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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操杀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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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0: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考诸史传,被曹操杀戮或“隐诛”的“人才”有边让(被杀于建安五年前,以下年号略)、许攸(十年后)、华佗(十三年前)、孔融(十三年)、周不疑(十三年后)、娄圭(十六年后)、荀彧(十七年)、崔琰(二十一年)、杨修(二十四年)等。另外,祢衡(十三年前)虽然是被黄祖杀死,但也有论者认为是曹操借刀杀人所致[11]。其中政治影响较大的是诛杀孔融、荀彧、崔琰、杨修4人。

      孔融为孔子二十世孙,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董卓擅权后先后任北海相、青州刺史,屡战屡败,汉献帝都许后投奔曹操。建安十三年(208年)被杀,罪状包括图谋不轨、谤讪朝廷、不遵朝仪、不孝、大逆不道等,这些当然是曹操罗织的罪名。后人往往说孔融是因口舌致祸,这在史书中可以找到许多例证,比如曹操攻克邺城后,其子曹丕私纳袁熙之妻甄氏,孔融写信给曹操,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以此讥讽曹氏父子。曹操不明白,问孔融出自何典,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后曹操因粮食短缺下令禁酒,声称夏商是因为纵酒而亡国,所以要禁。孔融反驳说:夏商也因为女人而失天下,现在却没有禁断婚姻。祢衡曾对孔融说:“仲尼不死。”孔融则答:“颜回复生。”[6](卷70,孔融传)如此非一,曹操自然难以忍受。
      但孔融的这些言行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孔融是拥护汉室的,早在任北海相时便“负其高气,志在靖难”,后来投奔曹操,也是汉帝在许都的缘故。平定袁氏后,曹操大体上统一了北方,于建安十三年(208年)六月进位丞相,代汉野心逐渐显露。孔融“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6](卷70,孔融传)祢衡说“仲尼不死”,常被视为对孔融的肉麻的吹捧,但这句话里或许还暗含对孔融的政治同情,因为孔子在诸侯争霸、王权衰微的政治环境中,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主张“正名”的。
曹操“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忌正议,虑鲠大业”,[6](卷70,孔融传)终于在任丞相后两个月,即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杀掉孔融。孔融也因此博得千古美名,成为后世的一个道德楷模,“懔懔焉,皓皓焉,其与琨玉秋霜比质可也”。[6](卷70,孔融传论)可悲的是,这样一个后人眼中的忠孝之士,却被容忍“不仁不孝”的曹操以“不孝”的罪名处死。

      荀彧是颍川集团的核心人物。建安十七年(212年),董昭向曹操提出恢复西周的五等之制,准备进曹操为公,为此暗地询问荀彧的意见。荀彧表示反对,曹操“心不能平”,后“馈之食,发视,乃空器也,于是饮药而卒”。[6](卷70,荀彧传)胡三省认为“彧之死,操隐其诛”,[12](卷66,汉献帝十七年十月条胡注)即荀彧是被曹操逼迫自杀的,只不过没有公开。
    按:曹操于建安元年(196年)被封为武平侯,十三年(208)进位丞相。汉制规定:“非刘氏而王者, 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 天下共诛之。”[13] ( 卷17, 汉兴以来诸侯王者年表)即异姓只能封侯,而丞相之上就是皇帝。因此,按照汉制,曹操的官、爵都已到达顶点,用曹操自己的话说,是“人臣之贵已极”。[1](卷1,武帝纪)此时如果不能篡位而又想上爬,就只有突破汉制、提升爵位一途了。董昭此时提出恢复西周五等之制,意图何在呢?有论者认为在于“广树羽翼, 渐移龟鼎”,[14]( 卷20, 封建杂录)也就是多封同党为诸侯,逐渐取代汉室。这一看法比较普遍,但事实未必如此。西周爵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 西汉只分王、侯二等,因此推行西周五等便可突破汉代异姓只能封侯的限制,为代汉奠定基础。
      荀彧对此是反对的。他曾与孔融、从兄荀悦“侍讲禁中,旦夕谈论”,孔融的政治倾向前已论述,荀悦也是拥护汉室的,史称:“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6](卷62,荀悦传)荀彧和他们搅在一起,政治倾向不言自明。现在曹操图谋篡汉,荀彧无力阻止,但又不愿苟同,于是只有“杀身以成仁”[6](卷70,荀彧传论)了。荀彧之死减少了曹操进爵的阻力,建安十八年(213年), 曹操被封为魏公,迈出了代汉最重要的一步。

      崔琰为冀州名士,最初事于袁绍,袁绍失败后历冀州别驾、丞相东曹掾、中尉,长期主管选举。崔琰曾推荐杨训,说他“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进爵魏王,杨训上表称赞功德,时人因此笑他是个浮伪之徒,说崔琰选举失人。崔琰读了杨训的上表后,回信给他说:“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有人告崔琰诽谤,曹操听后大怒:“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于是罚崔琰为徒隶。但崔琰并不屈服,而且继续与宾客往来,门庭若市,最终被曹操赐死。[1](卷12,崔琰传)
崔琰所云大意指杨训写得很好,能顺应时势的变化。这句话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曹操认为“耳”字不好,“会当有变时”不恭敬,是对他进爵魏王表示不满。在旁人看来,曹操未免过于多心了,居然能从几个无关紧要的字里看出反对他称魏王的意思。所以《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说:“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1](卷12,崔琰传)似乎曹操不该杀一个为自己说好话的人。那么,崔琰是不是在说曹操的好话呢?曹操是不是冤枉崔琰呢?
崔琰主管选举,“总齐清议,十有余年”。[1](卷12,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关于其选举方针,史称:
            其(崔琰与毛玠)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
    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1](卷12,毛玠传)
可知崔琰与毛玠选人首重德行。而就在崔琰主管选举期间,曹操发布了《求贤令》、《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反复强调以“才”为先,不应看重人的品行。由此可见,崔琰、毛玠与曹操在选举方针上存在尖锐的矛盾。崔琰曾就学于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是个正统的儒家,“清忠高亮,雅识经远,推方直道,正色于朝”,[1](卷12,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其选举方针应源于他的儒家思想,他是顽固地维持儒家的纲常名教的。前已论及,曹操因为纲常名教是其代汉的巨大障碍,所以在求才令中公开对纲常名教表示蔑视,试图摧毁纲常名教,为代汉作思想上的准备。如此,则崔琰、毛玠与曹操的矛盾就不仅仅是选举方针的矛盾,而是维护名教还是破坏名教的思想矛盾,是拥护汉室还是取代汉室的政治矛盾了。
      崔琰“总齐清议,十有余年”,可见这种矛盾由来已久。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曹操进爵魏王,在代汉路上又前进了一步,他与崔琰、毛玠的矛盾也因此激化。崔琰一句“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在旁人看来也许没有问题,但在曹操看来语气不佳,是一句反话,是不应该变天下,是反对他称魏王,是“腹诽心谤”[1](卷12,崔琰传注引魏略),所以要治崔琰的罪,将他赐死。崔琰死后,毛玠“内不悦”,曹操也寻了一个不是,将他废黜在家。

      杨修出于弘农杨氏,是汉代的第一流高门,自曾祖杨震至父杨彪,“四世太尉,德业相继,与袁氏俱为东京名族云”。[6](卷54,杨震传)杨修官至丞相仓曹属主簿,官位虽然不高,但“总知外内,事皆称意”。[1](卷19,陈王植传注引典略)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秋,杨修被曹操诛杀。
      关于杨修之死,流行的说法是曹操因“妒才”而杀他,也有论者说杨修为袁氏之甥、汉代旧族,是曹操要铲除的对象。综合史实,杨修被杀的主要原因应是他党附曹植。曹植颇有文学才能,丁仪、丁廙、杨修、孔桂是其同党,“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1](卷19,陈王植传)曹操为此广泛征求了臣下的意见,如卫臻、桓阶、邢颙、贾诩、毛玠、崔琰、杨俊等,结果除杨俊外,都认为应该遵循立嫡以长的传统,吸取袁绍、刘表嫡庶不分的教训,曹操遂于二十二年(217年)立曹丕为魏王太子。二十四年(219年),曹操“虑终始之变,以杨修颇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诛修”。[1](卷19,陈王植传)杨修死前曾对友人说“我固自以死之晚也”,史称“其意以为坐曹植也”[1](卷19,陈王植传注引典略)丁仪、丁廙、孔桂以及为曹植说好话的杨俊后来都被曹丕杀掉。

      有关曹操杀人的个案研究较多,观点各异,却很少注意这些杀人事件的内在联系。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这些杀人事件其实都与曹操代汉有关。在代汉的每个关键步骤上,总有人反对或不利于曹操,曹操也总要拿一个重要人物开刀: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进位丞相,代汉野心开始显露,杀孔融;十七年(212年),曹操欲进爵魏公,实施代汉步骤,杀荀彧;二十一年(216年),曹操进爵魏王,在代汉路上又前进一步,杀崔琰;二十四年(219年),代汉大局已定,欲安排好后事,杀杨修。被杀者都非等闲之辈:孔融是大名士、荀彧是颍川集团的核心、崔琰长期主管选举、杨修出于汉代高门,前三人是反对势力的代表,杨修是植党的重要成员,杀他们可以收到杀一儆百、天下噤口的政治功效。正是采用这种残暴但有效的手段,曹氏父子才完成了代汉的大业。
      概言之,曹操杀戮本政权内部的一些重要人物都是从政治利益考虑的,具体而言就是这些人反对或不利于他代汉,如用“性忌”二字解释则不够贴切。至于其他人被杀,或许与曹操的猜忌性格有关,这里就不详论了。

[参考文献]
[1]   陈   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
[2]   万绳楠:《曹魏政治派别的分野及其升降》,《历史教学》1964年第1期。
[3]   胡宝国:《汉晋之际的汝颍名士》,《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4]   柳春新:《曹操政权中的谯沛集团与颍川集团》,《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8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
[5]   唐长孺:《东汉末年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
[6]   范   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
[7]   葛   洪:《抱朴子·外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8]   李良玉:《曹魏时期谯沛集团兴衰述论》,《安徽史学》1998年第2期。
[9]   孟繁治:《颍川谋士群体与曹操政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6期。
[10]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11]  李国文:《祢衡、孔融、崔琰、杨修之死》,《随笔》2001年第2期。
[12]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
[13]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
[14]  钱仪吉:《三国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发表于 2007-9-20 17: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解独到,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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