公,四年袭理郡王,住王大人胡同。十二子弘皖乾隆三年封辅国公,住崇文门内喜鹊胡同。允(示乃)这几个儿子皆分府独立生活,比起一般亲、郡王之子的待遇也不逊色。其他五子,长子、四子、五子、八子皆夭折,最小的生存五天,最大的十一岁,未曾赐名,十一子弘昺存活十四岁,未达到封爵年龄,却已有两个儿子。宗室封爵制度的年龄规定:皇子十五岁,王公诸子二十岁,始由宗人府提名,上报给皇上最终决定,奉旨停封者,五年之后,再行提请。在操作过程中,常有变通,往往出现一再推迟的现象。
清代宗室生育政策向来鼓励多妻多育,对于王公别室所居的妾媵所生的子女,只要纳妾时登记,生育子女及时申报,一律给予承认。不过,严禁在民间买女为妾,制度规定:“亲王至奉恩辅国公有私买民女为妾者,革爵。”纳妾只能在本人管辖的包衣庄头之家的范围内挑选。由本旗参领、佐领稽察。所纳之妾生有子女,必须立即将母家姓氏钤用关防图记,三日之内呈报宗人府备案。逾期将永远丧失作为皇族的资格。相比之下,皇族人口的生存记录是最全的。宗人府专管皇族事务,在宗室名分管理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事后私生子女认祖归宗的事情。这是朝廷对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奉恩镇国公和辅国公等高级封爵纳妾与生育的要求。宗室王公住在皇宫之外,有自己的府邸自成天地,相对于住在皇宫之内的皇子来说,私自在民间纳妾的可能性要大些,不过要冒被革爵的风险。革爵就意味着被扫地出门。清朝王公的府第、庄田等一向是随爵的,丧失了爵位也就失去了相关等级的待遇。
皇子在封爵分府以前,群居于皇宫之内的阿哥所,所受的限制更多。而皇太子的身份又是最特殊的,由于身份特殊,关系皇权继承延续,所以必定受到礼遇与无微不至的照看,同时,监管教育也更为严密细致。且不说允(示乃)被废以后失去自由,就是在太子位上的时候,也不能拥有寻常人的自由。时下微服私访之类的影视文学作品太多了,以至人们以为作为太子能够轻易地到处寻欢作乐。不要忘记,太子一直住在宫中,一天到晚处在人群的包围之中,其中不乏康熙皇帝简派的人。因而,太子若想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远比一般纨绔子弟难得多。长在深宫的皇子并没有寻常富家子弟的自由,他们从一降生就被繁密的礼制包围起来,得到优厚待,噩与细心照料的同时,也付出了个人应有的亲情与自由的代价。世界上,绝对没有只享受制度利益,而不受制度约束的事。道德规矩本来就是为贵族设置的,假如贵族经常扮演的都是我行我素的纨绔子弟与惟我独尊的山大王的双料角色,恐怕朝廷将无一日安宁,皇朝统治也决不会延续二三百年。无论中外,贵族从来肩负着为社会做出表率的责任。
严密的制度规定与太子生活的环境,注定不可能产生所谓的私生子问题。即使退一万步说,各种机缘巧合凑在一起,太子有了私生女。那么私生女也彻底丧失了进入皇族的可能,如果公开,惊动官府,将对太子产生极大不利,加重他的罪责,弄得两败俱伤,私生子女难免没入官籍,乃至走向灭亡。
私生子现象既是法律问题,同时又是道德问题。中国古代法律不禁止一夫多妻,因此,一般人家,只要男子肯承认与之相恋的女子,又经家族认可,两人私生的子女大都可以成为父族成员。然而,绝不能以这样的可能性,套用在皇族身上,皇族纳妾与生育的政策是最特殊的,绝无事后追认的可能。
古代私生子现象更多的是道德礼教与家庭利益分配造成的,无论男女都可能为了礼教名节或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骨肉,溺婴或弃婴在所难免。上流社会之所以十分重视男女结合的程序性与公开性,在于对女子身份的确认,防止非血缘子女混入本族。在亲子鉴定科学手段产生以前,对女子的行为和生育进行全程监管,也许是最可靠的保障方法了。皇族人口管理在这方面走到了极致。
皇室鼓励多妻多育,承认王公别室蓄妾所生的子女,并非等于这些子女都享受同等的待遇。子女的待遇依据生母的名分等级。《大清会典》记载得非常清楚,以亲王为例,嫡长子袭爵,如果是世袭罔替(即俗称的铁帽子王)的袭本爵,非世袭罔替的降一级袭郡王,其他的儿子要到二十岁,经过宗人府提请皇上批准,参加考封。考封又称推封,即将皇上的恩典推及到小宗子孙身上。亲王福晋的余子封不入八分辅国公,侧福晋子封二等镇国将军,别室所居妾媵子封三等辅国将军。同样都是亲王的儿子,福晋余子比侧福晋子高出两级,比妾媵子高出六级;侧福晋子比妾媵子高出四级。
爵位一确立,相应的待遇也就形成。贵为亲王的余子不过仅能得封为不入八分辅国公,与其父的爵位已差七级。血缘是区分皇族与非皇族的唯一标准,这一标准划定了皇族的界限和享受特殊利益的权力,但族内个人等级相去悬殊,则由父亲的爵秩与生母的名分决定。
虽然王公之子可以根据自己父亲的爵位和生母的身份获得相应的封爵或世职,但是,如果考试成绩达不到标准,也不能如愿以偿。考试内容分三项:满语、马射、步射。考试成绩分三等:优、平、劣。由宗人府汇题,得旨后开考。三项皆优者,授应封之职;两优一平者,降一等授职;一优两平或两优一劣者,降二等授职;三平或一优一平一劣者,降三等授职。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以及全劣者,皆停封。停封和降等者受到的惩罚极为严厉。因考试不合格而停封的人,就丧失了再考的权利。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同胞男女在家庭内的权利地位也是不平等的。大户人家嫡出的女儿也赶不上庶出儿子的待遇。重男轻女习惯由来已久,社会各阶层概莫能外。社会不承认女子顶门立户,女子也不可能承担起延续本姓本宗的责任。尽管世间不乏善待女儿的家庭,就像大观园中姐妹一样,过着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这只是一种出白天性的爱护,而在家长心目中,决不会像重视儿子那样看待女儿。女儿常常成为实现政治目的或攀附权贵与财富的工具。不要说现在没有确切材料证明允(示乃)有未登记的别室所居的女人,就是存在,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在费尽周折做到穿越制度壁垒的前提下,以妾媵的身份进入允(示乃)的家庭,如果她生的是儿子,在允(示乃)没有子嗣的情况,才拥有特殊意义,才可能成为投机者冒险押上的政治赌注,而生的是女儿,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政治关注的筹码。允(示乃)子女众多,而且都过着正常生活,还用得着去发掘“私生女”作为感情投资来讨好一位前途未卜的废太子吗?即使允(示乃)日后东山再起,私生女的感情投资究竟能换回多少眷顾,一望即明。
贾珍投资废太子私生女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相比,风险远远大于收益。即使不考虑制度文化环境因素,完全按照“假想”的逻辑推理,私生女日后可以冲破重围被皇室认下,由于不是废太子唯一的后代,也无法与婚生女匹敌,更不能与婚生子相提并论。预期收益值极低,而始终存在极高风险。
不仅如此,“允(示乃)私生女”的假设中,忽略了一个始终存在的不易被人察觉的风险。这一风险并非仅仅缘于显见的保护行为本身,如果没有冒犯违禁,也谈不上政治赌注。隐匿的更大风险在于保护成功之后。他且不论,仅从维护个人体面尊严上看,清宗室虽然鼓励一夫多妻,但不等于放任皇子王公可以随时将自己看中的女子占为已有。多妻的目的是为广子嗣,而非寻常理解的满足个人的情欲与男女两情相悦的情感生活。传统的伦理道德对男人在外包娼蓄妾、欺男霸女、一夜风流之类的行为,同样深恶痛绝,同样也被社会看作胡作非为。假如一位有身份的人干了类似的荒唐事,畏惧制度惩罚与道德谴责,常常是千方百计的遮掩,惟恐扩散,事后讳莫如深,不愿让人提起。古往今来世间为了洗刷个人历史,沽名钓誉不惜成本,甚至动用公共资源杀人灭口或抽毁历史记录的事情还少吗?只要太子忌讳此事,东山再起之后绷起面孔不予承认,贾珍无异于自掘坟墓,挖空心思搭上身家性命的政治投资,到头来自己酿成的毒酒不得不饮恨喝下。既然演义废太子私生女的故事,那么由来、情节与悬念必不可缺,而且要使故事人物思维符合时代的人情事理。贾珍有什么理由倾其所有,去趟这道显然没有结果的浑水呢。他放着好好的公侯贵戚生活不过,偏偏要无事生非不可,实在不是当时人能够想得出做得到的。
废太子的厄运是父子之间权力斗争造成的,与雍正皇帝的关系并不大。雍正作为废太子事件的受惠者,在康熙朝后期诸皇子竞逐储位时,主要的竞争对手是皇长子、皇三子与皇八子。废太子已是笼中鸟,因此,雍正即位以后,完全没有进一步泄怒的理由,只是从皇位安全的需要上讲,他不可能释放允(示乃),毕竟做过太子的资本,容易激发政治枝节,所以继续对他实行软禁。
人们在追述这段历史时,常常把废太子允(示乃)称为理密亲王,这只不过是允祁过世后的一种避其名讳的称法而已,允(示乃)生前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爵位。他的第二子弘皙,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封理郡王,雍正六年晋理亲王。雍正二年允(示乃)过世时,使用了“理”的封号,系因子而来。弘皙初封理郡王时,可能住在北新桥王大人胡同理郡王府,五个月后奉旨迁居郑家庄与父亲同住,允(示乃)过世后,也未放回;乾隆四年十月革爵,罪名是“自视为东宫嫡子,居心叵测”,圈禁终老于此。弘皙空出的爵位由允(示乃)第十子弘(日为)降袭郡王。《清宫词》“皇孙终老郑家庄”,指的就是这件事情。
相比允(示乃)的罪过而言,他和他的后代是幸运的,同样是康熙的儿子,皇八子、皇九子及其后代就远没有这么幸运。在没有完全放弃株连的时代,任何朝代,对于皇族犯法的惩罚都是最特殊的,比如谋逆、谋反这样列入“十恶”的犯罪,对于异姓,通常要夷灭九族,俗语讲十恶不赦,就是这个意思。而皇族不可能如此。无论如何皇上也不可能自灭白族。清室法律制度,对于宗室,除非在犯“十恶”之罪的情况下,本人才可能被杀,而较少牵连眷属,即使需要株连,也仅涉及参与案件的男性,同时也不见得一定要剥夺生命,圈禁流放是常有的事。而对于女性大都网开一面,不加罪责。不要说皇族女眷,就是犯下灭门之罪的异姓勋戚大臣,男性一律处斩,而对于女性家属大都留下性命没人官籍或发往功臣与披甲人家为奴。宗室罪犯的家眷女儿,则无此惩罚。他们的待遇要比一般的非宗室的罪犯家属优厚得多。犯罪的宗室王公的女儿,出嫁的自不待言,未出嫁的到了年纪,仍由皇上指婚。
就宗室与非宗室之间互相保护的能力与关系而言,宗室身份特殊,遇事拥有优厚的制度特权,同时还可能惠及姻亲。反之,非宗室在政治危险中,不能保护宗室,如果非要参与皇族事务强行出头,必然无益于事而自食恶果。朝廷向来严厉禁止非宗室染指皇族事务。所谓疏不问亲,就是这个意思。
大家都知道乾隆后二十年的宠臣和坤,在嘉庆四年初乾隆皇帝刚一过世就被赐死抄家。他的夫人却凭借着宗室身份而免于惩罚,放回了娘家。他的儿子丰绅殷德是乾隆皇帝第十女固伦和孝公主的额驸。原来和家(恭王府旧址)东边就是和孝公主府,抄家之后,房子充公。原宅一分为二,西边的两路赏给了高宗第十七子庆亲王永磷,剩下东边的两路留给了和孝公主。丰绅殷德沾了公主的光,推恩赏给公爵品级待遇,不但保住了性命,而且仍和公主住在一起,过正常的贵族生活。如此表明罪犯及其家属如果沾上皇亲,人身政治安全系数增大,即使犯了罪,不能完全逃脱惩罚,也能在同等惩罚中,领受最轻的。同类的事例枚不胜举,再比如,清初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是太宗第十四女和硕公主的额驸,居住在北京,因父亲在云南造反称王,于康熙十四年,连同其子世霖一起被朝廷处死,幼子没官为奴。公主却安然无恙,得以善终,康熙四十三年十二月过世,享年63岁。在世期间,圣祖以为公主为叛逆所累心情郁闷,常常派人慰问。吴三桂犯下弥天大罪,列在十恶不赦之首,儿孙被捕皆不能幸免,吴应熊及其长子无论如何是难逃一死的,但是对吴应熊父子行刑的方式,朝廷并没有选择最残酷的凌迟处死,同时还对其幼子网开一面。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与皇族无关的家庭,则不会有这样的优待,肯定要满门抄斩,处以最严厉的刑罚。
把“秦可卿是废太子私生女”的假想,放到历史的情景与情理中考察,如果在当时是公开的秘密,必然要引起官方注意,不管太子被废与否,轮不到他人插手就被官府拿问了。倘若有人参与其间,必一同捉拿归案,闻讯逃亡者必遭通缉,同时将会留下历史记录。如果是隐藏极深的秘密不为外人所知,除了情感因素之外,接不接到贾家又有什么特殊的政治意义?秦可卿所谓的废太子私生女身份是需要永远保密下去的,即使废太子东山再起,也难有出头之日,不能给这个家庭带来丝毫利益,只能种下祸根,不知什么时候爆发。在这一意义上,“假想”逻辑只能推出贾珍是一位为了意中美女而不顾一切的人,绝不是拥有政治眼光与侠义肝胆的奇男子,更多显示的是乘人之危、不择手段与寡廉鲜耻。贾珍以爬灰的方式对待秦可卿,如果出自胁迫,当然决不是保护义举,而是动用家长淫威满足情欲的摧残行为。更看不出秦可卿“废太子之女”的身份价值与贾珍的政治冒险精神。如果出于两情相许的自愿,却超越了伦理准则,必定招致社会普遍谴责。试想,秦可卿的父亲日后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以后,能不对贾珍恨之入骨,还能感激涕零吗?倘若小说人物贾珍与秦可卿之间的关系果真像作家猜测遐想的那样,为什么曹雪芹偏偏非要把时代的伦理大忌,如此龌龊不堪的丑行放在贾珍身上不可?即使接受了脂砚斋的意见,删去改写之后,也没忘记在文字之间,故意留出明显破绽。显然,“假想”逻辑与小说塑造的贾珍性情之间大相径庭,无论如何,也无法看出曹雪芹是在褒扬贾珍的侠义勇敢与政治冒险精神,相反字里行间倒是处处充满着血泪与批判。
曹雪芹不惜笔墨描写贾珍为儿媳操办奢侈丧礼,只是为了表现翁媳之间存在的两情愉悦关系,不愿完全放弃“淫丧”一回创作的初衷,怎么也难与废太子搭上关系。旧日人家死了媳妇,丧礼风光程度往往与娘家的门第和要求有关。有的家庭甚至不得不超出支付能力大肆操办,来满足娘家的要求。秦可卿是孤儿,自幼被秦业抱养,娘家式微构不成对贾家的胁迫,正好折射出贾珍铺张挥霍背后的隐衷,对儿媳愧疚惋惜的复杂心境与遮人耳目的现实需要。
中国历史上的皇族私生子问题,从来不是以私生子本人权益保障为中心的,而且至今也没有从历史资料中找到一件皇朝正式承认的认祖归宗的事例。相反,伪太子案、冒充藩王之子企图继承王位之类的事件倒是曾经发生,却没有一件能够如愿以偿,最终以流血的悲剧结束。谁也不能保证皇族绝对不产生私生子,皇朝明白,如果对凭借血缘关系,名正言顺地挤入皇族生活圈,享受皇族特殊利益的想法与行动,采取宽容政策,必将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在皇族具有充分的生育条件下,同时制定严密的生育登记制度极其必要。皇朝子孙繁盛,宁可冤枉屈死可能真实存在的私生子,也坚决拒绝所谓私生子认祖归宗。这样就能彻底避免异姓混入皇族分享皇室的权力与利益。因此,在皇室面前搬弄私生子问题是一件令人望而生畏的事情,几百年的皇朝当中也未必能发生一两件。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历史上的私生子问题都是男性,而不涉及女性。家庭内儿女地位不同,女儿到十四五岁就要出嫁,无本姓继承权,也不能长久享受娘家的利益。女性权利的缺失,注定不能成为风险投资的关注对象。所以,即使有人甘愿冒险,婚生女尚不在视线之内,更不用说私生女了。
讨论宗室内部的政治权力斗争,至少需要把握两点,一是冷酷,二是伦理。不错,皇室没有一般寻常人家的亲亲之情。人们之所以对父子兄弟之间的残杀惊诧悲哀,乃在于血缘亲爱意识的深厚,情感上难于接受同室操戈的血泪代价。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异姓之间,从来就少有人大惊小怪。中国历来是讲究伦理宗亲的国度,伦理宗亲观念一直构成统治的精神支柱,因而,皇室内部相残你死我活,胜出者对于失败者的家眷也不得不有所顾及。这种顾及也许是出于亲缘血脉的不忍之心,也许是缘自皇族团结的政治需要,毕竟同姓相残,一定会得到骂名。清宗室由于是来自关外的少数民族,对于民族与宗室内部的团结更为重视。
演绎历史故事最需要历史感,历史感来自对历史人情事理的体会与把握。贾珍与秦可卿之间关系的假想,存在着明显的逻辑颠倒的漏洞。不能把预想的结论当作研究的前提,直接由小说人物秦可卿证实废太子存在着私生女,而是先要搜寻到废太子确实有私生女的历史证据。而且,仅仅搜索到私生女存在的证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找到私生女是小说人物秦可卿创作原型的媒介证明,否则难以经得住推敲。

上述三个例证的展开,主要是为了讲明如何看待解读历史文化的媒体文件,一定要把解读文件放在历史情理中体悟。情理立场与情景搭建需要丰富的想象力不同,一定要限制自己的想象力。世间有离开理性的情感,而无离开情感的理性,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情感宣泄易,审慎把握难,理性构成情感任意宣泄的约束机制。在体会感悟京师文化与明清礼制传统时,随时需要把握历史情理,就是要保持情感专注的同时,用历史的理念人情与制度文化,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理性。
在进入正题之前,费这样大的篇幅,举这样多的例证来探讨两情——情景与情理问题,就是为了建立理解正题的平台与空间,在穿越历史隧道,洞察古人生活方式、制度模式、价值观念时,尽量摒弃当代的烟火气。礼制作为一种历史延续制度,更要放在情景与情理当中考察。古往今来,不管超前或保守,没有一个人能超越或逃脱环境制约、制度约束与时代观念。然而,变化是生活的准则,谁也无法阻挡变化。尽管制度并不能像立法者期待的那样一成不变,但变化的间隔远不如人情变迁那样迅速,因此,当把目光投向某一历史时段的人或事时,具体的制度研究就变得十分重要了。讨论历史文化的核心,实际上是在回首历史生活。现实中的人总是面临两难的冲突,一方面,自由意志的选择欲望无处不在;另一方面,各类社会组织无处不有,制度法规监管一刻也不放松。因此明了超出制度约束放任个人行为,将会付出沉重代价,使社会绝大部分人选择在制度内生活。譬如,某项历史制度禁止的事情,当然不等于在社会上绝不曾发生,但是,违禁事件都是具体的,关键在于是否受到相应的惩罚,公开违禁又没有受到惩罚,才能证明制度失效或特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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