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生国学
登录 | 注册
查看: 2633|回复: 2

松漠纪闻 三卷 【宋.洪皓 早稻田大学藏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0 00: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名:松漠纪闻
著者:宋.洪皓
版本:学津讨原(又称,照旷阁)
格式:PDF
大小:15M
清晰度:高清
完整度:完整
《松漠纪闻》三卷,该书为洪皓出使金国留金时亲身见闻所记杂事。洪皓归宋后,曾焚毁书稿。被谴谪后,又追忆成书。因当时禁私史,故书稿秘不得传。绍兴末,其长子洪适校订为正、续两卷。乾道中,仲子洪遵又增补所遗十一事,合为三卷。



[ 本帖最后由 龙江之水 于 2009-6-20 00:19 编辑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6-24 13: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传辛苦,多谢多谢!!
发表于 2009-6-26 10: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些背景资料,摘自维基百科:
       《松漠纪闻》是宋人洪皓在被金国羁留期间所作的见闻录。全书近七十条。其版本有十余种之多。按陈顺芝的《松漠纪闻》校点说明所言,现存最早的版本是明代嘉靖顾元庆辑《顾氏文房小说》所收,最通行版本的是《学津讨源》本,而《豫章丛书》本则是按元本复校的,最为精确。
    绍兴元年(1131年),洪皓被流放到冷山(今吉林农安北),长期与金国百姓相处,便将当地的风俗民情以及金国的遗闻轶事,笔录成集,但这些笔录却因为洪皓南归时怕被金国留难而烧毁。
    绍兴十三年(1143年),洪皓与张邵、朱弁回到南宋。其后因赞同张浚抗战,多次得罪奸臣秦桧,被贬谪英州(今广东英德),前后九年。其间洪皓凭记忆将从前在北方的笔录重新写下整理成册,名为《松漠纪闻》。可是当时又遇秦桧实施“私史之禁”,不许民间著作稗史流传。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洪皓始被召回,中途死于南雄州(今广东南雄)。现在流传的《松漠纪闻》是他去世后其长子洪适校刊而成;为《松漠纪闻》和《松漠纪闻续》二卷;其第二子洪遵又补遗十一事,写成《松漠纪闻补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爱如生国学 ( 京ICP备12023608号 )

GMT+8, 2025-2-24 07:20 , Processed in 0.096270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