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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叔攻兄之亂和州吁弒君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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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2: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左传》时有感而发,遂成斯文

異心萌,禍亂發。太叔覬覦尊貴而叛兄,州吁垂涎重權以弒君,前後僅差三年。《史記•衛世家》云:“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吁求與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衛亡人,以襲弒桓公,州吁自立為衛君。”
1、亂由何起:
推究其叛亂之源,演繹其篡逆之本,大致有四。
其一,東周擾亂,世事多變。
西周初大封建,所封侯國多周之宗族,共尊周室為宗主。王室強大而諸侯弱小,故侯國間不敢有攻占;天下一家而血脈相連,故侯國間不忍有兼并。
東周之時,王室不振,皇命不行;諸侯強大,討伐自出。禮崩樂壞,覲禮不明;戰爭頻發,國家動蕩。於是諸侯並列,王室不再獨尊;宗族並列,公室不再獨尊。
於擾亂中,最易得利,何也?天下安定,既得利者必備刑罰禮法以保其利,此時取利則難矣;多事之秋,禮法盡壞或未備,行無定法,無所約束,於是未得利者起而爭之,最易取利。
其二,生於富貴,寵而多驕。
太叔寵於莊姜,州吁溺於莊公。
父母之愛子,多過於寵祿。《論語•顏淵》有言:“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大學》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寵祿過則易生驕奢淫逸之心,驕奢淫逸之心生則言行多放辟邪侈。放辟則胡作非為,邪侈則違法亂紀。
故父母愛子,當以義方教之,弗納於邪,不可以舐犢之私害大義。《戰國策》:“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故養子者不可以不明察于此!
其三,生性頑劣,交友不慎。
朱子曰:“蓋自天降生民,則既莫不予之以仁義禮智之性矣,然其氣質之稟或不能齊,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又曰:“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而以為有人心、道心之異者,則以其或生於形氣之私,或原於性命之正,而所以為知覺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難見耳。”故不可以不修身。
《論語•季氏》:“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故交友不可以不慎。
其四,兄長德薄,不足以化。
《孟子•萬章章句上》:“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史記•五帝本紀》:“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後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過,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與弟,日以笃谨,匪有解。”
史臣有詩嘆州吁之亂云:“教子須知有義方,養成驕佚必生殃。鄭伯克段天倫薄,猶勝桓侯束手亡。”
2、後人褒貶:
鄭伯蓄逆段養其惡而克之,世人多非之;石碏遺子厚誤州吁而殺之,世人多稱之。何也?
一則寤生太叔為兄弟,禍亂本可以免而鄭伯不免之(有詩云:“弟子全憑教育功,養成稔惡陷災兇。一從京邑分封日,太叔先操掌握中。”);石碏州吁為君臣,禍亂本不可免故遺其子以速其禍(有詩云:“明知造逆有根株,何不先將逆子除?自是老臣懷慮遠,故留子厚誤州吁。”)。
二則鄭伯循私情而克弟,石碏揚大義以殺子。鄭伯克弟只爲固其位,石碏殺子有四:為虎倀、服眾心、安邦國、塞階怨。
三則太叔之亂為弟叛兄,屬蕭墻之爭,而鄭伯以敵國視之;州吁之亂為臣弒君,屬國家之患,而石碏以計謀除之。
3、影響:
州吁之亂為春秋臣弒君之始,自茲厥後,層出不窮。
隱公十一年,魯國內亂,魯桓公弒君自立;桓公二年,宋華督弒宋殤公;桓公三年,晉曲沃殺晉哀侯;桓公五年,陳公子佗殺太子免自立;桓公七年,曲沃伯又弒小子侯;莊公十一年,鄭祭仲逐昭公立厲公,十五年逐厲公而納昭公;昭公十六年,衛逐衛惠公;昭公十七年,鄭高渠彌弒鄭昭公;昭公十八年,齊襄公殺魯桓公。十九年之內,其亂如此!

[ 本帖最后由 guduyuzhe 于 2008-8-14 1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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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5: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亂紛紛,不免你方唱罷他登場,誤認他鄉作故鄉。
亂由何起?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血緣之必然親近,修齊治平之可行,實不易證明,竝亦難證偽。儒墨顯學,一說推而愛之,一說兼而愛之,今日觀,或墨學近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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