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如生国学
登录 | 注册
查看: 1630|回复: 0

晋北乡村的生活方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8 21: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晋北乡村的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方式
所谓日常生活,就是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各种活动的总称[](p80) 。而衣、食、住、行是其最基本的层面。
1.衣
衣服的材料主要是棉布,另有人造丝、毛呢、绸缎等。棉布完全取给于外来,最初只有手工所织之土布,来自靠近山西之察哈尔蔚县()及河北省之高阳、平山、获鹿、栾城等地,每匹约宽一尺四寸,长三丈六尺,质厚而结实,穿起来比较僵硬。后来渐可买宽幅之洋布、府绸等棉织品以及带有彩色与印花之制品,还有华丝葛、明华葛、双丝葛等人造丝织品,以及种种毛呢制品。蚕丝所织之绸缎,虽属国产品,但制成的衣服,只能当作会客或做客时礼服之用,很少家常穿着的。
衣服的款式,日常在家为了耐穿和便于劳作,均着布制短装,男女皆然,唯女装上衣较长。过年前后,正值严冬,男人也有穿长袍或兼加马褂者。至于会客或做客时的衣服,男人长袍马褂,妇女须加穿裙子,其长度约接近裤脚。从民国十几年以后,也有穿旗袍者。上衣均有大襟(向右掩),但男人之单衣后来渐多改为对襟(钮扣在中间)。连档裤,裤管较长,底下必须扎以腿带,天冷时还可保暖;女人则或许与缠足有关,便于绑扎。袜子也系布制,袜底由六七层布相叠,并用针线密纳,再与袜管缝在一起,极为结实。衣裤袜均为单夹棉三种,随不同季节穿用。冬天非棉衣不暖,也有穿皮袄者,主要是老羊皮袄,既可御寒,又能挡风。
服饰活动及其文化,既是一个时代变化的“晴雨表”,更是检测该时代社会生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p45)。崞县乡民的服饰,是乡民生活内容、风俗习惯、审美观念和精神风貌的外在反映。
2.食
晋北的日常饮食,以崞县为例,全县由于地形地貌状况的不同,构成三种不同的地形特点:西山区、平川区和东山区。西山区居民以莜面、山药为主食,豆面、黄米面次之;平川区和东山区居民以高粱面、玉米面(20世纪20年代后才开始食用)、小米、谷面为主食,豆面、黄米面、荞面等次之。副食一般为自制的腌菜(有咸菜、酸菜、长咸菜)和自种的蔬菜(包括山药、萝卜、白菜等),部分缺粮区,长期以树叶、野菜代食。小麦面粉因小麦产量少,除逢年过节和举办婚丧大事外,很少食用。且吃食在性别、角色上也有区别,比如,受苦人(即男劳力)吃白茭子面鱼鱼(用高粱面做成的一种圆形面条,用手搓成,两端尖细,形似鱼,蒸着吃)、黄窝窝(用玉米面做成)等,女人、老人则吃红茭子面鱼鱼、黑窝窝、醋糟囤囤和糠窝窝等。其时糠菜半年粮之人家为数不少。
宴席饮食(含待客),尽管乡民平时生活十分清贫,但遇有婚丧喜庆等事,一定要备酒席招待家族亲友。酒席的好坏,按同川一带的习俗,以每桌肉的多少作标准。家境殷实者,有所谓吃不动的三十斤(毛重)席。普遍多在十斤(净重)以下。有的是四盘五碗(四盘冷菜、五碗热菜),好一点五盘五碗以至六盘六碗。每桌两盘馒头,每盘七个,糕两盘,最后喝的是厨汤,这是普通席面。另有招待特殊客人,如娶媳妇陪送新娘来的客人,或第一次来接新娘回娘家的亲家,也有“八八”或“十二八”的所谓大席。[3](p48)
节日饮食,普遍较为讲究。春节时每家都要吃饺子,穷人家从初二开始又吃粗粮,富人家做火锅、鸡,要吃几天细粮。正月十五元宵节,中午吃饺子和其他好饭食,晚上食元宵。冬至后的第一百零五日叫“一百五”,即“寒食节”,为纪念晋文公的忠臣介子推而设,全天吃冷食,包括黄豆芽、麦麸、小蒜馅窝头等,不动烟火。五月五端午节,家家食粽子。吃粽子的来历除传统的说法(纪念屈原)外,还有一说是与常遇春祭母有关。七月十五中元节,要给孩子们蒸面人——爬娃娃(爬的婴儿状)、面鱼(用白面做成鱼的形状,上面用莲豆点缀成鱼眼状)。八月十五中秋节,中午家家吃饺子,晚上月亮升高后用月饼、瓜果、鲜毛豆供月亮,然后全家人分享供品。冬至,是二十四个节气之一,俗话说“冬至不吃角角(饺饺),嘴上别个裂裂”。吃饺子,多数人家吃荞面、杂面饺子,少数吃白面的。十二月八日,即腊八,家家吃由黄米(或小米)、枣子和豆子等做成的红粥。是日因系佛教节日,故于吃粥时,一定要配吃素菜。
3.住
庭院,在平川区的方向主要依八卦而定。坎宅巽门,即正房东南门,门宫顺当,较好,有“正房东南门,越过越兴盛”说。坎宅坤门,即正房西南门,好一阵,歹一阵,不顺当。正房的方向又以街门而定,西北街门就是以东为上,两边缩回去的为耳房,上房最高最大,西房为对厅,南北为配房,厕所在西南。街门在东北,以西为上,上房为西,两边为耳房,东房为对厅,南北为配房,厕所在东南。井和窖都在南面,猪、羊圈一般在南和西,鸡窝在正房两边或西北。
东山区和西山区庭院方向除按八卦外,还需考虑地形、山势等自然条件。院内格局基本与上述相同。不过穷人家院内布局甚是简单,除几间破旧平房或者破窑洞外,就是厕所以及家禽之窝了,院墙用土、石修筑(富户用砖砌),有的人家不设院墙,只象征性地用柴禾围起。
乡民房屋在民初,山区、丘陵区贫者多住石窑、土窑,平川多住土木结构的土房,富者住砖瓦房。贫者室内陈设简陋,卧必以炕,炕边砌灶,燃火造饭,兼之取暖。富者饰以炕围画,并陈设各种家具等。建房基地有祖上所留,也有花钱所买,占地面积少则几分多则数亩不等。
破土动工讲究颇多,最忌太岁头上动土。太岁是中国民间一种颇为特殊的信仰。人们传说,如在太岁方位动土,就会挖到一种会动的肉体,即是太岁的化身。如果人的精神荣盛,命运正旺还不致于怎样;如果运气不佳,命象衰微,就会遭到丧亡的祸灾。因而人们最怕遇到太岁,常常畏之如虎(p274)。“不得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成为民间普遍知晓的一大禁忌。因而民间动土建房是绝不敢冲犯太岁的,一般在“太岁出游日”进行“偷修”。“偷修”是民俗禁忌中的一种“变通”形式。
土窑,一种是丘陵地带靠近悬崖的地方,将崖面削平,然后向内挖成顶部作弧形之洞,高约一丈或较多,宽约近丈,深无一定,有的可达数丈,前边供食宿,里边隔开备贮物料之用。也有两三窑洞平行挖成后,再以横洞相连,有的只有窗无门,靠窗全部是炕,更适于居住,因与外界接触面积小,顶壁又厚,所受大气冷热之影响较小,故可保持冬暖夏凉,为其他房所不及,惟空气流通较差,有时不免较为潮湿,是为缺点。[3](p69)另一种,是在平地上建造窑洞,窑壁特厚,用当地的黄土筑成。不过前者居多。石窑是用石头砌成,其式样基本与土窑相同。
居所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空间。民初崞县乡民的居所分土窑、石窑和土房三种,这主要是由该地区的地理地貌、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人们的居住习惯所决定的。
4.行
乡民出行有短途、长途之分。短途走亲访友,赶集看戏,多以徒步,少有车、马、驴、骡。妇女则例外,因缠足关系,须乘车或骑牲口代步。长途出行,多为外出经商做工者,外出于内蒙的丰镇、集宁、呼市、包头一带,俗称走西口,到内蒙后投亲靠友,在商店、手工作坊当店员、小伙计,以后在此地定居者不少。为省路费,贫苦农家结伴步行,三天到岱岳,五天到大同,七天到丰镇,所带行李不是背,而是卷起来扛着走,或用杠子挑着走,风餐露宿,备尝艰辛。富裕点的可搭车,车有两种,一种是以拉货为主也可载人的大车,另一种是以载人为主也可拉货的轿车。自行车约自民初开始有人乘骑,民国20年以后,已颇普遍。
在人类的衣、食、住、行四项基本社会活动中,行是最具流动性、变异性、交融性、沟通性的群体与个人行为之一。由于民初晋北地理条件的差异性和人们社会身份的不同,其行旅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有所演进,生动地折射出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习俗的内容与变迁轨迹。
()劳动生活方式
劳动生活方式是指劳动主体在一定的价值观的制导下所从事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或劳务活动的方式和行为特征。它包括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者的主体状况和行为方式等因素(p99)
生活方式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人们的生活方式。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p8)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民初崞县乡村生产方式是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这种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以个体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劳动方式,突出的特点是劳动条件差、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低,而“面朝黄土背朝天”、“日晒雨淋”、“人拉犁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则是这种劳动生活方式的真实写照。
1918年,崞县全县共有耕地817653.6亩,人均3.4亩。(p76)其中,旱地和山地面积占到总面积近80%。主要作物是高梁、谷子,依次是小麦和豆类(黄豆、黑豆、小豆、绿豆),莜麦、玉米、糜子、大麦等相对较少。农民从事田间作业,仍然沿用铁锹、镢、锄、犁、镰、耧等传统手工工具和役畜。春种、夏耘、秋收、冬藏全靠人畜力。由于落后的生产工具、贫瘠的土地以及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十年九旱的自然条件,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上等好地,风调雨顺,大秋作物每亩产量一石以上就不错了,至于沙田薄地亩产只不过数斗几升。
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乡民生活异常艰辛,谷面窝头四季食用,白面、莜麦只能在过节时才难得吃上一顿。馍馍是走亲戚、婚丧事通行的礼品。早晚稀饭、窝头,中午高粱面“鱼鱼”、“河捞”,是日常主食。蔬菜以胡萝卜、山药蛋、豆角、葫芦、蔓菁和白菜为主,秋后家家腌咸菜、酸菜,以备冬春食用。遇到天旱歉收,还得挑野菜充饥,藜(俗名灰菜)、马齿苋(俗称马枝)、甜苣、苜蓿均可当菜吃,榆树皮面搅在高粱面中吃。[8](p184)穷困的生活使乡民往往感到很难决定自己的命运,未来如何更是一个未知数。

劳动生活方式是生活方式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其他生活方式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基础。民初崞县乡民的劳动生活方式决定了婚姻生活方式、消费生活方式、闲暇生活方式和宗教生活方式等。
()婚姻生活方式
民初,崞县乡村婚姻观念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或家长在子女成立家庭问题上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而媒妁对择偶的两个家庭之间起着牵线搭桥、传递信息的作用。十来岁的孩子就要定亲,定亲先由媒人提亲,如果生肖相配,门当户对,接下来就是换帖,订立婚书。由媒人办“小交”手续,即交娘家钱,一般为五六十块大洋。男家准备迎娶时,由媒人告知女家,互相通气择定良辰吉日。
婚礼之日,新郎着长袍马褂,戴礼帽,打扮一新,与其叔伯或兄长等组成迎亲队伍,备花轿和车辆,打灯笼、拿火把,导以鼓乐。到达女方村边时,先放三声铁炮,女方家闻之,由主人出大门外三揖迎入。茶饭毕返回之前,有插喜花节目。喜花由幼童(多为新娘之弟)捧着送来,盘中还有红绿彩带各一条,此时须赏以红包(一般为一块白洋)。喜花分插于新郎之礼帽两边,彩带则斜披于左右肩而交叉于胸前,即所谓“披红挂绿”。女方的送亲队伍由新娘的叔伯、姐姐、姨姨、姑姑等组成。新娘出嫁前要找“全人”剃脸、画眉、梳妆打扮,全身穿红,凤冠霞帔(富裕人家),头顶遮脸红,足穿绣花红鞋,坐四折被子,由兄长抱入轿中。娶亲队伍回到村边时,已近黄昏时分,早有人在那里准备迎接。除灯笼若干外,并备有火把两支。先放三声铁炮,再点燃火把,伴以鼓吹的高昂曲调。新人下轿后,不能踩在土地上,须预先准备好席条数卷,铺在地上,前后相接,从轿前直达拜天地之红毡前。从下轿开始,就有唱礼者,一面指示行动,一面就手中所持盘中的干草节、黑豆、红枣等抓一点抛洒,说些顺口的吉庆话,俗称“唱喜歌”,如“一把草,一把料,请的新人下了轿”、“墙上观花花,当年生个喜娃娃”。逗得人们哈哈大笑,直到供有天地神位之桌前,站在红毡上拜天地。拜完天地,入新房,吃长寿面。傍晚,年青人开始闹洞房,有“三天以内无大小”之习俗。
次日,家长率新郎新娘上祠堂献礼,即拜茔。归家后拜亲属长辈,受拜者立即赏赐现金或礼品,叫做“放拜礼”,钱物多寡视亲疏远近而定。午间大摆宴席,鼓乐相伴,共贺新婚。
民初,社会风气大开。许多男女青年起来争取婚姻自主,并采取新式婚制。崞县平川区部分乡村已出现文明婚礼,但大多数乡村仍旧习难改。

[]民国以后一直到抗战爆发前晋北乡村生活方式基本未发生变化,故本文在具体论述时,实包括l937年前的内容。

[]蔡灿津:《生活的意蕴与生活方式的嬗变》,《实事求是》1999年第4期。王雅林:《走向学术前沿的生活方式研究》,《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6期。汪业周:《论生活方式的蕴涵与结构》,《理论学刊》2002年第1期。王雅林:《生活方式研究的理论定位与当代意义》,《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2期。赵红梅:《建设崭新的乡村生活方式》,《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爱如生国学 ( 京ICP备12023608号 )

GMT+8, 2024-11-1 07:52 , Processed in 0.080546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