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定向:1524—1596 明學者、心學家。字在倫,號楚侗,又號天臺。黄安(今屬湖北)人。生於世宗嘉靖三年,卒於神宗萬曆二十四年。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擢監察御史,累遷至太僕寺少卿、右僉都御史,起巡撫福建,又起協理僉都御史,晉左副都,轉刑部侍郎,陞南京右都御史,官至户部尚書總督倉場事。卒後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其學本於王守仁,而 “不尚玄遠”,認為“道之不可與愚夫愚婦知能,不可以對造化、通民物者,不可以為道,故費之即隱也,常之即妙也,粗淺之即精微也”(《明儒學案·泰州學案四》)。以實地為主,以不容己為宗,提出“學有三關:一即心即道,一即事即心,一慎術”,說:“近世在聞識上研窮以為知,在格式上修檢以為行,此不知即心即道也。反觀近里者,又多躭虚執見,此不知即事即心也。事故皆心也,顧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心剖判於此,事亦剖判於此,人亦剖判於此矣。學孔子之學,猶業巫函之術者也,不必别為制心之功,未有不仁者矣。捨孔子之術以為學,雖均之為仁,有不容不墮於矢匠之術者矣。故其究也慎術。”提倡“百姓日用即道”,指出“農夫一念在播種,便是有農夫之精一。商賈一念在求利,便自有商賈之精一” (同上),“日用處,聖人原與百姓同”(《與焦弱侯》)。主張“良知現成”說,“以良知現現成成,無人不具,但用之於此則此,用之於彼則彼,故用在欲明明德於天下,則不必别為制心之功,未有不仁者矣。夫良知即未發之中,有善而無惡,如水之必下,鍼之必南,欲明明德於天下,而後謂之良知,無待於用”(《明儒學案·泰州學案四》)。認爲“此心發竅處,便是天地之心發竅處” (《劉調父述言》)。提倡“反身默識”、“反身內觀”的修養方法,認為“反之本心,而尋繹溫養”,“一反之固有之性而求之,即心有餘師” (同上)。解釋 “格物”為“求仁之别名”,而“仁者,人也,識仁,便是識得此身面目”(《答唐元卿》)。在性、命問題上,提出“自性之根蒂而言,原無聲臭者曰命;自命之流行而言,原自不已者曰性。口味目色耳聲是人之生機,使口不知味,目不辨色,耳不聞聲,便是死人,安得不謂之性?”認爲“立命處,色聲臭味不能染着;合命處,方是真性也”(《劉調父述言》)。在學風上,反對“談說在一處,行事在一處,本體工夫在一處,天下國家民物在一處”(《與喬户部》)。其學與李贄相違,李贄評其“實多惡也,而專談志仁無惡;實偏私所好也,而專談泛愛博愛; 實執定己見也,而專談不自是”,認為其病根“在多欲” (《焚書·答耿司寇》)。著作有《耿子庸言》、《碩輔寳鑑》、《先進遺風》、《耿天臺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