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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不侍儿,无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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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7: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侍儿”,无宁死?





    白居易早年写诗颇关心民间疾苦,如《卖炭翁》《秦妇呤》等,这是唐诗中的瑰宝。由于在政治上屡遭贬抑,因而诗人到了晚年意志上便有些颓废,过起了蓄婢养妾、优游林泉的生活。据洪迈《容斋随笔-乐天侍儿》记载:“世言白乐天侍儿唯小蛮、樊素二人,予读集中《小庭亦有月》一篇云:‘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自注,菱谷紫红,皆小臧获名。若然,则红紫二绡亦女奴也。”按“臧获”,乃古代对奴婢的贱称,当然包括为主人提供声色服务的家伎在内,由此可见,晚年白氏过的是一种“姬妾成群”的日子。然而,人老了,精力毕竟有限,这是一个现实问题。白氏不得不将一些或技艺平庸、或年老色衰的侍儿作遣散安排。按说,这对处身卑微,贱同妓女的侍儿来说,无疑是一次获得人生自由、获得身体解放的好机会,但是却有侍儿寻死觅活地不愿走出白家之门,大有不侍儿,无宁死的决绝选择。唐会昌二年,白氏已是七十一岁,“既老,又病风”,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奉禄减半,为了节省家用,不得已卖马放伎。但是他心爱的马居然反顾而鸣,不忍离去,樊素也感伤落泪说:“主乘此骆五年,衔橛之下,不惊不逸。素事主十年,中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骆力犹壮,又无虺愦。即骆之力,尚可以代主一步;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一旦双去,有去无回。故素将去,其辞也苦;骆将去,其鸣也哀。此人之情也,马之情也,岂主君独无情哉?”(见《不能忘情吟》序)于是白氏临时改变主意,感叹自己还未窘迫到如西楚霸王“一日之内弃骓兮而别虞姬”的绝境,遂将马和人都留了下下来,继续归已享用。

    这是诗的本事,如果确凿属实的话,则侍儿樊素的行为用今天的阶级标准来考量,就有些“自甘坠落”了。虽然作为诗人白居易的侍儿,樊素“绰绰有歌舞态,善唱《柳枝》,人多以曲名之,由是名闻洛阳”,深得主人喜爱,但总的来说,她只是供主人欢娱排遣发泄的工具。从某种程度说,这种家庭里的性奴隶,实在比浔阳江头、秦淮河上做生意还要可怜。同属买卖行为,樊素等侍儿既经主人“买断“,恐怕连不肯的自由都没有,倒不如花魁娘子有时还有选择顾客的权力。

   樊素的选择使我想到了睛雯。睛雯是《红楼梦》中男主人公贾宝玉房中的一名侍儿,位居“领班”袭人之下,她和袭人原都是服侍贾母的,是贾母觉得她们贤惠、聪明、漂亮才将她们拔给了最心爱的孙子,做了房中的贴身丫环。这种安排其实也暗示了睛雯的命运,那就是将来有一天会成为宝玉的通房丫头,也可称为“姨娘”和“小妾”。按说,这种命运安排对最具个性意识、最为心高气傲的睛雯来说,应该是屈辱的、不能接受的,然而事实是她感到自己颇为幸运。她在怡红院中不仅能与袭人达成某种妥协,以维护其一人之下,诸人之上的丫环地位,而且还能与麝月等形成统一战线,排挤想通过各种手段跻身到她们“准小妾”队伍中的品级更低的同行姐妹。然而当她遭到袭人的谗言,被王夫人以最为“狐媚子”勾引宝玉的罪名放逐出大观园后,她的整个精神也为之崩溃,到了生命的最后关头,宝玉去看望她,她还发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慨叹。睛雯的这种执迷不悟,真可谓与樊素何其相似乃尔,让我们在嗟叹之后,又不得不引起深沉的思索。

   樊素、睛雯的这种“不侍儿、无宁死”的选择,其实有深层的文化背景。鲁迅曾经说过“娜娜出走以后”只会有两条出路,一是回来,二是坠落。鲁迅的深刻之处在于指出了妇女的经济独立是妇女人格独立的前提,但是樊素和睛雯们受到几千年来男权统治思想的奴化,早已从血液里过滤净了“出走”的元素,这是她们与“娜娜”相比背负的更为沉重的封建包袱,也是中国的女权主义者更要面对的历史与现实。我想,如何厘清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愚昧,妇女与抗争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从物质基础和精神启发的角度效地刷新农村妇女的生活条件以激发其主体精神,为留守女童提供基本的教育保障以促进其知识养成,将城市打工妹引向自立的自强的谋食之区,将女大学生和女白领们从哼哼唧唧矫揉造作小资哄哄中引向自尊自爱,把献爱心变成母爱和同胞情以及现在不提了但一点儿也没过时的阶级情感的自然绽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些什么作为呢?




[ 本帖最后由 荆河闲人 于 2009-9-7 17: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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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08: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侍儿,就要饿死,当然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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