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2-15 03: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月诗派论(选断) 黄昌勇
新月诗派论(选断) 转自灵石岛
一
中国现代新诗发展到20年代中期,结束了初期的强劲,进入了一个消歇的阶段,新诗人不约而同地开始了从不同的方向进行新的美学风范的追寻与建立,目的是让新诗的发展向新的路途掘进。面对五四草创时期的白话自由诗、创造社等掀起的浪漫主义的诗学风暴的过去,有三个方面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探索值得关注:一是前期象征诗派,二是被史家称为格律诗的新月诗派,三是新起的革命诗派。新月诗派就是这三股诗潮中引人关注的一脉。
关于新月诗派的存在应当是不争的定论了,但是这一流派的起止点的界定则说法不一,历史文献告诉我们,新月诗派形成的标志当是1926年4月1日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等以清华文学社同仁为主干创刊的《晨报•诗镌》,此后又以《新月》为集结,延续到30年代初的《诗刊》,走过了它的前期发展阶段。从30年代初到抗战爆发,以新月新人为主体,以较为松散的形式形成了新月的后期阶段。但是,在论述新月诗派时,人们往往将诗派形成前后及其发展的不同时期的诗学观念及其创作上的特征一起进行论述,导致了对这一诗派特征认识的歧异(1),我认为,在《诗镌》创刊的前后新月诗人大都完成了新的美学观念的转换,也正是这变化了的美学新景观构成了前期新月诗派的标志性特征。
新月诗派是以创作的实践来展示他们的美学追求的,比较而言,在理论上贫弱一些,但是,新月依然有其明显的理论探讨,就前期而言,一方面是以闻一多、饶孟侃为主要代表的格律理论的倡导,另一方面是以徐志摩、梁实秋为主要代表的一般文学理论的铺垫。新月诗人在流派形成前后诗美观念的转化,也集中地从这两方面展示出来。
徐志摩在类似宣言的《诗镌•诗刊弁言》中大体吐露了新月同仁的共同主张:一是关于新诗的创格,即各种新格式和新音节的发现;二是强调艺术创作中的人工的重要。如果说徐文开宗明义尚不清楚的话,那么其他诗人则都明确标举对格律的追求了。饶孟侃、闻一多先后在《诗镌》上发表的《新诗的音节》、《诗的格律》等文章,在理论上也都对格律进行了讨论。朱湘认为:新诗应当特别用力在音乐与外形两者之上,而且只有这样,新诗的兴盛才有希望(2)。1931年陈梦家在《新月诗选•序言》中依然认为“格律的谨严”是他们一致的追求。
闻一多等人的格律理论虽然在具体的格式主张中并不一致,但是,有两点是基本相同的,一是与先天的才分相比照,他们都强调了后天的苦学、训练和勤奋;二是,他们对节奏、音节、格式的要求都是以“和谐”、“均齐”、“调和”、“整齐”等作为美学原则的。
在《诗镌》时期,闻一多、徐志摩等人的诗艺阐述中更多的是强调格律的重要和艺术生成过程中后天勤力的作用,而在《诗镌》创刊前四天的同一份副刊上,后来成为新月文学理论家的梁实秋发表了《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在对五四浪漫主义文学进行全面的抨击的同时,举起了“理性”的大旗。这篇文章实在可以看成是前期新月诗派理论的先导。闻一多在提倡格律的同时也对浪漫主义的“自我表现”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一类的作品只能“当它作把戏看”(3)。饶孟侃在《感伤主义与“创造社”》中与梁实秋一样已经将创造社的浪漫主义当作了攻击点,虽然他们还不似梁实秋那样对五四浪漫主义文学给以全面的清算。
1928年,梁实秋在《新月》创刊号上又推出一篇《文学的纪律》,着力抨击作为浪漫主义诗学中的“天才的独创”、“想象的自由”两大口号,重申被浪漫主义打翻在地的“文学的纪律”与“节制的精神”,指出:“伟大文学的力量,不藏在情感里,而是藏在制裁情感的理性里面。”如果说,《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一文是从文学的实践上批判五四新文学的浪漫思潮,那么,《文学的纪律》则是从理论上为这批判提出依据。也可以说,经过了两年的探索,新月诗人理论上完成了“格律”与“理性”融合的自觉。徐志摩就一再贬低情感,崇扬理性,他说:“我们相信感情不经理性的清滤是一注恶浊的乱泉”,要求在情感“这头骏悍的野马的什背上”“谨慎的安上理性的鞍索。”(4)他还声言,“理性的地位是一定得回复的”(5)。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理性”不是偏于认识论的而是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所指,即一种伦理的标准与规则。对此,梁实秋有过这样的解释,他认为,文学注重的是“健康”,而“健康是由于各个成分之合理的发展,不使任何成分呈现畸形的现象,做到这个地步,必须有一个制裁的总枢纽,那便是理性。”(6)所以,理性一方面是表现在创作态度上的“严正”(7),使情感、想象等有所节制;另一方面又指诗作“本质的醇正”(8)。饶孟侃认为:“我们所以说一首诗没有真的情绪而说它是感伤”原因即在于作者“对于生活没有相当的节制”;指出判断真假情感,情感是否流为颓废感伤仍然要看这情感是否受到了理性的节制(9)。其实,徐志摩在《“新月”的态度》一文中提出的两大原则之一的“健康”就集中地概括了这一理性特征(10)。
对理性的推崇,反对浪漫主义,并不是说一概排斥情感、想象乃至灵感的重要,例如陈梦家认为一首诗“一定少不了那最初浸透诗人心里的灵感”,他把这灵感比之于一盏灯中的油之于火(11)。他们反对的是情感无节制的放纵、想象的任意驰聘、灵感的恣意泛滥,是追求以上诸种特征的“和谐”(12)。
可以说,前期新月诗派的诗艺追求当是倾向于广义的古典主义范畴,那就是遵守以和谐为美学原则、体现在诗歌的质地上的情感与理智、创作上的天才与勤奋等诸多矛盾对立方面的均衡与统一。实际上早在30年代初就有论者指出过《新月》杂志是当时国内“唯一的古典主义刊物”(13)。而前期新月诗人对格律的遵从正与他们对古典主义美学原则的服膺是一致的。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