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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证 - 雍正朝实录中的哈元生(20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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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09: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新考证 - 雍正朝实录中的哈元生
                        (2009.02.1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即清史档案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清代文献被解读,人们已知或未知的清代历史,逐渐被确认、公开或澄清。
  雍正朝实录即清世宗实录,记载了回族将领哈元生,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时的经历和历史,也记载了雍正对发现哈元生的欣喜、期望、信任和重用的过程。
  下面就是摘录的原文:(原记录为农历、其中公元年和日期经换算后添加)
  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甲戌(28日),升贵州黎平副将哈元生、为贵州安笼总兵。                              (清世宗实录卷75)
  雍正八年(1730),冬十月,壬子(17日),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摺奏,官兵报捷,恢复乌蒙情形,分为三路。
  东川一路,令临元总兵魏翥国、总统兵马,仍听提臣张耀祖调度,续因魏翥国、被禄鼎明家人行剌带伤,禄鼎明正法。随改委楚姚总兵官禄。
  威宁一路,令安笼总兵哈元生,总统兵马,以梧州副将徐成贞副之。
  镇雄一路,有镇雄营参将韩勋,勇敢可用。
  仍令哈元生调度,随据韩勋、在莫都都地方,与贼血战一昼夜,杀贼数百,连毁四寨,贼众奔散。又在奎乡连战三日,败贼八千,杀贼二千余众。此镇雄一路之情形也。
  又据总兵官禄,游击王耀祖等,前进东川,击败猓贼,烧毁十三寨。斩获甚众又游击何元等,剿捕阿汪急罗箐,杀贼三百余人,贼哀求投降,搜擒男妇大小一百三十一口。
  又游击纪龙等,剿洗者家海逆猓,斩杀无数。此东川一路之情形也。
  又据哈元生,前进乌蒙,击败贼,众数万,射死凶目黑寡,暮末,连踏贼营八十余座,直抵乌蒙。恢复郡治。此威宁一路之情形也。
  奉上谕,凡犒赏此役,皆从裕厚,不可稍存省费小见,于公用正项内,酌量动用。摺奏以闻。                           (清世宗实录卷99)
  雍正八年(1730),十一月,己卯(14日),谕内阁,据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奏报官兵恢复乌蒙情形,朕心甚慰。
  乌蒙事起仓卒,贼众兽屯鸟聚,多者万余人,少亦数千。
  而镇雄参将韩勋,以奎乡四百人,战败贼众数千,连破四寨,贼蛮丧胆。
  总兵哈元生,副将徐成贞,以二千余人,破贼数万,数日之内,恢复乌蒙。
  此三人者,实为功首,著交部从优议叙。
  其在事人员,参将康世显、游击王耀祖、张起、纪龙、王先、何元、王友文、曾长治、土千总安天爵,带领官兵,皆能奋勇争先,荡平贼寨,各著劳绩。
  镇雄州知州徐德裕,擒获逆党,安辑居民,亦属可嘉。
  凡此人员,著鄂尔泰分别次第,具奏到日,交部从优议叙。
  至陇庆侯之庶母二禄氏,矢死效忠,解散逆谋。
  四川沙马土司沙氏,立志不移,亲身赴建,皆系妇人能知大义,应加特恩,以示嘉奖,沙氏照其应得封典,加一等给与诰命。
  二禄氏给以六品安人诰命,并各赏银一千两,彩紀二十端。
  其余各土司,有在军前效力,及保境安分者。
  令鄂尔泰会同黄廷桂,宪德,查明酌量赏给。
  至滇黔进剿汉土兵丁,应照川省之例,每名赏银五两。
  其哈元生、韩勋,所统兵弁,皆奋不顾身,血战数十阵,首先破贼,更属勇壮,著每名赏银二十两,将此所赏银数,交与哈元生等。
  视其兵丁中出力之多寡,酌量分别等次赏给,若一例均赏亦可。
  参将、游击、著赏银五百两。守备、三百两。千总、一百两。把总、五十两。
  以奖忠勤之将士。
  再另动司库银一万两。
  赏给哈元生为伊军前效力,及赏赉之费,该部遵谕速行。
                                      (清世宗实录卷100)
  雍正九年(1731),春正月,辛巳(17日),升贵州安笼总兵哈元生,为云南提督。云南镇雄参将韩勋,为贵州安笼总兵。云南督标中军副将徐成贞,为云南昭通总兵。广西新泰副将董芳,为云南临元总兵。
                                          (清世宗实录卷102)
  雍正九年(1731),九月,丁卯(7日),调云南提督哈元生,为贵州提督。             升广西左江总兵蔡成贵,为云南提督。调云南永顺总兵霍昇,为广西左江总兵。                                                    
                      (清世宗实录卷110)
  雍正十年(1732),夏四月,丁未(20日),议叙平定乌蒙镇雄苗夷功贵州提督哈元生等,加级纪录有差,阵亡及带伤兵丁等,分别赏恤如例。
                                          (清世宗实录卷117)
  雍正十年(1732),五月,辛酉(5日),添设贵州提标兵三百五十名,以提标后营,专管安顺府城守事,从贵州提督哈元生请也。
                                          (清世宗实录卷118)
  雍正十年(1732),秋七月,己亥(15日),又谕,贵州提督哈元生,朕另有简用之处,著驰驿来京陛见,并赏给公用银三千两,制备衣装。
  贵州将弁内,有伊平日所深知之干员,准拣选四五人,令其随后来京。
  亦著巡抚给与驿马,并酌量每人赏给银两,以资路费。
                                           (清世宗实录卷121)
  雍正十年(1732),十二月,庚午(17日),谕内阁,贵州提督哈元生,才干优长,实心办事,伊母年逾八旬,训子有素,今在籍病故,著赐祭一坛,以示恩眷。                                     (清世宗实录卷126)
  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戊寅(29日),贵州提督哈元生疏报,九股顽苗悖叛,臣奉命进剿,擒获凶逆首犯一百九名,现交抚臣收审。其余军前斩戮俘获,约计数千,至悔罪投诚者,准其安插,军威大振,苗蛮畏服。
  但剿抚初定,应驻重兵弹压,除台拱营制兵一千外,暂留官兵三千,分布防范。其所调湖广广西官兵,酌量撤回,得旨据奏九股顽苗荡平。
  其善后事宜,著该督抚会同哈元生,悉心定议具奏。
                                          (清世宗实录卷132)
  雍正十三年(1735),五月,癸卯(4日),谕大学士等,据湖广总督迈柱等、陆续奏报台拱逆苗不法情形。
  黄平施秉一带,俱遭其扰害。似此,则黄平以西之重安江驿凯里汛、及大风洞地方。施秉偏东之青溪所属,及焦溪地方,周围二三百里,恐皆不免践踏,朕心深为廑念。其镇远府城,虽称贼攻甚急,但既有楚兵三千,星往援剿,贼众自然解散。黄平州之西,即紧接清平县,有哈元生在彼料理,自可无虑。
  惟是此番苗变,既勾结熟苗汉奸,料难即速平靖,宁可多备楚兵,以资调遣。
  著总督迈柱、提督董芳等,再拨兵二千名,陆续前进,协力严剿,以除凶逆。至贼苗败遁之后,必仍归还巢穴,其助恶熟苗汉奸,知无所逃,势必唆令攻打古州等处。亦不可不预为筹画。
  著广西巡抚金鉷、提督霍昇,即派精锐三千名。选才能大员统领,以二千名,由洪江一路,径到黎平,进古州背后,应援弹压。以一千名,由河路至平宇一带,防范下江,以备相机调遣。尔等可密寄信前去,其有应行就近办理事宜。
  著湖广广西督抚提镇等,一面采听信息,相度,机宜办理,一面奏闻,务期妥协。
  丁巳(18日),谕大学士等,前据湖广督抚提镇、奏报台拱逆苗不法情形。
  比即降旨与湖广督提,于调发官兵三千名外,再拨官兵二千名,陆续前进,以备征剿之用。
  又谕广西抚提,派拨精兵三千名,分为两路前往,以资应援弹压。
  今览尹继善奏摺,其所檄调邻省官兵之处,与朕谕旨相符,计此时进剿之兵,合四省计之,已二万有余。
  哈元生亲在军前,统领调度,谅自有平定之策,尔等可传谕哈元生,乘此兵威,须将清江台拱上下九股凶苗,及内地倡首附逆恶寨,痛加剿除,务尽根株,不贻后患。
  其远寨逼胁附从各苗,有悔罪求抚者,皆令尽缴器械,然后准抚,傥敢抗违不缴,亦相机剿除,如此办理,方能一劳永逸,若其中有势不可行之处,可据实奏闻,但毋稍存姑息之念,阳奉阴违,令异日更启事端。
  哈元生统领四省官兵,著授为将军。
  凡赴援将弁,俱听伊节制调遣,其将军名号敕印,尔等议奏请旨,速行颁发。
  寻命哈元生、为扬威将军,仍管贵州提督事务。
  丁卯(28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贵州等处,抚定苗疆事宜。
  朕遣刑部尚书张照,副都御史德希寿,前往总理,与哈元生,元展成等,会同商酌妥议查办。
  再,现今古州凶苗肆逆,他处新抚之生苗,恐其中良奸不一,防范理宜预筹,著各该督抚,悉心密议。
  将新设苗疆附近地方,确查旧设援剿兵若干,防汛兵若干,何处已经足用,何处尚须添补,即于本地召募民壮充应。
  事定之后,何处当永远增添,何处当仍旧撤退,一一细心速议密办,无或侈张,致滋惊扰,仍将所办之处,具摺奏闻。
  又谕,据哈元生元展成奏报,古州逆苗不法,臣哈元生,于四月二十日,驰赴军前调度。
  闰四月三十,五月初一等日,副将纪龙、周仪、署参将哈尚德、崔杰等,各领官兵,分路击杀。逆苗奔逃,斩获无算,驿路开通,黄平一带地方,居民复业,及时耕种等语。前闻黄平一带,居民被逆苗扰害,朕心深为轸念,已经降上。
  旨,谕令督抚动拨正项钱粮,确查赈恤,今民人复业之初,或仍有迁徙未回,及资生无力者。
  著元展成遴选贤员,招徕安插,加意抚绥,勿令一人失所。
  此次哈元生进剿,已降旨授为扬威将军。
  所有在事有功将弁兵丁,俟事竣查明分别议叙。
  其附贼之逆寨余党,应剿应抚之处,著哈元生酌量办理。
  据元展成奏摺内称,黄平地方为仓廒监狱重地。元展成既知黄平为仓廒监狱重地,逼近苗疆,从前何意止设官兵三十名,被贼侵扰。
  而,伊平时全不留心筹及,亦不具奏请旨,以致仓卒无备,甚属溺职。
  今官兵到彼,贼苗回避,乃自然之情势。
  而元展成奏报之时,不自知从前办理之非,大言不惭。
  似有以地方复旧为幸之意,甚属不合,事毕论其功过,著交部严察议奏。
  谕内阁,刑部尚书张照,现今奉差,其刑部尚书事务,著工部尚书徐本署理。
  工部尚书,事务著礼部尚书魏廷珍兼理。     (清世宗实录卷156)
  雍正十三年(1735),六月,丙申(28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黔省逆苗不法,扰害黄平一带村庄。
  哈元生等,领兵进剿,逆苗虽闻风逃遁,仍复盘踞山梁,为负嵎之技,前已降上。
  旨,授哈元生为扬威将军,专司征讨,惟是苗党众多,地方辽阔,现调四省官兵甚多。滇黔之兵,从上游前进。湖广之兵,从下游前进,其中相隔路远,哈元生调遣难周。 湖广提督董芳,熟悉苗地情形,著授为副将军。
  一切剿抚机宜,著与哈元生,和衷协力,公同办理,目前或应分领夹击。
  将来如何弹压安置俱著哈元生,董芳,悉心筹画,务期妥协,以副朕委任之至意。董芳、著驰驿前往。
  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遵旨议奏。
  黔省逆苗不法,党类众多,地方辽阔,现调四省官兵会剿,众至三万。
  前已授哈元生,为扬威将军,统领官兵,听其调遣。
  查滇黔进剿之兵,须从上游前进。湖广之兵,须从下游前进。两粤之兵,须从黎平一路,前进古州。
  兵分三路,机势各有不同,哈元生一人、调度指示,或恐鞭长不及,转致稽迟。今湖广提督董芳,熟悉苗疆情形,已授为副将军,与哈元生协同料理。
  查楚兵五千,原系董芳所辖,应听董芳调遣,而粤东粤西官兵八千名,前进古州。若古州等处,无庸八千全数,所余之兵,应并令董芳统率调度。
  至哈元生现驻杨老地方,其上游调来之滇黔汉土官兵,共一万数千余名,应听哈元生统率调度。与董芳分领夹攻,毋致耽误,傥两路有会合进击,及彼此互调之处,务令和衷商酌,知会照应,不得参差重复,有误机宜。
  至内地清理之后,哈元生即应酌带各省镇弁,前进苗疆,统率剿抚。而内地各寨,应弹压安置,并于附近苗疆要隘,驻兵应援之处,应令董芳办理。
  其哈元生,董芳所办事件,两人互行知会,并令知会抚定苗疆大臣张照等,及该省督抚。
  再查各省官兵,已陆续到黔,理应速清内地,急援清江。乃内地逆苗,仍然猖獗,而清江,胜秉,犹未开通。且文移往来,犹从僻路递送,此中情由,或系兵力未齐,或系逆苗阻截。应令张照,哈元生等,据实具奏。
  又查调拨楚省官兵赴黔,原为保护城汛,剿御逆苗之用。
  今青溪被攻既急,镇远相去甚近,何以镇远文武,坐拥楚兵一千八百名之多,竟不分拨救援,以致县城失守。
  文武官员,是何意见,应令张照等,一并秉公查奏。从之。 
  丁酉(29日),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议奏。
  黔省台拱属九股逆苗不法,窜入内地,侵犯城池,肆行烧掳,不法已极。
  今将军哈元生,副将军董芳等,统兵会剿,务将逆寨凶苗,并造意勾引恶类,痛加剿除,不得姑息竣事。
  庶使生熟诸苗,有所惩戒,至附近台拱诸苗,有实系胁从者。
  应令哈元生,董芳,按其情罪,酌量办理,应行文抚定苗疆大臣张照等知之。
  又查哈元生,统领滇黔汉土官兵一万有余,由杨老自西而东。
  董芳带楚兵五千,由青溪自东而西,地仅四百余里,两路夹攻,兵力自足敷用。惟台拱等苗,由清江出清平黄平等州县外,尚可由丹江而出都匀,查八寨丹江之苗,现在并未蠢动。该协营额兵,共有三千二百名,足资防御,且都匀至清平,路止两站,既有本营防守。而董芳所统之兵,亦易联络,似可无庸增兵。
  其黎平一路,为古州门户,官兵既进之后,或匿遁诸苗,以锦屏天柱等处。
  防兵无多,乘间窃发,亦未可定。
  应令董芳,于两粤八千兵内,酌拨一千名,驻劄黎平府要隘之地,以备应援剿捕之用。
  又,荔波县,系贵州广西两省交界之地,虽新疆内有都江一协,驻兵二千二百名。
  而广西又有庆远一协,贴近防范,但进剿之后,官兵调遣不时,或苗众逸出滋扰,亦不可不预筹。应行令广西巡抚,提督,就近拨兵防御。
  又,湖广提督董芳,统兵赴黔,湖南皆系苗地,且逼近黔苗,亦须声威弹压。
  应令荆州将军衮泰,挑派满洲官兵一千二百名,令副都统一员,统领前往常德驻劄,其官兵起程一应事宜。应令总督迈柱,照例料理。从之。
                                        (清世宗实录卷157)
  雍正十三年(1735),秋七月,丁未(10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
  前因黔省逆苗不法,特令广东广西等省,发兵会剿。
  今闻两粤之兵,陆续到黔。
  古州总兵韩勋,将如何拨派安顿之处,咨请提督哈元生指示,而哈元生咨覆,应听督抚定夺。
  朕思督臣远在滇省,抚臣亦不在军前,哈元生身为提督,专领军务,自当即行办理,不应稍有迟疑,或伊彼时未接到命为将军之旨,故有听候督抚定夺之咨覆,今既命伊为将军,董芳为副将军,一应军务,均当就近相度,机宜,酌量情形,速为办理,勿似从前之犹疑迟滞,以副委任,尔等可传谕哈元生等知之。
  又谕,据广西提督霍昇奏称,总兵王无党等,率领两粤官兵七千余名,陆续已到古州,分兵前往八寨,剿杀逆苗七次,斩获甚多。
  现与古州总兵韩勋酌议,分拨进剿等语。
  朕思古州地方,为新疆要地,关系甚重,韩勋等,虽分兵攻击八寨等处,而古州尤不可忽,若因古州地方,现在无事,而锐意剿贼,将赴黔粤兵,及该镇兵丁,俱派往八寨等处,则古州地方,兵力未免单弱,不可不筹画万全。
  且接连粤省,弹压尤为紧要,尔等速议具奏,寻议,古州镇原设兵三千名,应令总兵韩勋,统领镇守。
  不使擅离汛地,或三千名之外,再将两粤官兵,酌留若干,以备弹压。
  应令王无党,韩勋,相机定夺。
  并行文知照哈元生,董芳等,则古州既可万全,而进剿之兵,亦无顾此失彼之虞。从之。
  己酉(12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黔苗肆逆,扰害地方。
  现今哈元生,董芳等,统领滇黔楚粤官兵,分路进剿,惟是苗众负嵎,一时或未即竣事。楚省官兵,调往黔省者,已六千余名。
  而湖南亦系苗疆,具紧接黔省之思恩,镇安等府。
  朕意欲令直隶、浙江、湖广精练之兵五千名,前往常德、辰、沅等处分驻。以备弹压调遣之用。
  著都统甘国璧、前往常德。统率料理,其调派各官兵事宜,尔等详议具奏。
  寻议、保定督标有新募前后两营兵丁,应挑选二千名。
  热河有练习火器营兵丁,浙江抚标城守等营,有练习勇兵。
  湖广有西路回营兵,善于山径行走,应各挑选一千名,俱派大员管领,前往湖南。从之。
  甲子(27日),云贵总督尹继善摺奏。黔省生熟顽苗,勾结悖逆。
  焚劫重安、凯里,攻陷黄平新州,围困丹江、鸡讲,阻塞驿路,蔓延内地。
  臣咨会提臣哈元生,亲往清平,就近调度。
  并咨调湖广、广西、及云南官兵策应,据陆续报捷。
  清平之贼,屡经大定副将纪龙、奋力剿杀,焚洗逆巢。
  参将哈尚德、连复新旧黄平二城,与副将纪龙、合兵直至重安,渡江杀贼。
  副将周仪、参将崔杰、都司陈思仪等,俱率兵沿途剿散逆苗,乘势恢复余庆县。随搜洗山箐,拏获贼首罗万象等。
  广西总兵王无党,率领粤兵二千五百名到黔,与古州总兵韩勋,援剿八寨。广东总兵谭行义,率领广东兵四千九百名,前赴古州,协剿镇远一路。
  其湖南兵三千名,前己调往。因贼势猖狂,分应不暇。臣随委总兵王无党,统率粤兵,前至镇远。又湖北兵二千名,襄阳镇总兵焦应林,己经统率起程。
  大兵云集,分路会剿,焚洗逆巢数十,剿杀逆苗千余,擒获大贼首阿九,严加究讯。知大贼首枉汪等、聚于空拜等寨,筑坉负固,随严饬诸将,并力擒剿。
  现在清平、黄平、余庆、平越等处,俱己平定。
  镇远、施秉、偏桥、都匀、黎平、俱无疎失。
  得旨、据尹继善奏报苗疆进剿情形,哈元生等所办,己有头绪,其各省会剿兵丁,业己敷用,前议前往常德驻劄之热河、保定、浙江、湖广兵丁,俱著停止,不必派调。                               (清世宗实录卷158)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庚午(4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
  设兵所以卫民,乃为政之要务,是在封疆大臣,相其形势,审其机宜。
  筹画布置于平时,则偶遇宵小窃发,而有先事预防之计,民人自不至于大受其扰。贵州地方,苗众杂处,野性难驯,况新疆初定之时,尤为叵测,宜加意防范者,乃黄平清溪等处紧要州县,仅有兵丁三四十名,不但不能击贼,即看守城池,亦甚不足。以致贼苗猝然蠢动,全无捍御,遭其戕害。
  元展成职司巡抚,身在地方,平时竟在睡梦之乡,全无一念筹及,亦无一语奏闻,而逆苗萌动之时,又复茫无觉察,且上年哈元生,奏请于安笼定广思南等处,添兵弹压,廷议交与该督抚查议。
  而元展成又以减少议覆,似此苟且因循,今见丑类肆虐,民人老幼、困苦流离至此,不知伊意中亦自悔从前经理之疏忽否耶。
  尹继善远隔滇南,且自到任以来,即有元江普洱之事,专心料理,始得就绪,安能虑及黔省,此皆元展成贻误地方之咎。
  纵使痛惩逆苗,抚绥百姓,俾得安插,亦难解于从前溺职之罪,若再不悉心筹画,多方经理,或致被难贫民,尚有不得其所者。
  经朕访闻,必将元展成在黔省正法,以为负恩溺职者之戒。
  壬申(6日),谕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黔省逆苗跳梁,地方大受扰害。
  元展成身为巡抚,平时经理粗疏,不能先事预防,今见百姓蹈于汤火,苟有人心,当痛自愧恨。筹画抚绥百姓之善策,以赎从前愆过于万一,乃伊具奏摺前来,并无愧耻之意。且将赈恤视为具文。
  据伊奏称,难民回籍之后,家私尽废,不能谋食,酌给十日口粮,资其养赡等语,似此乏食穷民,岂十日之后,便有糊口之计,是元展成意中,不过存赈恤之名,以塞巡抚之责,并不计及百姓之果能赈恤也。
  又奏摺内,叙述官兵击贼情形,显有不足哈元生之意,则平日文武之不和可知,元展成身为大臣,不能敦和衷之谊,其咎安辞,且哈元生批将弁文书,有听候督抚酌定之语,看此情形,非哈元生退缩不前,即系平日督抚掣肘矣。
  又如朕因军务未定,暂缓元展成之处分,俟事毕论其功过。
  而伊奏称皇上训示督责之中,无非造就生成之意。
  臣何幸而得邀覆载鸿恩,至于此极等语,朕降旨,事毕论其功过,是赏罚正在未定也。
  今伊公然为此谢恩之奏,朕安能废弃国家之大法,而独私一元展成,别有生成之道耶,又如奏摺内,将前后用兵情形,糊涂开写,并未分晰明白。
  而但作颂圣之语,如恩同覆造,泽普穷檐之属,频见叠出,渎奏不休。
  不识元展成具何肺肠,而为此奏,伊虽靦颜书写,朕实无颜观览也。
  元展成著革职,暂留原任,戴罪效力,若赈恤穷黎一切事宜,有丝毫料理未善,必将元展成,在黔省正法。
  甲申(18日),办理苗疆事务王大臣等遵旨议奏。
  据哈元生奏报,自五月初六日以后,遣发滇黔楚粤各省官兵,将鸡讲、丹江、稿贡、台拱、柳罗、清江各处,俱已开通。
  内地熟苗,渐已剿洗,军声大振,顽苗丧胆,现在令各镇速靖新疆,饬将弁察其逆寨凶苗。造意勾引恶类,痛加剿除,其有实系被胁附从者,如悔罪投诚,缴械擒凶,则姑予招安。仍令其保护运粮等语。
  查哈元生等,料理虽有头绪,但新疆凶寨,尚未尽剿除,内地顽苗,尚未尽搜洗。乘此兵威,若不痛加惩创,恐顽恶者仍不知警戒,将来又复蠢动,贻害良民。请敕令哈元生等,毋得姑息完事。凡造意勾引各寨,以及附逆抗拒诸苗,暨内地熟苗,倡逆杀掠者,断难姑予招安。
  哈元生,董芳等,身在军前,自所深悉,但无畏难就易,邀功省事之心,自能无枉无纵,办理允当。
  至于上下两江协营,据哈元生奏内,称其始终安静。
  又古州诸处,俱未经附逆。
  此等顺苗,应令哈元生等,宣谕晓示,毋得牧留逆苗。
  致干国法,其实系被胁,不得已附从者,果能悔罪投诚,应察其诚伪,分别料理。
  得旨,此番逆苗蠢动,不比往时。
  今大兵齐集,务为地方久远之计。
  无罪者,固不可株连,而有罪者,岂可容其漏网。
  傥此时存姑息之见,或希图省事,草率完结,以致贻患于将来。朕惟于张照、哈元生是问。                               (清世宗录卷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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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氏后人  皓月  2009年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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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06: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放以来的史学界把雍正、乾隆年间的“苗乱”统统定性为“苗民起义”的做法值得重新思考,哈元生这一类当事人的历史作用也需要重新评价,当然不是回到大清王朝的官方评价系统中去。这不是历史的反动,而是实事求是的历史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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