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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林语堂的精明(毛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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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17: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代和当代的文坛上,谈林语堂的书籍和文章已经太多太多。前时贬者有之,今日捧之尤多。贬林的人中自然包括鲁迅。林氏正在被人誉为幽默大师时,鲁迅就不只一次地说过林语堂最不懂幽默,还曾在《玩笑只当它玩笑》一文中,将林氏文章的水平定为玩笑级别。易言之,没有什么像样的见识和学识。林语堂用英语写了大量著作,欧美人都爱其作品(还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还编写过很有名的教材读物《开明英文读本》,赚了不少钱。但有一位被鲁迅攻击多年的叶灵凤氏,若干年后在《小谈林语堂》一文中,也将林氏贬得近于一无是处。其中说过林的英文已经不很高明,中文简直更,文言文不行,白话文也不行
而将林语堂推崇了一生,今天越发誉其过甚的人尤多,中外都有。当年首推美国的女作家赛珍珠,几乎是她首先发现了林语堂精通中外文化,请其赴美,并给予了破例性的物质资助。此后,林氏的盛名播布东南亚、美国、欧洲。中国解放后,林语堂由于有过反鲁言行,大陆上的批林之风颇久。而今天,他却顺理成章地反弹出了更大的声誉。
对林语堂的文化功过,我既不深懂也不想深评。我在泛泛地谈论文人时,常常尊重文人的精神(褒义的)。而且认为,连起码的精明都不具备的文人,无论其人其文都注定无可观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爱林语堂。依据如下:
首先,林语堂有才气,他是幽默一词的首倡者。他是最早也是第一个将哲学的外语名词Homour,音译为幽默的人。虽为音译,但又取意精妙。此前,鲁迅曾遥过头,认为此词容易被误解为静默幽静;大师陈望道曾译为油滑;易培基曾译为老子式的智骂。还有唐桐候译为谐穆。无论如何,还是林语堂使用的幽默一词,被通用开来,流行开来,接受并获得了举世的优选。这叫才气,大不易也。
林氏的小说《京华烟云》,用的是中国素材,但却是用英文写的,主要是写给外国人看的。细想起来,这也是罕见的精明。写中国旧事,很多文人都会;用英语写欧美的事,也不乏其人。但将这两个强项杂交成一种非驴非马、亦驴亦马的特种,林语堂的文化精明确实是出色的。
想给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编写出英文教材的人很多。只因为有的书太深,有的过分俗浅,都不易流传。林氏编写的英文读本,面向中学生。既重视英语文法又关注通俗性、可读性,因之畅销。这叫才子式的精明,而精明有时比模式化的博学、深奥更可爱。
在当时有名的刊物《奔流》、《朝花》上,林语堂一开始并未投稿。而一经投稿,便令人惊愕地将一个独幕剧的剧本《子见南子》投了上去。当即就轰动了,连鲁迅都写文章叫好。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虽招了祸但大大值得,损少益多,这是林语堂的又一种精明,搞傻轰动的文人多不如。
鲁迅与林语堂有过友谊,也有过腹非。鲁迅写了不少毫无情面的文章贬林,林也还击过。鲁迅生前,林没有战胜过鲁。而鲁迅作古之后,若是林对鲁肆意贬低,这就傻透了。而林语堂却相反,在《鲁迅之死》一文中,写了很多深情之言,且有始终以师事之的意思。1961年1月16日,林语堂到美国应国会图书馆讲《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史》,首先称鲁迅在打倒旧中国方面是个主将,而且是最好的小说家。语堂聪明!而且聪明得可敬。
林语堂的创新意识是一贯的,好像没有怪念头便不能活。他在50岁以后,居然狂热地想当发明家,而且确实付诸行动。用了三年时间,花费了全部的外汇储备10万美元,于1947年终于发明了一分钟能打50个汉字的中文打字机。做为舞文弄墨的人,林语堂居然对物理学、经济学、经营学有如此广泛的兴趣和见识,这样的精明就带有很强的超前意味。
林语堂爱文学、爱写作,但也爱金钱、爱享乐。写东西(包括搞演说)都重视有偿,在物质生活上也很讲求级别,房、东、园、佣人都力求达标。这也是一种精明,傻写苦写者多不如。但他又不搞专门累人的为奢侈而奢侈,在重视生活质量之外尤重幸福质量,以活得既简单又适意为宗旨,富而重俭。这都是林氏的精明,可学。
发表于 2007-9-21 0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版主的辛苦,为我辈提供了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作家们的见解、文笔真非他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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